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到底该不该给闯红灯的行人让斑马线?该,为什么?不该,又是为什么?

沐子恋


从遵守规则的角度来看,当然不该给闯红灯的行人让路,凭什么守法者要反过来迁就违法者?但是,从权衡利弊的角度来看,机动车主还是忍气吞声给他们让路吧。毕竟,现行法律规定,确实是倾向于保护行人的。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以后,首先应当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损失,原则上应当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如果行人有过错的,则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则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只有一种情况机动车一方才能免责,就是行人比如碰瓷者那样,故意碰撞机动车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当机动车发现行人闯红灯后,在能够及时停车避免车祸的情况下没有刹车,而是放任不管地撞上去,那么机动车一方就具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为,按照现行的裁判观点,行人闯红灯固然有错,但这一错误也不是机动车一方撞上去的理由。

另外,如果机动车一方发现行人闯红灯后,立刻采取制动措施,但因为刹车距离太短而避让不及,最终还是撞上了行人。这种情况下机动车一方就没有责任,但是,没有责任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毕竟,行人闯红灯是怀着不会被撞的侥幸心理,你不能说他是故意想被车撞的。

因此,发现行人闯红灯后,最好还是及时刹车吧。因为,即使不能避免车祸,踩了刹车一方面可以减轻自己的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也能减轻行人遭受的人身伤害,也就间接减轻了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冰焰


这种事太多拉,就算行人闯红灯,又有几个司机敢撞。没有司机会自己给自己找麻烦的。行人闯红灯,是个人素质问题,就算违反交通法规,司机没权处理,更没权撞他。通过路口,斑马线是要减速慢行,甚至停车让行。但是行人闯红灯时引起交通事故,付出生命代价的事太多太多。保险公司赔偿行人再多钱又能怎样。我们小区就有个人,过马路从来不看红绿灯。还吹牛说有个超牛的算卦先生给他算过,可以活到102岁。呵呵!去年闯红灯让撞死拉。才35岁。赔偿款58万元。这回好拉。58万赔偿让别人用着,自己老婆让别人日着,自已孩子让别人管着,自己老爹让别人气着。谁想学他就去闯红灯吧,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哈哈😄


洛阳张冬冬


我开过车,也步行横过路口。行人闯红灯的确让人反感,但具体的事情还要具体的分析对待。现在的路口少说也有几十米,但给的过路时间只有几十秒,即便是年轻人横过道口也得紧走,否则你就会被车辆夹在中间,那老年人又怎么能过得去呢?在这种情况下司机是让行还是硬闯。斑马线是为行人准备的,谁最有优先权呢?闯红灯这不难理解,就是红灯亮的时候是不准通行,但绿灯还再亮的时候行人横越路口,走了几步红灯亮了,那行人是站在路中央等绿灯,还是继续往前走?还是退回来?无论怎么着对行人来说都是很危险的,特别是老年人。需要司机注意的是,在斑马线上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是谁的责任司机都脱不了干系。司机还是应该想一下,礼让三先对谁都有好处。


海风149962026


我觉得人类都有一个通病,就是大多数人都认为开车的人比行人强势,比行人有钱!因此造成了很多不合理的法律倾斜!至于斑马线的设立,在交通上照顾了行人却忽视了车辆一方的利益!很多地方不管有没有必要,都乱画斑马线!更离谱的是有些行人只要有斑马线,就觉得自己是上帝!慢吞吞的走,还边走边玩手机!大有“有种你敢撞我”的英雄气概!把开车的气得半死!我个人认为,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量取消斑马线!用地下隧道或人行天桥来代替斑马线!除非不得已才设斑马线,而且斑马线也要跟红绿灯结合!凡是冲红灯、乱过马路的行人被撞,自己负全责!这样才公平!


大飞233385355


应该,因为机动车经过市区和交叉路口时,不管斑马线上有没有行人,都应该减速慢行,这在交通法规上是有规定的。好多交叉路口发生的事故都是因为驾驶员不减速慢行,盲目抢灯造成的。反之如果大家都减速了,及使有行人违章了,也不一定就一定会造成事故,交通法规所有规定的目的主要就是为了避免和降低事故的发生,这才是主要的作用,不要简单的认为只是事故发生后化分责任的次要作用。知道为什么消防.救护车在执行任务时是可以不管红绿灯可以说是违章驾驶吗,这是因为一切与人的生命财产为先行的理念定下的规纪。所以我们应该遵守这个理念,违章的行人虽然不能与消防.救护车相比,但是,人命大于天,理念是一样的,所以,斑马线上应以人的生命为先,而不是以事故后的责任大小为先!如果是因行人违章你不理让而造成事故,你也走不了,还可能要造成可以违章救护车一路违章向你飞奔而来,以抢救这个违章的行人,想过没有:难道是违章行人就不抢救他了吗,同理,难道他违章你就不礼让他了吗,你礼让不就等于是抢救了他吗!不是双赢了吗!何况我们国家好多县级城镇的交叉路口,只有行车线和斑马线,跟本没有红绿灯。所以,为了遵重人的生命,必须规定斑马线上车辆礼让行人,已使全体驾驶人员形成一个遵重生命的习惯,遵守交规是为了防事故于未燃。而不是只注重事后的责任化分,责任有交警和律师去把你认定。

所以,我愿全国的驾驶员不要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结,请遵重生命,不要说违章行人不遵重自已生命。他不是罪犯,你也不是自卫,就像那些跳楼的人,公安消防都还要想尽办法去救他,何况只是一个违章过斑马线的行人,所以就让斑马线上车辆礼让行人这个有百利而无一害的规定定稳了吧!


轻松健身192


首先问题的题目是该不该让行,所谓的让行是指停车让行。那么问题就要从两个角度出发。

第一种,首先行人闯红灯属于违法一方,那么机动车应当不承担让行的义务,而是在有条件避让行人时,要保证自己和行人的安全通过斑马线。其次根据交通法规交通参与者有保证交通安全的义务,应当不分弱势与不弱势的关系,机动车和行人应当属于平等关系。相信一个有良知的驾驶员不会看到一个闯红灯的行人就要撞上去,而是应当保证安全减速让行。

第二种,当行人闯红灯机动车又无法避免事故发生时,比如行人突然跑动穿过斑马线或有阻挡视线车辆导致观察不到行人时,那么行人应当负全部责任。交通管理者也应当给予正确的责任认定。不应无责也要打三板,尤其是那句官方的机动车疏于观察而判定的次要责任,闯红灯的行人不为自己的安全负责为什么要让别人买单。我认为如果行人不闯红灯机动车正常行驶,即便不看路也不会撞到行人。那么过错方应当全部归于行人。


陈伟4091


开车需要礼让行人,这一点毋庸置疑!

记住一点,在路上行人的路权最高,汽车的路权最低;当然这话您看看就好了,这不是什么名人名言,这是某双谈车自己的想法,一句话:开车你怂就对了。行车上路就一个让字:该让的得让,能让的得让,宁停三分,不抢一秒;我每个学员拿证的时候我得这么唠叨他们一回,您愿意听就听听,不愿意听就算了。

礼让行人是对的,这也是驾驶员素质的一种体现:

别说是闯红灯的行人,就是闯红灯的机动车,你也得让,当然一切的前提是先保证自身的安全;这倒不光是怂的事,主要是如果你不让会付出更多。你让了他,可能就是慢个一两分钟;但是你不让他,出现事故之后,你耽误的可能就是几天甚至几十天的时间,这不是个账。咱小老百姓没什么功夫跟人家扯皮扯淡,咱没权没势让就得了;你有权有势,又何必跟这些人计较呢?

你觉着她不敢走,她觉着你不敢撞。

很多时候发生事故的原因就是两方的误解,行人觉着机动车不敢撞,机动车觉着行人不敢闯,结果两方都是生楞,事故就这样发生了;然后打电话报警,划分责任与赔偿事宜,这一切下来起码一星期,而且中间你会面临无数的扯皮,然后你还会了解什么叫无责任赔偿,这还算是好的。

一旦出事就会非常的麻烦:

有时候你要是碰上个不讲理的,人跑你家里闹,跑你单位闹,拉横幅泼油漆撒泼打滚整的你无法正常生活;你有理是真的,但是人家不和你讲理:行人闯了红灯是不假,但是撞人的是你,自媒体常干什么事?掐头去尾留中间,最后的舆论就是你撞了人不管了,人家没钱治疗了,你道德败坏丧尽天良怎么怎么的。

然后你原本平静的生活会被搅得一团乱,你的名誉(声誉)会被无限拉低,你的家人会受此影响,你上有老下有小;你的老婆孩子出门的时候后面有可能有几十双眼睛盯着,但是你放心,在没出事之前报警没用,他只能给你心里上的安慰,因为警察也没法管,他们也有自己的难处。想想安医生吧,坏人还在无忧无虑的活着呢,安医生已经没了。

想想这以后的事,你觉着碰到如果行人闯红灯,你该不该让?你敢不让吗?

反正我不敢,我上有老下有小,我怂我肯定让他们先走。不管红灯绿灯,我惹不起但是躲得起,让得起;因为我知道,一旦真出什么事,我就是把我这本田雅阁卖了也赔不起。我劝你礼让行人不是为了你好,而是希望你以后的日子能少点不必要的麻烦。


无双杂货铺


很多赌气的回答嘛。我来理性分析一下,到问这个问题的时候了,说明机动车面临着不让就会撞上的局面,那司机想好了后果的话就不让呗。

可后果是什么呢?首先撞到人了,无论是撞死还是撞伤,对方的生命健康都受到了损失。按很多人的嚷嚷,这是行人活该,不应该司机承担责任。但咱们生活在现实里,实际情况交警会判定司机无责吗?很多案例放在眼前,大家都看过吧。为了一时的赌气,换来经济上的损失,运气不好还会被对方纠缠,得不偿失吧?老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可以用在这里吧。

另外交规里的条款也是不利于司机的,学过交规的都应该知道遇到路口或斑马线的时候司机应该减速,为什么要减速?就是为了将速度控制在随时可以停下的程度,减少事故发生的几率。记得当年新加坡首席法医曾经做过一个公益广告,奉劝司机在城市道路上将车速控制在70公里/小时以内,理由是这个时速是可以短距离刹车的,但如果到80公里/小时,刹车距离会大大加长,发生车祸的机会就大了很多。可惜咱们还是有很多司机为了赶绿灯变红灯,或者对斑马线视而不见,反而加速通过,殊不知这种行为是违反交规的。

前不久去美国玩了一趟,对那边司机的行为印象深刻。尤其是在一条两车道的马路上,有个行人过街的地方,但是没有交通灯,幸好视野很开阔,能看到几百米开外。按照国内的做法,我瞅了一眼最近的来车还有一百多米,就拔腿跑过了街。没想到那来车远远的吱一下就刹住了,把我吓了一跳。过街之后回头看,开车的是个老先生,开过我身边的时候我向他点头致谢,他回报了一个微笑。还有好几次,我们在过斑马线的时候,还在路这头呢,路那头右转的车就都停下来等我们过完了才开始右转。要在国内,很多车是能过就先过了吧?

当然咱们情况不同嘛。咱们国家人多、咱们国家压力大赶时间、咱们国家不管是司机还是行人素质低的太多。。。


江南渔夫


——话说应不应该,有时候根本就没有该不该。

——行人就是行人,在道路上是弱势群体;他的行走没有具体规范,车不能跟人一般见识。

——车辆是机动车辆,它是喝油的、机械的庞然大物;铁撞人,如同鸡蛋碰石头。

——因此,即便行人闯红灯,驾驶员理应避让,不能任性去撞,这是交通潜规则,不容违背!

——我们知道,交通规则需要人人遵守,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不管什么情况下,汽车必须礼让行人,不然的话,你的麻烦就会很大;担惊受怕使之阴影常在,这也是一种潜规则。

——有些时候,不能只看谁的主责。凭良心讲,我们是不愿意看到流血事件,还需要继续前进,因此,不能感情用事,也不能去赌气,更不能“引火烧身”!因此,行人违背自己的心理,去找车撞,那就不可原谅!可是我们要看到另一面。



992舒畅


在我看来,机动车没有必要给闯红灯的行人让路。红灯停绿灯行,我们在上学时就接受过这样的教育,都知道闯红灯是违法行为,既然违法为什么要让不违法的正常行驶的车辆给违法的让行,这即不合理也不合规,只会助长行人穿红灯违法行为。


虽然斑马线礼让行人是文明程度提高的一种体现,我们也支持斑马线礼让行人,但我个人觉得这种礼让仅能局限在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而设立红绿灯的交通路口和斑马线,就不存在礼让不礼让的问题,车辆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交规,同理行人也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交规。

在我下班回家的路上就有一个带有红绿灯的交通路口和斑马线。自从开始有礼让行人这一说之后,这个路口成了交通事故的多发区,由于路口有红绿灯设置,当行人闯红灯时过马路时,部分车主选择礼让行人,这就给后车的行车安全带来了隐患,最多时一个路口出现过四车追尾事故,原因就是第一辆车给闯红灯行人让行,后面的车因为是绿色通行灯亮起,没有意识到前车会突然刹车,从而造成追尾。

中国式过马路,一直是国人诟病的话题,特别是交法中出台了斑马线不礼让行人扣分罚款的条款后,行人过马路更加理直气壮了。目前,我国交法中对行人闯红灯的管理处罚还比较滞后,希望国家早日出台相关法律,这样不仅让过马路的行人更安全,也会提高车辆交通的安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