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縣應急管理局事前告知執法取得初步成效

費縣應急管理局從2019年3月中旬開始在全縣範圍內推行執法檢查事前告知制度。

一是營造良好的執法環境。執法檢查事前告知制度,通過採取年度公告、月度告知的方式,提前將執法檢查內容告知被檢查對象,企業根據告知書的檢查內容開展自查自糾,促進生產經營單位主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監管部門依法避免執法過程簡單化和執行政策“一刀切”。

二是助力提升企業本質安全。企業能夠及時主動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開展安全生產培訓教育,開展隱患排查和整改等工作,自身能力不足的企業主動對接社會專業力量開展隱患自查自改。執法人員對照告知書的檢查內容進行檢查。檢查結果良好,企業主動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責任,切實消除安全隱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打造最優營商環境。結合“服務企業、服務群眾、服務基層”活,持續推進執法檢查事前告知制度的落實,對主動落實主體責任的企業,實現人性化服務、執法,對安全隱患整改不力、不整改的企業依法行政,採用典型案例通報、黑名單制度等方式,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環境,更好地為企業提供安全生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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