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应急管理局事前告知执法取得初步成效

费县应急管理局从2019年3月中旬开始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执法检查事前告知制度。

一是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执法检查事前告知制度,通过采取年度公告、月度告知的方式,提前将执法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对象,企业根据告知书的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促进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部门依法避免执法过程简单化和执行政策“一刀切”。

二是助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企业能够及时主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等工作,自身能力不足的企业主动对接社会专业力量开展隐患自查自改。执法人员对照告知书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良好,企业主动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结合“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持续推进执法检查事前告知制度的落实,对主动落实主体责任的企业,实现人性化服务、执法,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不整改的企业依法行政,采用典型案例通报、黑名单制度等方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环境,更好地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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