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单位84年上班,没签合同,2008年才交社保,现在也不办退休该怎么办?

扬帆启航73247


许女工84年1月国企内招正式职工配偶参加工作,连续工作时间28年。2011年12月由公司办理退休。申报96年6月参加工作,参保时间99年11月实际缴费年限15年6月。当年给出理由是:许女工84年1月进我公司做家属工,不是临时工,根据82年文件,临时工是需要劳动局介绍信。所以84年1月至90年底不算工龄。91年1月至99年12月许女工又不缴费,所以也不算工龄。2000年1月参加工作全民劳动合同制工人,2002年,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征养老保险调节基金(买工龄3年6个月,5709.25元)批准参加工作的。96年6月~99年12月在南纺做家属工报市人社局。个人帐户存17385,94元。缴费平均指数0.604。其中历年个人缴费本息13050.8元。基本养老金12年319.60。计月养老金89.6,生活补差101、8元。三项合计510元。职工医保:参加工作时间96年6月。连续工龄:15年6月。实际缴费年限11年,视同缴费年限4年6月。参保时间2001年。女职工职工医保25年,公司要个人承担公司统筹部分9年6月,每月200.8元。计2万2千多。退休即停职工医保。只能个人医保卡余额用使用。许女工84年1月国企内招(劳工科办理手续的),92年转厂计划内合同制工人原工资104元附加工资15%,93年|月首次个人工资扣失业。养老金无扣款(由厂工资11%缴纳)92年8月~99年10月由公司统筹部分划入4335.14元。99年11月~2005年12由个人工资11%5709.25。2006年1月起由社会平均工资下限0.604的8%个人形成。关于5709.25退休征养老保险调节基,当年由劳工科蔡某通知补缴90年底前参加工作的大集体人员(福建省有政策)转全民合同制工人。许女99年1月专项(老工人和高级枝师配偶子女农转非)报南平市劳动局调配专用章确认工龄。同年登记转正式职工。工作简历南纺一布机工人(84年1月至99年10月)南纺职工医院体验表。99年11月由南平市社会保险公司与公司劳工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手册(长期在南纺劳工挡案室保管)。首缴2个月。摆梭工岗位工资705元,费率11%月77.5元。建立个人帐户的,99年11月至2005年12月5735元由公司缴纳的。个人帐户存儲额23089.94元累计缴费年限28年(其中1995年前12年)。过度性养老金基础养老金16年。计发月养老金23089.94除以195。职工医保:84年参加工作。工龄:连续28年。实际缴费11年,视同缴费年限17年。超女职工缴费年限25年。怎么维权?


煌毛


1984年上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才缴纳社保,现在也不办退休,怎么办?

这里面实际上是相当复杂的一个问题。如果没错,一般应该是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大型国有企业的临时工。

2008年发生了一件大事,就是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国家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要求上升到更为严格的另一个层次,原先不给职工签合同、交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都给编外人员开始找劳务派遣单位签合同交保险了。

至于之前的规定,经历了我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一系列变迁。

1984年确实没有劳动合同一说,当时只有固定工和临时工身份两种。

1986年10月1日,我国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正式实施。新进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季节工,才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当时我们的养老保险基金还没有成立,要求交纳的是退休养老基金。不过后期转变为养老保险基金了。

正常来讲,用人单位应该从1986年10月开始给职工签合同、交保险了。199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全体人员包括固定工,一律开始签合同,交保险。

1994年劳动法再次进行了明确。

负责查处不签劳动合同的部门是劳动监察大队。他们是2004年前后成立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明确,劳动监察维权的有效期是两年。所以,已经超出了时效范围。

其实现在的做法应当是,首先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劳动关系确认。

拿着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确认书,有用人单位补交保险。



但是由于时间过去很久,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反对意见积极配合的话,确认劳动关系还是可以的。

不过需要补交的保险可能是一笔很大的数字,应当有十多万元。这一部分保险费用的承担,也是个问题。

一般来讲,只能确认从86年10月到现在的劳动关系,补交86年10月至2008年的保险。如果能补交上,就可以办理退休了。

如果无法补交,又到达退休年龄的话,只能自己通过灵活就业方式,自己交费。会吃非常大的亏,一方面自己没有养老金,另外还要掏出相应的钱来交纳养老保险。

这种情况下,如果有劳动关系确认,社保又不允许补缴,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如果没有劳动关系确认书,那是不可以的。所以,这个问题的根本在于劳动关系的确认。


暖心人社


快乐关羊回答此问题。

在一个单位84年上班,没签合同,2008年才交社保,现在也不办退休该怎么办?

从题主提出的问题分析,在工作单位从2008年才开始交社保,交社保10年,现在已经达到退休年龄办不到退休手续,应该怎么办?

首先,我国目前法定退休年龄男性年龄满60周岁,女性年龄满50周岁;养老保险缴费累计满15年,这是申请退休的两个硬性条件。题主虽然年龄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要求,但是养老保险缴费未达到累计15年的要求,所以办不到退休手续。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选择下例办法解决:

一、继续延迟养老保险缴费,一直到缴满15年再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二、申请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领取费用。

三、书面向社保机构申请终止养老保险缴费,经社保机构核准后,一次性支付你个人养老保险账户资金。

为稳妥起见,你可到当地社保机构详细咨询,可否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地区不同规定有差别),如不能一次性补缴,你可根据实际选择上面的一种办法解决就行了。


真珍实时再现


暖心人社请教一下,85年在一国营煤矿当农民合同工,工作在一线。93年底辞退,当时一年补发一月基本工资,那时有没有单位买保险的说发,又不知道。现超过退休年龄,能否将农保转为职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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