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摔倒僵持6小時最終被晒死,家屬將相關四家公司告上法庭,你怎麼看?

法治中國報道


社會已經害怕了。“好人被消費”後被逼自殺的都有,“扶不起”的同時也是“付不起”。如現在沒個千萬做基礎去扶的話,沒有能力去“被消費”,造成沒幾個人“敢扶”。

就事件本身來說,這個摔傷是老人自己造成的。如果有人扶了,檢查的不僅僅是摔傷,還有老人的身體。

再深入的想想,為什麼“不敢扶”?

一是可能面臨的是老人自己的無情冤枉,告知其他人是扶人的人造成。這樣的情況已有現實案例存在。

二是家屬的無情無義,不想自己承擔醫藥費,漫長無期的糾纏不清。

三是目擊者的存在與否,以及目擊者能否證明扶人者是否無關。可能會是沒目擊者,也可能目擊者不想證明。

四是需要行政和司法部門的協助,等待裁決的週期太長,公平正義還未到的時候,人已經被各種各樣的相關話題等折騰的疲憊不堪。即使最終正義被證明,那個無情無義的人還是一樣過著“得過且過”的自如生活。

……現實有太多的無奈,我不敢扶,因為沒錢去賭“那個人是好人”,也沒時間與經歷陪著無情無義的去耗著。

我希望正義與公信永存,但又害怕被無情拋棄。

如果司法如有規定,凡見義勇為者醫救被助者可有國家某部門先行墊付,確為見義勇為者不僅不用承擔該筆費用,而且還有適當的獎勵;如有被助者惡意中傷冤枉見義勇為者,不僅需要承擔自己的醫藥費,還需要承擔見義勇為者的獎勵,並對被助者處罰,甚至處以被助者一定的民事或者刑事責任。相信可能會少了一部分“無情無義”的人。

個人覺得,幫助是一種精神,願意幫是人情,不願意幫是本分。每人都有自己的事,尤其現如今“金錢至上”的“向錢看”社會。

願好人一生平安,請“好人有好報”不是空談,讓正義與公信時刻服務每一個人。


上帝之手168520


就在5月8號大前天中午11:00左右,我老公開車在路口停了一下,然後一個大嬸騎電動車撞到了我老公的車,現在是腳面有輕微的擦傷,然後腫了起來,當時呢我們沒有多想,因為畢竟也是一個村子的還是親戚,我就送她去醫院檢查去了,她從腰開始檢查的,腰腳盆骨,全部都檢查完了,光這些花了1700多將近2000塊錢。重點是她身上一點就是和車禍有關係的傷都沒有,當然除了腳上那個腫的,然後還幫她檢查出來了什麼骨質增生,但是由於第1遍的時候並沒有檢查出什麼情況,然後我們又做了第2遍,第一遍說的像是骨折,我們就報了保險公司,警是事故發生後,我老公報的。

因為那個位置離我們家的位置並不是特別遠,而我家有門口放很多東西,所以特意安的攝像頭,正好正對的那個路口。按照我們家的攝像頭拍攝情況的話,我老公是停了車之後,明顯的看到她撞了我們的車,我們是從南往北,我們車並沒有超過那個線,她就直接撞過來了。說實話因為我們要走保險的關係,所以我們並沒有和她爭執這個是誰的主要責任,這也就算了,因為第2天我要去保險公司去那個交管所,然後我老公他就是修車的嘛,比較忙,也就沒有去看她,昨天,這中間也就隔了兩天,這個嬸子的兒子把我老公打了,現在嗓子,他是掐的,直接掐的我老公就是窒息了。

在那種情況下,老公肯定會還手,而且有好多人去拉的情況下都沒把他拉開,我老公就拿也不知道拿什麼東西,反正是就砸了,他鬆手了,正好我去的時候,他特別賤的說著我老公還拍著自己的臉,然後我老公那個手還沒過去了,我就看他躺地上了。

在救護車和那個警察沒去之前,包括他媳婦沒去之前,他還躺在地上和我對罵,然後他媳婦去了她就躺在那什麼話都不說,我一看他那小眼睛咕嚕一咕嚕一個,我一看他就是裝的呀,反正是我當時那個氣啊,也不管了就罵,後來以那個警察來了,他問我什麼情況我就跟他說,因為是他先動的時候,我老公才動手打他了。

現在的情況是我老公的嗓子整個都腫了起來,雖然說就是你看那樣暫時不影響你跟他說話,但是,那個聲音已經完全變了,胳膊上也有那個掐的痕跡,也紫了一大片。

本來這件事情其實不大,他母親受傷的事情,我們本來就因為會做保險,所以這件事情我們儘可能就是把責任都攬到自己身上,可是這樣的話,我們那隻能公事公辦了,因為本身我們是從南往北來,她是從東往西去,按道理來說我們已經是避讓了,而且她是貼著路南走的。

如果真的按照我們攝像頭的完整的分析的話哈,我們應該責任是一點都沒有的,但是現在鬧成這個樣子了,我現在不知道是該起訴他們呢,還是協商!協商,我們這邊是肯定不願意的。


嵐曄不蠻燁


壞人變老了,真心扶不起。

我媳婦兒開車在小區裡剮蹭了一位老頭的三輪車,當時都沒什麼事又是一個小區的,客氣了幾句都散了,當時我還說遇見好人了。

到了晚上,老頭兒老太太就找到家裡了,說老頭兒的腳面上蹭破了皮,我看了一眼確實有指甲蓋兒大的蹭皮,我和愛人就帶老頭兒去了醫院,拍片什麼的。診斷結果就是蹭皮,抹點藥就沒事了。第二天晚上下班後老太太自己來找我了,讓我們去他家看看老頭,我們買了水果什麼的就去了。到了他家老頭兒也不說賠償就是耍脾氣,摔了一個西瓜,老太太一直哭。我一看這架勢就明白了,我說“叔也受疼了,我們也表示一下給500塊錢營養費,看行不行?”老頭兒又摔了一個西瓜在我們年前,也不吭聲。在老頭兒摔了3個西瓜後,我出到了5000,這才算安穩下來。當時就把錢給了老頭兒。第二天老兩口樂呵呵的散步去了。我們第三天搬的家(當時租房)非常無語。

邢臺市橋西區勝利北小區(金宮對面)具體那個門就不說了。祝老兩口生意興隆!


湛若水先生




老人摔倒,做為路人看到了肯定有扶起的義務,就我是看到了我也要去把老人扶起來,但是,近幾年老人摔倒,有人去扶起老人,結果反遭到老人的親屬訛詐,媒體上報道屢見不鮮,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可能很多人看見了,本想去幫忙扶一把,可是都不敢去扶起老人,怕給自己惹麻煩。我去年就遇到這樣的事。在我們鎮上,有一位賣菜的老奶奶,70幾歲,大約是冬天的早上,剛下過雨,路面有點溼滑,這老奶奶騎個自行車摔倒了,在馬路中間,早上上班高峰期人多車多,我剛好經過,老奶奶爬不起來,我想路上這麼多車太危險了,自己又起不來,我就沒多想就去把老奶奶扶起來,可是剛扶起來,這老奶拉著我說,你把我撞倒了,不讓我走,當時把我急得,我是有口難辯,當時我也是騎的電動車,老奶奶把我腿抱的緊緊的不讓走,說身上這也疼那也疼,要讓我陪她醫藥費,可能是摔得不輕,站不起來,畢竟年齡大了,我沒辦法了才報警,警察來了,瞭解情況說,到底你撞沒撞誰都說不清楚,剛好這段路又沒有監控,就在這時,路邊便利店一大哥給我說他可以給我證明我沒撞人,他給交警說我是過路的,只是扶起老人而已,交警給老奶奶說,是你自己不小心摔倒的,別人沒有撞你,最後交警通知他兒女來把老人接走了。經過這件事後,如果現在遇到有老人摔倒,我都不敢去扶了,真的是怕惹不必要的麻煩,要是上次的事情沒有那位好心的大哥給我證明,我肯定讓老奶奶給訛上了。



最後一句說,現在的社會,做好人更難不!


同城範兒


(2016年7月27日下午,在廣西南寧白沙大道路邊的綠化帶,老人走進草坪中,拾撿地上的廢棄飲料瓶,突然不知腳下踩了什麼摔倒在地,掙扎了6小時後,因為無人施救死亡,由於協商無果,老人的家屬將涉案的4家單位訴諸法庭,近日,江南區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備受關注的案件,並做出一審判決。

期間有一名銷售人員來此查看,之後不了了之走掉了。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被告不擔責。目前,原告不服判決已上訴。)

老人的去世,是一個社會悲劇,他本來是可以不死的。六個小時的過程只要有一個人過來幫他一下,他可能就得救了。然而沒有人過來。這確實是一個令人可悲的事實。但我們無法遣責那些見義不為的人。因為碰磁的太多。東郭先生和兒狼的故事不斷上演,農夫和蛇的劇情不斷上演,已經把社會風氣完全毒化了。在見義勇為面臨巨大風險,英雄流血有流淚的事情時有所聞的情況下,遇到這種情況,誰而敢出手呢?

這個故事本身就是這種不良社會狀況的真實反映。如果沒有家屬狀告四家單位的後續情節。這個事情是可以引起社會反思的。在社會需要每個人伸出援助之手的時候,我們應不應該冷漠和逃避?後續故事,明確告訴了人們,事情沒有那麼簡單。如果你救了這個老人,很可能被碰瓷的就是你了。按照他家屬的行為邏輯,這種可能性是極高的。

對於大多數人來說,看到別人危難之時,伸出援助之手是再正常不過的了。當你做了好事,換來的是無窮麻煩的時候。每個人大約都會三思而行了。此案的老人就是在人們猶豫的六個小時中,失去寶貴的生命。

這裡要為法院的判決點個大大的贊。這些年來,碰瓷的太多。受到打擊和懲罰的卻很少。這樣的訴訟,如果法院出於對弱者的同情,那怕給予他們極小的賠償,碰瓷的就贏了。以後遇到類似的情況,碰瓷就會成為常態,反正有棗沒棗打一杆再說。法院判決,對於老人的死,社會其它人和單位不付任何責任。讓訛人者不但得不到任何好處,還要支出一筆不少的訴訟費。正所謂偷雞不成蝕把米。

你的親人去世了,其它人可以對你表示同情,但這不能成為你訛詐別人和社會的藉口。

問題的描述中說,原告因為不服法院的判決已經上訴。相信這樣大快人心的判決二審一定會支持。

法院的判決,已經表明了社會絕大多數人對此事的看法和態度。如果有一天,不再有這樣的官司出現,這種見義不為的社會風氣才能從根本上改變。

打官司的親屬們。你們的親人其實正是被你們這樣的人害死的。你們用自己的行為告訴世人,不救你的家人是對的。但願能通過法律的判決,讓這樣的悖論不再出現。


七月流火140400643


反正我是不敢,本人親眼所見,大概如下:老婆懷孕,我下樓抽菸,恰好看見一年輕人倒車出來,與路過一行人發生摩擦,後發生口角本來都快沒事散了,開車人的奶奶看到以為吃虧,攔住行人,口角升級,後老太太說不過直接躺地不起,(不知道是不是裝的),說是氣出毛病了,隨後110 120依次到來把相關人員帶走,第二天達成和解,老太太出院陪了老太太家兩萬六,然後過了仨月,老太太早上出門遛狗,在小區門衛室前倒下,(由於本校區很多人不交物業費,物業年前貼出通知初五後撤出,老太太家是從來不交物業費)過了大概一小時時間,120來了,人已經不行了,隨後110查看監控,發現路過行人無人查看,路過行人有被訛人的媳婦,隨意說,自作孽不可活


我就吐個槽可以不


對於老人的過世,感到悲痛,對於家屬的做法,覺得非常無恥。為法院的最後的判決點贊。

2016年7月27日下午,廣西南寧白沙大道路邊的綠化帶,一老人為了拾取廢棄瓶進入後摔倒,掙扎了6個小時候,無人施救後死亡。期間附近的4S店的銷售人員路過發現摔倒老人,但是沒有選擇施救或者報警就走開了。得知該情況後,老人家屬十分憤怒將附近的兩家4S店以及其中一家4S店的總公司告上法庭。

這件事情焦點就在1、路過的4S店員沒有及時救治是否有錯。2、家屬是不是就能將附近4S店告上法庭尋求賠償。

路過的4S店員沒有及時救治是否有錯

首先從道德上來說,這個4S店員是有問題的,看見老人摔倒又過去交談過,對老人的情況大概也有些瞭解,最起碼120要打一下或者可能的話就通知一下家屬也可以吧。但是他卻選擇什麼都沒做走開了,確實有點冷漠。

但這個能全怪他嗎,我覺得也不是。畢竟現在是個“扶不起”的社會,現實生活中,已經有太多的好心人幫老人最後被訛的案例。這已經造成幾乎所有人對於遇到這種情況都是心裡都會有餘悸。有做好事的心,但是也要掂量掂量自己的錢包,看看有沒有能力做好事,這種怪現象。

家屬是不是就能以此將附近4S店告上法庭尋求賠償。

1、從監控上就能看出,老人是自己走進綠化帶,從而摔倒致死。4S店員只是路過上去交談過,對於老人的死沒有任何聯繫。所以4S店員沒有責任。

2、雖然老人是在4S店附近的綠化帶摔到,但是綠化帶本身不屬於4S店管轄範圍之內。所以4S店也沒有責任,如果這樣都能被告贏的話,那麼以後如果有人在店鋪門口被打的話,是不是也可以告店鋪老闆了。

結語

所以整個事件與4S店是沒有關係的,家屬想告4S店,我個人覺得這是一種以“道德綁架”而敲詐的行為。如果非要追責的話,老人的兒女責任最大,為什麼35度這麼大熱天,老人會頂著太陽出來撿廢棄塑料瓶,還不是因為家庭拮据出來賺錢的。說明兒女對於老人的養老這塊做的不到位,起碼在經濟上可以看出。好在法院也做出了正確的判罰,不然這個會不光是“扶不起了”,以後連看不都看不起了。


嘉佑tx


有人欺你天不欺!

我妹出於厚道,扶起一個騎車撞在我妹車上的老人,出於好心,問他用不用幫忙去醫院查下,結果肋骨有裂縫,事因全賴在妹身上,被訛墊付醫藥費近兩千。快出院時辦醫保退費時,還想欲意所圖,但由於中午醫院工作人員下班未果,就分開半個小時,各自吃飯時間,那老頭被在著保險的小車碰倒,幾米開外,重新入院……醫護人員知情者都掩面而笑……後知他肢體骨折,需長時間住院!

妹妹,也損失了一千多,但那事之後幾天,生意特好,賺回了損失。

人做事,天在看!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馬上現報!請慎獨!


雲淡風清188424639


老人摔倒被曬死,整整掙扎六個小時,竟無一人去扶,如今人性的淡漠,讓我們感到悲哀。一位四十多歲的女鄰居昨晚九點鐘騎電動車回家,不小心摔倒了,右手粉碎性骨折。可憐的她倒在地上掙扎了半個小時才爬起來。而馬路上是人來人往,看到的人全都冷漠的走過,沒有一個人來問來扶。

我跟爸媽說,你們走路要小心點,跌倒了也許不會有人來扶了,不看新聞不上網的爸媽問,老人跌倒了為什麼怕扶呢?是呀!想我堂堂文明古國,民風淳樸,助人為樂,曾幾何時變成了老人倒下任他們掙扎而死也不去扶。或遠遠看著,或拍照留證,或找三五人證才敢扶。是民風日下,道德喪失,還是人心敗壞,為一己私利呢?

做好事反被訛詐,施恩者反遭誣陷,受恩的不感恩,被救的不感救,至使社會風氣日益下滑。君不見老人跌倒學生好心扶,送去醫院反被訛,君不見大街上老人跌倒,人來人往卻沒有一人去扶,掙扎幾分鐘而死去,君不見那修路工用鐵棍死死卡住車輪,使客車免墜深淵,失去雙腳,全車三十多人無一人事後來說謝謝。這些事情使我們看著聽著難受,卻又是實實在在存在著,折射著我們人心的淡漠和自私。

為什麼如今物質水平提高了,社會發展進步了,人們素質反而越來越低了,人心越來越冷漠自私了呢?我想,除少數人自私自利,道德喪失之外,還是我國這些懲罰制度不完善,揚善不夠,而懲罰壞人的力度更不夠。訛上了便有人出醫藥費,沒訛上也沒什麼損失,至使好人寒了心。

國外好多經驗還真值得我們借鑑,像新加坡國家對被救者反訛,一經查實,登門道歉,並罰所治醫療費的二至三倍,看你還訛不訛,別人好心幫你,你反訛別人,太沒良心了。

老人跌倒了扶不扶,我看到一定會扶,並不是標榜我多高尚,是因為我父母年事已高,也是因為我們將來也會老……





梅來一夏


看到這個讓我想起來了,牆都不扶就服家屬,什麼邏輯,你老人摔倒了,我看了一眼就要負責嗎。還告4家公司,老人不是在公司裡面摔倒的,馬路上摔倒,扶,就像有些網友說的,如果扶了,老人去世算誰的,從上面的提問就看出來了。只要你碰,賴你沒商量的,我看過好幾個,一個40多的男人,扶了一個老人,幫忙老人送醫院。7788的,然後走了,跟他沒有任何關係,老人病重。然後家屬就認定是該男子。碰到的,強行要求陪醫藥費,因為當時沒有監控,最後該男子被逼無賴,沒法證明自己的清白選擇自殺,老人醒後才知道,一份遲到的感謝,還有個,一個,三個高中生老人自己摔倒,三個人扶她,結果就一口咬定是他們撞的,然後索要醫藥費,最後還是報警,幸好事發地段有監控剛好拍下來了,要是沒有,那三個高中生又該怎辦,不是現在的人不扶,是不敢扶,如果民心淳樸,那肯定扶了,關鍵是現在這社會,家人沒有感恩,還強行摔鍋給你背,誰敢扶,基本沒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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