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朋友借過兩萬塊錢,分手時要還錢給他,他說不用還了。分手後一年多突然問我能不能還錢,應該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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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男朋友借過兩萬塊錢,分手時要還錢給他,他說不用還了。分手後一年多突然問我能不能還錢,應該還嗎?

應該還,既然是借的,就應該還給他,因為做人要講良心。

首先,從題主的描述來看,借錢方和出錢方的關係比較特殊,在借錢時,雙方之間是男女關係,而分手後男方說不用還錢了,個人覺得男孩主要是念舊情,所以沒有要求女方還錢。

並不是所有分手後的男孩都還念舊情的,有些男孩甚至要求女方返還他之前給的禮物和錢財等。分手時女方說還錢給男方,男方卻說不用還了,這說明他還是講情面,比較大度的。而分手一年後,為什麼男方又突然問女方可不可以還錢給他呢?我想,大概有以下三個原因:

第一,他遇到了經濟上的困難,急需用錢。男人比較愛面子,一般不會輕易開口要錢,除非真的是遇到了什麼困難。當然,不排除少部分好吃懶做、貪錢貪財的,但這裡可以肯定這位前男朋友應該不是這類人,否則不會在分手後說不用還錢。

第二,他身邊的親人、朋友“教育”了他,讓他突然想通了什麼,讓他覺得確實應該要回那筆原本屬於自己的錢。

第三,他分手時覺得兩人還有複合的機會,所以留有舊情沒有要回自己的錢。一年後,他發現兩人根本沒有複合的可能,或者說兩人在此期間還爭吵不斷,糾紛不斷,所以在非常生氣的情況下,他想要回自己的那部分錢財。

當然,第三種情況的可能性不太,因為男方只是問女方能不能還錢,這問句帶有商量語氣,而不是強制性口吻說必須要還錢,這從中也說明男方還算是念情義的。

不管怎樣,個人覺得,既然是男方本應有的錢,就應該還給對方,畢竟分手之後的兩人,已經沒有什麼瓜葛聯繫,所以該還的還是應該要還的,兩不相欠才能過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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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木MU


深有感觸,有個女孩,跟了我兩年吧?中間花了多少錢,我已經記不清了。然後分手了,不久,我因為生意失敗,南下珠海,打算重新創業,手裡僅剩借來的6萬塊。

說來,也挺巧的,到了珠海的第二個星期,我一個人在情侶路海邊喝悶酒,一直喝到凌晨四點多,直接躺在草坪上就睡了。

在快要天亮的時候,我被警察叫醒。

他們說,一直有個女的,站在不遠處,看著我,然後報了警,警察來了之後,她給了警察15萬,讓警察微信代轉給我,並且對我說,兩年裡,她清楚的記得,花了我大約三十萬,但她目前只有這麼多,於是都給了我。

酒醒後,我翻出了她的電話。

打電話她沒接,然後我又嘗試著加她微信,在第二天凌晨,她通過了,但,我轉回去還給她的錢,她卻沒收。

並且說,那天只是湊巧。

知道我現在狀況不好,也正好,她賣了中山坦洲的房子,收了預付款,來珠海,沒曾想碰見了我。

最後叮囑了一句,讓我好好努力從頭再來後,她就把我拉黑了,從此,那15萬,成了我的動力,因為我後來沒有動過它,她18年7月結婚的時候,我在她閨蜜那裡得知,原來分手後她關注了我很長一段時間,並且說她一直用我的,所以覺得很虧欠我,她當時也沒有賣房子,那15萬是從她香港閨蜜那邊借的。

後來,我將那十五萬,包成了紅包。

給了她閨蜜代為轉交,此後,我們也沒有再聯繫。

感情裡,最難還的不是金錢。

而是虧欠,所以,如果有那個能力,就還了吧!



雲起作者鄭咯咯


我現在是奶奶,我兒子婚前談過一個女孩,由於在囯外,我忍不住去看過一次,給她和她的父母都帶了禮物,後來分手了(因為女方家裡想生兩個孩子其中一個和女方姓,兒子死活不同意,我想得開,無所謂),分手後女孩找我兒子說:阿姨給我父母的禮物,過年時回囯都帶回去了,沒辦法還你,但阿姨給我的金項鍊和其它禮物,還給你吧,你給我購買的所有物品,都折成現金還給你。我兒子說:你也給我買過東西,那是心意,留個美好回憶吧,我媽給你的禮物,那是她喜歡你,與我沒關係。這是後來我聽說的,我覺得女孩做事有始有終,我兒子做的也很不錯。說遠了,女孩借人家兩萬元憑什麼不給人家?如果男方很富裕他也不會要的,當初不要是以為這個女孩還有希望(婚姻),現在人家要了,快點還人家留點自尊吧!


曉曉82527935


最好還了吧。

給你講個真事,河南新鄉的。

2014年或者2015年,我所在小區某來了警察,撬開某戶門,找到一個已經開始腐爛的女屍。

該女子來自農村,在普通的保健品店打工,工資也就是剛夠該房子的房租(房租1800),剩不下多少。

該女子生活慾望很多,總想吃好穿好,卻又好逸惡勞。

她的手段是廣交男友,甚至同時交往兩個或以上。吃人家的花人家的,花夠了就踹。

有一次又交了一個男友,此男友也沒什麼高收入,但又想與此女子交往,就辦了一張信用卡讓女子刷卡(2萬額度的,不多)。卡刷夠了又就把男子給踹了。

這一次女子遇到了一個把錢當錢的,不斷登門討債。女子多次報警,警察來後一看是涉債糾紛,就不再深管。

女子後來乾脆把鎖也換了,連房東都沒給。

又過幾天,男子又上門討債。女子本沒打算開門,也是無常索命,天道該如此,開門了。

男子這次有些激動,說話不好聽,兩人就爭吵。

男子性起,抓起屋裡的凳子就砸女子,砸得面目全非而亡。

男子逃亡焦作,在焦作又犯案(盜竊?)被抓,才供出了在新鄉殺人的案子。

凡事留三分後路。。。


雲端浪子94


女朋友分手之後發生的事。我朋友(女性),有一天跟我說,前女友跟她借錢,家裡的事情(她們都在讀研,沒有畢業)。我朋友就跟我說了,因為她也沒有錢,我就轉了一萬給我朋友,沒讓她說是我給的,後來又給了5000塊。對於剛工作的人來說,這也不是小數目。一年了,還沒有還,也沒問過,知道不可能這麼快還的。不管是前任還是朋友,借錢這種事情就看值不值,當初你向男朋友借了錢,就應該還,你以為你是女的就可以不還?他不讓你還是因為他對你好,或者不差這些錢,但是你作為一個獨立的人來說要記得的。他現在跟你要,肯定是遇到了事情,即使沒有事,也應該還上。


老衲已經盡力


既然他要了就還吧!要是能過得很好,我相信很少有人會張這個口!而且,欠就是欠,而不是贈予!

前任買房,打電話給我要借兩萬,沒有多想就借!當時轉賬,每次五千,當轉到第三次後,她不讓轉了,男的發現了和她打架,所以實際借款一萬五!

一年多過去了,我從沒有要過我們也沒聯繫過,畢竟都有家室倆娃,誰也不想給誰找麻煩!就當送了吧。

上個月她突然加我微信,說是要還錢,他男的知道借我的錢一直心裡不舒服,這不,剛寬裕點就要給我還錢!給了個卡號,她把錢如數打過來了。雖然我沒要,也沒準備要了,但是她說要還,我沒有任何理由去拒絕!

錢換完了,互相問好後,刪掉各自微信,各自生活,就是這麼簡單!


嫋大了什麼林子都有


個人認為還了省心,這種贈予後又要回來的,相信要不就是遇到困難了,要不就是……

講講我自己吧,跟女朋友大學處了三年,我比他上班早兩年,我每月的工資留下生活費,剩下的都打在一張卡里面,我們約定好,如果今後我們結婚了,這是我們房子的首付錢,如果我們分開了,到時候這卡里的錢我們一人一半,後面因為各種原因我們分開了,我也按照約定,卡里面給她剩下了差不多6萬塊錢。她問過,後悔跟她在一起嗎?我回答到,你把三年最好的青春都給了我,我有什麼好後悔的。我覺得這是我對她的一點補償吧,這三年因為工作陪伴她的時間太少了,因為家裡的原因,她跟我承受的壓力太大了,希望離開我後她能過得更好,但是我不希望聽到她和別人在一起的消息,我依然都是那麼愛她


叫我鑫哥就好


首先,我認為這兩萬塊是一定要還而且必須要還的。曾不知道何時拍拖約會花錢都成了男朋友的義務。

我有一個女性朋友,她跟她男朋友在一起一年半了,平時吃飯約會看電影旅遊送禮物都是男朋友給錢,他男朋友也不是特別富裕那種,單位體制內工作,供完房子以及拍拖所花的錢可能也所剩無幾,她還經常跟我們講,我男朋友又帶我去哪裡吃飯了,估計整個市區的東西都吃遍了,其實,我不反對拍拖的時候男生給錢,但是希望男生給大錢,在小錢方面可以自己給,而不是事事依賴男朋友,感覺有點把男朋友當提款機了,如果決定以後能走到婚姻的話又還好,就怕現在人家花了那麼多錢未來又會辜負別人,這樣就真的還不清了,所以覺得女生還是有保持自己的獨立性。年末的時候,她男朋友跟她提了很多次關於結婚的事情,因為她男朋友已經30了,而我朋友才25,出來社會沒多久,可能還不是太想那麼早結婚,希望能走到最後吧,不要辜負別人心意。

但是另外一方面又覺得矛盾,我曾經問過男生,我說你介意在女朋友身上花好多錢嗎?他說不介意的,他說如果我真心喜歡這個女人我是願意給她花錢的,所以可能是我自己太獨立了吧,不想什麼花錢都是男朋友給,因為我覺得男生賺錢也不容易,特別是沒有家庭背景的男生,相互體諒。

但是,我覺得,為了一個女生的自尊和體面來講,如果真的分手了的話還是把這兩萬塊還了吧,不是應不應該還得問題,而且自己應該主動還給前男友,畢竟已經分手了,而且這兩萬塊不是前男朋友給你的,而是你問前男朋友借的,沒有必要藕斷絲連,而且不要讓曾經的男朋友看不起自己,跟他在一起就是為了錢一樣,要分手就體面的分手,關於錢還是說清楚的為好,而且男生之前不要你還這兩萬塊錢,突然問你能不能還這兩萬塊,我估計他估計是出了什麼事情急用這兩萬塊錢的,不然也不會開口叫你還這兩萬塊。

女生,一定要記住,要保持自身獨立性,不要把所有希望寄託在一個男生身上,你跟一個男生在一起,不是因為對方能為你花多少錢,而且因為你喜歡這個男生並願意跟這個男生在未來一起遮擋風雨,一起迎接更美好的生活。


回憶已情靡


17年有段時間週轉不開,當時身上的資金都投進一個項目上了,平時的開銷實在沒錢,畢竟要交際,做工程免不了要請客吃飯什麼的,沒法子,跟老婆拿了兩萬塊錢,說好是借,夫妻倆不用寫借條的,工程完成驗收決算後開始收賬,立馬把兩萬塊錢還給老婆,還多給了她一萬。老婆是勤儉持家的女人,她的錢不多,但關鍵時候她能支持我一把,那就是情分,男人掙錢養家是本分,老婆自己工資大多存著,作為男人,應該支持老婆,畢竟像我這樣的小包工頭常有周轉不開的情況,那時候老婆的壓箱底就能解決生活的暫時性困難了。前任的借款肯定要還,分了就幹吧利索脆,別拖泥帶水的。


楊文彬1984


這個我來回答你吧!

這個事情我經歷過,我在外地工作的時候,在當地有人給介紹了一個了一個女朋友。因為各有工作,很多時候都是在qq上聊天,一起出去玩的機會很少。

有一次,她跟我去出差,才知道她還沒有學駕駛證,後來我就自己決定給她報了名,學的挺順利的。

因為她是獨生女,我的父母也需要我照顧,最後我們還是分開了。她的母親執意要把我交的駕駛證4000學費給我,我收下後,我倒手就放回了她的挎包裡。

我們說說這個:生存智慧,這對個人來說就是個人魅力所在,也可以說是軟實力!如果和人長久相處,還是很看中這點的。人品嘛!

如果你當時就想辦法執意把錢還給他;和現在他給你要錢,結果一樣。可是在他的感受可是大不一樣。如果你及時的把錢還給他,你現在不會糾結了吧!還有就是你的做人風格給他的印象會是怎樣的呢?隨著時間的推移,生活會讓他意識到你的珍貴,很有可能他會因為遇到你而驕傲,你是個正面教材!和你在一起他都覺得榮幸!在以後的生活中很可能你會被他反覆提起,好人怎麼能夠輕易被忘記。錯失你這樣的戀人,他會一生記著這個遺憾的,同樣朋友也是會有相同感受的,這樣的朋友錯失也是遺憾吧!還記得《送別》這首歌嗎?這首歌是誰寫給誰的,知道嗎?做不到如此高尚也是可以的,人心向善。

心裡認可一個人,千金難得!顯然你已經失格了,就別再失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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