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靠拿項目,停工逼加價,這個涉款上億的團伙終被審判

掛靠拿項目,停工逼加價,這個涉款上億的團伙終被審判

該組織在昆明市,只要有工程項目招標,就借用有資質的建築公司掛靠,比市場價低接下工程項目,進場做了一段時間後,再以各種理由要挾開發商加價,不然就停工威脅。多次因工程施工款、工程糾紛,採用暴力、威脅等手段,敲詐勒索1000餘萬元。

這個涉黑組織在建築行業是“赫赫有名”,提到周權這個名字,開發商和施工方都感到害怕。

2018年12月14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周權、高書林、李博、朱康林、李冬、胡一平等20人涉黑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掛靠拿項目,停工逼加價,這個涉款上億的團伙終被審判


審判結果:

  • 被告人周權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被判處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 被告人李冬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被判處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0萬元、罰金5萬元;
  • 被告人高書林犯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被判處執行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 被告人胡一平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被判處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0萬元、罰金3萬元;
  • 被告人李博犯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 其餘15名被告人按照犯罪事實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至15年不等的刑罰,並對部分被告人並處罰金。

據法院審理查明,該犯罪組織在昆明市以“低進高出”獲取經濟利益,多次因工程施工款、工程糾紛及其他瑣事,採用暴力、威脅等手段,通過實施聚眾鬥毆、故意傷害、隨意毆打、打砸毀壞財物、聚眾造勢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擴大其組織勢力,獲取非法利益,造成2人死亡、1人重傷、3人輕傷、多人輕微傷及敲詐勒索1000餘萬元的嚴重後果。

掛靠拿項目,停工逼加價,這個涉款上億的團伙終被審判


低進高出”:只要有工程項目招標,他就借用有資質的建築公司掛靠,比市場價低接下工程項目,進場做了一段時間後,再以各種理由要挾開發商加價,不然就停工相威脅。

周權祖籍是重慶墊江,當過幾年兵,退伍後,在西藏賣過水果,覺得生意難做,1999年拖家帶口來到昆明。起初,周權混跡於建築工地,主要做零雜工。

經過多年摸爬滾打,他發現在建築工地賺錢的歪路子——“低進高出”,也就是說,只要有工程項目招標,他借用有資質的建築公司掛靠,比市場價低接下工程項目,進場做了一段時間後,再以各種理由要挾開發商加價,不然就停工相威脅。

雲南某房地產老闆王先生就是受害人之一。2010年,王先生的公司招商引資進入昆明某城中村改造項目,前期投入了大量的資金。安頓好拆遷戶後,在尋找施工方過程中,本來是要通過招投標找施工方,周權知道這個項目後,主動找到王先生,要求做這個項目的土建工程,整個樓盤一共有40多萬平方米,周權自稱能做20多萬平方米。

王先生要求周權必須走招投標程序,周權就向他承諾,工程保質保量完成,價格比市場價低10%。王先生相信了周權的謊言,讓周權中標這個項目。

“周權組織工人(其實大部分都是犯罪骨幹成員)進場施工,在施工過程中,我發現周權跟事先承諾的完全不一樣,開始提出加價,不然就停工。”王先生說,這個項目涉及城中村改造項目,資金投入很大,資金週轉一時得不到解決,周權便提出,可以放高利貸給他,名義上借500萬元,實際到手300萬元都不到,就這樣,他前後累計被周權敲詐7000多萬元(有書面借款依據的金額為1000多萬元)。

據辦案機關介紹,周權黑社會性質團伙,在建築領域非法斂財上億元,在抓捕整個團伙過程中,有關部門查封了房產17套和各種豪車,數套房產為在滇池周邊附近的別墅,價值不菲,還查封數千萬元現金以及待收工程款1億多元。

法庭在審理後發現,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在該領域還存在一些管理上的問題,昆明中院為此專門向行業主管部門發出司法建議函,已引起有關部門高度重視,並逐一整改。

掛靠拿項目,停工逼加價,這個涉款上億的團伙終被審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