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氣熏天!莆田有座20年不動的垃圾山,這樣被移走!【檢察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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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檢察院

福建新聞廣播

在莆田市涵江區,有一處日積月累20年的非正規垃圾堆放點,不僅造成水土流失,還汙染了周圍的水質,當地群眾苦不堪言。然而,就是這樣一座顯而易見的垃圾山,卻一直得不到有效清理,直到檢察機關的一份檢察建議,才徹底移走了這座“大山”。

今天的《檢察故事》,我們就來了解這份檢察建議是怎樣移走20年不動的垃圾山。

臭气熏天!莆田有座20年不动的垃圾山,这样被移走!【检察故事】
臭气熏天!莆田有座20年不动的垃圾山,这样被移走!【检察故事】

1999年12月,莆田市涵江區梧塘鎮政府在沒有環保測評的情況下,私自在楓林村設置了太子坪垃圾堆放點。近20年來,垃圾日積月累卻沒有清理,臭氣熏天,汙染嚴重,周邊群眾頻頻向有關部門投訴。

臭气熏天!莆田有座20年不动的垃圾山,这样被移走!【检察故事】

2018年1月,莆田市環境保護局向涵江區人民政府發函,要求對該垃圾堆放點進行清理。同年2月,莆田市環境衛生管理處向涵江區環衛處發出通知,要求對該垃圾堆放點進行清理。儘管通牒頻頻,但這座垃圾山依然得不到清理。

2018年3月底,莆田市人民檢察院根據市人大代表聯名反映,會同相關部門深入涵江區梧塘鎮楓林村太子坪垃圾場核查情況。

涵江區檢察院民行處檢察官助理肖劍蘭說:“通過調查我們發現,梧塘鎮鎮政府在1999年就開始使用太子坪非正規垃圾堆放點進行堆放垃圾。在堆放垃圾的時候,他們沒有進行環境影響的測評,同時也沒有按照規定建設相關的防止汙染環境的措施,導致這些垃圾填埋、掩置長達十餘年之久。後來再重新啟用該地方作為垃圾臨時堆放點的時候,他們也沒有及時進行清理,致使生活垃圾長期違規堆放和填埋。”

針對現場勘查的情況,莆田市檢察院和涵江區檢察院立即成立了檢察官辦案小組,迅速查清事實、確認相關行政機關權責,決定啟動公益訴訟訴前程序,分別向涵江區環保局、涵江區城管執法局,以及梧塘鎮人民政府發出三份檢察建議書,建議依法採取有效措施,履行生活垃圾運輸、處置,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的監督管理職責,督促太子坪垃圾臨時堆放點清理到位,並制定太子坪區域垃圾治理、生態恢復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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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如此,檢察官還是認為,檢察建議不能就這麼發出去了事,更重要的是要跟蹤落實情況。

莆田市檢察院民行處檢察官範志鴻說:“我們也去現場看了幾次,覺得這個問題會產生很多很多後續不良的影響,所以莆田市檢察院組織當地具有相應資質的行政部門召開了公益訴訟訴前圓桌會議,通過圓桌會議的形式,督促相關行政機關共同研究解決後續的清理工作,包括整改之後怎樣防止它出現二次汙染,以更好地處理好垃圾清理和生態環境修復。”

在市、區兩級檢察機關的督促下,截止目前,太子坪非正規垃圾堆放點已清運垃圾3萬多噸,並開始了後續的清理工作驗收、土壤利用和環境修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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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份檢察建議、持續地追蹤督促,近二十年無人清理的垃圾山終於消失了,當地村民無不拍手稱讚,對建設美麗家園充滿希望。

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是我國致力於保護環境而首創的新型法律制度。在我國,公益訴訟除了對責任人追究刑事責任外,還本著“誰汙染、誰治理”的原則,要求其全額承擔生態修復費。因此,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往往涉及多個當事方,這就需要檢察官細緻耐心地溝通協調和持續地跟蹤落實,才能更好地維護公平正義,保護環境。

涵江區檢察院民行處檢察官助理肖劍蘭說:“通過這個案件的辦理,我們瞄準問題的癥結,在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後,積極協調各方分歧,增強協作配合,以便以降低司法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促使垃圾清理方案得到落實。”

莆田市檢察院民行處檢察官範志鴻說:“我們現在也採取人工智能輔助,或者無人機拍攝等一些技術輔助手段,加大調查取證的力度,更好地做好證據收集和固定工作,確保公益訟訴能夠更好地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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