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趙某某、丁某某等9人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案一審開庭


掃黑除惡 | 王某某、趙某某、丁某某等9人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案一審開庭

  2019年7月4日,汝陽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王某某、趙某某、丁某某等9人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一案。汝陽縣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王某某、趙某某、丁某某等9人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汝陽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13年至2018年間,被告人王某某、趙某某、丁某某、董某某、孟某某、肖某某、肖某甲等人在汝陽縣城關鎮、上店鎮多次辱罵、恐嚇他人,強拿硬要公私財物,嚴重破壞了社會秩序。2015年8月,被告王某某、趙某某安排衛某某、宋某某將李某某非法拘禁。2017年1月,被告人趙某某、丁某某、肖某某在被害人呂某某全部償還本息後,以延遲還款需要罰息為由,採取尾隨、恐嚇等手段分兩次向被害人呂某及其家人索要罰息50000元。被告人王某某、趙某某、丁某某、董某某、孟某某、肖某某、肖某甲、衛某某等人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系犯罪集團。該集團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屬惡勢力犯罪集團。

掃黑除惡 | 王某某、趙某某、丁某某等9人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案一審開庭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王某某、趙某某、丁某某等9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控、辨雙方在審判長的主持下,圍繞指控事實展開舉證、質證、辯論,並對案件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及量刑情節充分發表意見,王某某、趙某某、丁某某等9人進行了最後陳述。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社會各界群眾及被告人部分親屬等100餘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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