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各級法院是否都在用簡易程序審結認罪認罰案件嗎?

樊引學


認罪認罰案件,被告人對檢察院指控的罪名沒有異議,認罪服判,認罪認罰案件庭審中一般僅對量刑長短、罰款多少進行調查、辯論,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趙海軍律師


你好,對於這個問題,全國各地的情況我不好說,但我可以說一說我個人瞭解的情況。

疫情期間,法院審理案件面臨的最大問題是,被關押的被告人由於羈押場所的管理非常嚴格(尤其是在某個地方發生了監獄集體感染事件之後),基本無法將這些被告人提到法庭審判。

另一方面,沒有被關押的被告人又由於交通管制等原因,很難按時到達法庭參與庭審。同時,法庭也是一個人員聚集的公共場所,所以傳染的可能性也很高。在這種情況下,各個地方的法院的案件不同程度地出現了積壓的情況。

簡易程序的審理期限只有20天,相比起普通程序一般2到3個月的期限來說,顯然對時間的要求壓力大得多,據我推測,疫情期間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比例應該是下降的,而不是上升。適用普通程序的案件的比例應該是上升的。

當然,在經濟發達、遠程審訊設備完善的地方,可能比例不會有太大的變化。


稜鏡說法


認罪認罰案件,因為案情清楚,犯罪事實明確,一般法院都會適用簡易程序,和疫情期間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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