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汝陽法院:表“連襟”化干戈 握手言和

請關注“人民法治同期聲”

人民法治網訊(趙要偉 通訊員 張克雷 劉亞青)申請執行人王某某的妻子與被執行人劉某某的妻子是姑表姊妹,兩人均是建築技術高手,是工頭,在建築工程中有互相交織的不同項目的接觸,雙方都自視自己技藝高於對方,表面熱情,私底下較勁。2015年5月20日,雙方在一次工程項目中因為工程款結算產生分歧,互不相容,相互“爭氣”,怨氣越來越深。2016年12月王某某訴至河南省汝陽縣人民法院,經調解無效,審理後,判決劉某某支付王某某20000元。判決生效後,申請執行人王某某持生效判決書向被執行人劉某某討要,被執行人劉某某毫不示弱,雙方劍拔弩張,情緒激憤。

河南汝陽法院:表“連襟”化干戈 握手言和

今年初,汝陽法院執行局制定執行案件啟動前與審判業務庭溝通案情機制,在執行案件受理之初,與審判業務庭、審判員瞭解審理時的細節,提前瞭解當事人在案件中的爭議焦點,重點了解雙方當事人在審理中無法通過法律解決的問題。基層法院面對的是農村群眾,文化程度相對較低,在法律的認識上差異較大,在最基層的交往中,往往有任“理”不任“法”的情況發生,有些糾紛就是因為“爭氣”任“私理”不願低頭。

執行法官瞭解情況後,提前與當事人的家人溝通,講明法律、社會、平等、和諧的統一,通過當事人的家人向當事人的怨氣“降溫”,說教小的法律爭執對親情的傷害不成正比。執行法官溫情的釋法析理,使雙方當事人的心靈得到觸動。

2019年4月18日兩人主動來到法院,結清案件,握手言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