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隨遷子女就學開始登記了
什麼時間辦理?在哪兒辦理?
……
《2019 年郫都區居住證持有人及本市
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務工人員
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
工作的實施細則》
(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中尋找答案吧
辦理時間
2019 年 5 月份的工作日
辦理地點
溫馨提示:流動人員隨遷子女就學申請每學年集中受理一次。
提交資料
► 流動人員(以下簡稱申請人)隨遷子女需要在郫都區接受義務教育的,應於 5 月份的工作日向居住地所在街道辦文教部門提出入學申請,填報《成都市流動人員隨遷子女就學申請表》,並出示下列證明材料的原件,提交複印件:
①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成都市居住證》(本市戶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②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係的相關材料;
③申請人與郫都區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申請人在郫都區辦理的工商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於納稅相關材料);
④截止 2019 年 5 月 31 日,申請人已在本市連續依法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 12 個月的清單(且申請入學當月處於持續繳納狀態);
⑤截止 2019 年 5 月 31 日,申請人已在郫都區連續居住滿一年的相關材料;
⑥除申請小學一年級入學外,須提交原就讀學校簽章的學籍證明。
► 積分達到 11 分及以上(其中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得分不低於 10 分, 合法穩定居住指標或累計居住指標不低於 1分)但未入戶的居住證持有人,其隨遷子女需要在郫都區接受義務教育的,應於 5 月份的工作日向居住地所在街道辦文教部門提出入學申請,填報《成都市流動人員隨遷子女就學申請表》,並出示下列證明材料的原件,提交複印件:
①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成都市居住證》;
②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係的相關材料;
③申請人的居住證積分信息;
④除申請小學一年級入學外,須提交原就讀學校簽章的學籍證明。
注:
流動人員是指正住戶口不在郫都區行政轄區內,但在本區居住務工的居住證持有人及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務工人員。
受理步驟
☞ 材料初審階段(5 月份的工作日,申請人將材料送到各街道的登記點進行申請登記和初審)
☞ 材料複核階段(6 月,由各職能部門對初審材料進行復審)
☞ 發放通知書(7 月第三週工作日,各登記點對通過審核人員發放《成都市流動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
☞ 學校報到(8 月第四周的工作日,通過審核人員持《成都市流動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戶口簿、《原學校就讀證明》到安排的學校報到,完善入學手續
熱點
問答
Q
流動人員為其隨遷子女申請積分入學,幾月份申報居住證積分、在哪裡申報,什麼時間可查詢居住證積分?
答:按《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成都市居住證積分入戶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成辦發〔2017〕51 號)相關要求,居住證積分每年申報一次,申請人於每年 6 月 1 日至 7 月31 日進行申報;申請人應到郫都區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設立的受理窗口申報積分;9 月 15 日,申請人可通過成都市居住證積分公眾服務平臺網站查詢本人積分結果並打印。流動人員隨遷子女申請積分入學的,應在入學前一年提前進行積分申報。
Q
在本市連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及在郫都區連續居住時間是否會提前?
答:在本細則出臺前,申請人已在本市連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及申請人已在郫都區連續居住滿1年的截止時間為當年的 5 月 31 日。從 2020 年起,截止時間提前到當年的 5 月 1日。流動人員必須在上一年的 4 月前就開始購買社會保險、辦理房屋租賃備案等相關準備工作。
Q
來蓉務工居住人員積分未達到標準分或未辦理《成都市居住證》,其隨遷子女在成都就讀初中的能在成都接受高中階段教育嗎?
答:積分未達到標準分或未辦理《成都市居住證》的來蓉人員,其隨遷子女在我區就讀且有應屆初中學籍,可在我區申請參加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可以填報面向本招生區域招生的公辦普通高中調招計劃、民辦普通高中、中職學校、五年制高職(師範)。
Q
家長在辦理過程中有疑問可以向哪裡諮詢?
答:家長遇到實際問題時,可以現場或電話諮詢區教育局(諮詢電話028-87931589)相關問題,也可以登錄郫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pidu.gov.cn/)查詢、下載相關政策,還可以現場或電話諮詢各街道辦文教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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