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不走斑马线随意过马路,被撞行人裁定担同等责任, 你怎么看?

athenacool


2003年之前曾经流行但并非符合立法精神的一句话:行人违章撞了被撞。

许多年龄大的人依稀还记得2003年之前流行道路交通安全的一句话:行人违章撞了被撞。就是针对我国行人违法行为的一种治理措施。得到全国交通安全管理部门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的一致响应。效果也比较显著。但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后,上述这种情况得到逆转和否定。

本题事故,责任各半,有失偏颇。因为,在非机动车道内发生事故,按照各行其道原则,行人至少担负主要责任。同时,本题称非机动车速度过快,并未指明多高速度及法律依据。尤其是当前行人违法现状,从严治理具有示范效应。


刘俊利


本人亲身经历:在无斑马线无红绿灯马路正常行驶中与横穿马路的行人相撞,交警判我车方主责,行人次责。行人盆骨轻微骨折,除了住院费全部由保险公司报销,我自己还赔付了五千元后期疗养费才了事。


九罐818


电动车如果在机动车道撞人,那也是有过错的。因为,他应该靠道路最右侧行驶。


MIC1979


我觉得还是谁的责任大 就该付责 哪有行人违法了 汽车撞了 还要同等责任的道理呀


屈伸侍奉者1


歪理,坑害机动车,助涨行人乱闯马路,


手机用户22550465082


法律法规不讲价?谁犯谁全责!不然,何以治国!


恩施风光


法律是公平的谁的责任谁承担 各行其道就是法律。


大捷龙725


我个人认为还是应该是行人负主要责任行人应该走斑马线行人突然横穿马路造成的伤害行人应该负主要责任。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春暖花开2244


就是国内不公平的执法造成很多不守规矩的人越来越过分


大于YM


如何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谁违法,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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