企業調整勞動者的崗位,如何保證調整崗位的合理性?

肖湖樂


企業調整勞動者崗位,如何保證調整崗位的合理性?

首先應該徵求勞動者的意願,這關乎企業調整勞動者崗位合法性。

既然已經簽訂了勞動合同,也就相當於簽訂了勞動者崗位,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企業是無權擅自調整勞動者崗位的。

企業想要重新調整勞動者崗位,就應該與勞動者協商,重新簽訂相關的勞動合同。

這樣才能夠保證調整勞動者崗位的合法性。


其次,徵求勞動者的意願,才能夠保證崗位調動的公平性。

不言而喻,許多企業管理往往還是人治化管理。

有時候只是一些基層幹部與勞動者發生了矛盾,公報私仇,向上級報告申請調離該勞動者。

企業徵求勞動者意見的時候,才會真正的發現企業內部的矛盾,同時給與了勞動者申訴的機會。

這樣才能夠真正的體現企業管理的公平性。


第三,徵求勞動者的意願,才能保證勞動者的積極性。

企業調整勞動者的崗位,不僅僅從企業需要出發,而且還要考慮勞動者的工作水平是否適合新的崗位。

同時,企業還應該考慮新的勞動者崗位,與勞動者家庭的遠近,以及新的勞動崗位的勞動強度與薪酬,是否會令勞動者感到滿意。

只有真正的進行人性化的徵求意見,開導勸解,才能令勞動者心悅誠服地走向新的崗位,從而在新的崗位上煥發出新的積極性。


只有認真的對待勞動者的意願,才能夠保證調整勞動者崗位的合理性。

如果出於降薪,逼人離職等原因,惡意的調動勞動者崗位,勞動者有權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同時向仲裁單位申請仲裁。




這樣不僅會給企業帶來一定的經濟損失,而且更會為企業的名譽造成傷害。

如此以來,對於企業來說豈不是得不償失,自討無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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