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雍縣著力探索基層社會治理新實踐

近年,納雍縣在謀劃機制、架構體系、提升素質、深化內涵上下足功夫,積極探索“楓橋經驗”本土新實踐,改變過去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功能弱化的現狀,將856起矛盾糾紛消融在萌芽狀態。 

一是謀劃機制。開展由縣委政法委牽頭,縣委政研室、縣法院、公安局、檢察院、司法局、信訪局參與的“基層社會治理”課題調研,全面收集、分析基層社會治理的新形勢、新情況、新問題,形成“創新基層社會治理”調研報告。邀請專家教授、代表委員把脈問診調研報告的科學性和可行性,將調研成果呈送縣黨代會把關,提出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村民自治的政策意見,為進一步深化基層社會治理提供重要依據和基本遵循。

二是架構體系。發揮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優化村居“兩委”帶頭的幹部隊伍建設,改進基層治理方式,增強凝聚力和戰鬥力;以村居便民服務中心為基礎陣地,有效銜接縣政務服務中心、鄉鎮(街道)服務中心,分級辦理群眾反映事項,凝聚“有事共同商、遇難大家幫”合力,提高辦事效率;推廣村民自治理念,對村居“五老”人員設崗定責,強化正面引導和督促指導,提高其參與議事決策的能力水平;搭建資源整合平臺,充分挖掘黨群鏈接、村居企業及本地商人群體等資源,實現共治共享。

三是提升素質。從群眾中選樹有威信、有能力、有特長的各類人才充實矛盾糾紛調解隊伍,健全矛盾糾紛調解獎勵和調解員教育培訓機制,全面推進教育培訓工程,推動矛盾糾紛調解向知識化、專業化、職業化方向發展。先後對2569名調解員開展法律政策、調解技巧培訓,引導其充分發揮作為政策知曉員、情理明白員、思想疏導員的作用,積極主動開展矛盾糾紛調解,不斷提升調處水平,有效解決群眾問題、修復社會功能。

四是深化內涵。在全縣範圍內積極推廣陽長鎮堰塘村的“道德評說”模式和鬃嶺鎮小屯村的“七人議事小組”等本土經驗,讓身邊人議定身邊事、讓身邊事教化身邊人,提升群眾自我服務、自我管理的能力。創新“單元格”自治模式,將類別屬性相同、發生時間相近的矛盾糾紛拆分打包,明確5至10戶為一個單元,推選威望高、懂政策、明事理的群眾為“格長”,負責調處單元內的矛盾糾紛,營造了黨群、幹群齊心抓和諧納雍建設的良好氛圍,更好地處理了政府、市場和社會之間的關係。

(納雍縣委群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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