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陽區通報 3 起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扣留、收回、套取資金 5人受處分

巴中晚報訊(記者 嚴波)

近日,恩陽區紀 委、監委公開通報 3 起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 腐敗問題典型案例,5人受處分。

恩陽區石城鄉方山村黨支部書記羅顯平 扣留群眾民政救助資金等問題。2015 年 3 月 至 2017 年 11 月,羅顯平在擔任方山村黨支部 書記期間,以村組幹部會議同意為由扣留群眾 民政救助資金用於村部建設;私存方山砂石廠 使用該村道路的保證金於個人帳戶;套取危房 改造補助資金用於家庭和個人開支。2019 年 3月,羅顯平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恩陽區舞鳳鄉白雲廟村黨支部書記向承 華、原村主任向繼勇、村文書劉清凡收回農戶 災毀復墾補助資金及地質災害補助資金的問 題。2015 年 8 月至 10 月,舞鳳鄉白雲廟村為 解決該村修建組道路及水利工程資金不足問 題,該村黨支部書記向承華與時任村主任向繼 勇、村文書劉清凡商議決定,收回農戶災毀復 墾補助資金及地質災害補助資金用於道路整 治等開支。2019年3月,向承華、向繼勇、劉清 凡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恩陽區玉井鄉原副鄉長趙亮虛報危房改 造對象戶套取補助資金的問題。2013 年至 2014 年,趙亮在擔任玉井鄉副鄉長期間,同意 將上級下撥的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用於辦公用 品等開支,並在相關虛假資料審籤同意後申報 騙取補助資金,由趙亮保管並將部分資金用於 購買辦公用品、場鎮硬化等支出。2019 年 4 月,趙亮受 到 黨 內 警 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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