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味的“帶頭人” !武宣這位村委主任從致富領路人變成涉惡首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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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味的“帶頭人” !武宣這位村委主任從致富領路人變成涉惡首要分子

2019年5月10日,郭某敢、郭某喬、郭福某、郭某周、郭某賢、郭某桄等六人涉嫌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一案在武宣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該案系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武宣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第2起涉惡犯罪集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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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郭某敢自2016年6月份開始,尤其是2017年9月份任武宣縣黃茆鎮根村村民委主任後,夥同其他五名被告人或單獨行動、或結夥在根村村民委“順利採石場”至國道209線之間的路段實施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的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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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郭某敢等6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堵路要挾等手段,強行索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之規定,涉嫌敲詐勒索罪。被告人郭某敢等6人以攔車堵路相要挾,強迫他人接受服務,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之規定,構成強迫交易罪。被告人郭某敢等6人在兩年內共同實施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犯罪三次以上,根據兩高兩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之規定,郭某敢等6人屬於以郭某敢為首要分子,以郭某喬、郭福某、郭某周、郭某賢、郭某桄為固定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多次實施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的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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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主任本應是基層群眾的致富領路人,是人民群眾的貼心人,但黃茆鎮根村村民委原主任郭某敢不僅不帶領人民群眾走發家致富的光明之路,反而帶著部分村民在違法犯罪的道路上漸行漸遠,嚴重擾亂當地治安秩序,敗壞淳樸民風。

武宣縣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成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鄉鎮領導、村委幹部代表及被告人家屬共200餘人旁聽庭審。

法庭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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