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律師點評:上饒家長刺死小學生案,以愛之名的罪惡

案情簡介:

5月11日當天上午正值語文課,上饒市第五小學10歲小學生劉某宸,被女同學父親刺死。在場的數十名學生目睹了王某建行兇的過程。據警方通報,嫌疑人王某建對殺害劉某宸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發前一天的5月9日,嫌疑人王某建曾在班級群裡稱其女兒被劉某宸欺負,將在學校門口等劉某宸。而劉某宸的家屬和班主任也給出了回覆。網上有一些聊天記錄的截圖,箇中緣由有待查證,但從法律的角度而言,王某建的行為確係惡性殺人,涉嫌故意殺人罪。

兩高律師點評:上饒家長刺死小學生案,以愛之名的罪惡

兩高律師點評:

一、校園霸凌

鑑於尚未有確鑿證據證明被害男孩劉某宸對嫌疑人女兒實施了校園霸凌行為,因此我們不應該去惡意揣測別人,特別是這個人是個孩子。拋開這個具體的案件,針對校園霸凌,父母、學校都沒有做好準備,僅僅有法律的規制是無法發現校園霸凌的存在的。因為以成人的視角很難發現孩子的完整面。

有一部美劇《大小謊言》,該劇獲第75屆美國電影電視金球獎限定劇/電視劇獎主要講述三個年輕母親看似完美的生活因捲入一宗謀殺案而被攪得天翻地覆的故事,裡面貫穿劇情始終的是探究“幼兒園霸凌小女孩的真兇是誰”。最後謎底揭曉,生活在單親家庭、性格有些怪癖的小男孩實則心地善良,表現優異、頗受歡迎的小男孩背地裡卻是鎖喉好手。原因是他經常目睹爸爸暴力對待媽媽(爸爸媽媽不知道被他看見了),出於行為模仿和表達情感的心理,經常暴力對待幼兒園的女同學。

校園霸凌有兩個特點,一個是起因,一定是來源於某種學習和感知,可能是遊戲、父母行為、社會上的事件,無孔不入,完全沒有辦法徹底防控;一個是隱蔽,孩子不會撒謊,長大了是因為學壞了、世故了才撒謊,這是錯誤的,孩子恰恰是最佳lier.不要把孩子看的過於簡單,表面上好的孩子不一定是真的好。

可能我們一直無法理解這樣的邏輯,孩子受欺負了為什麼不說呢?因為害怕嗎?當然會害怕,但不說更多的是因為不相信家長、老師有能力改變現狀。這反映了我們教育上的失敗,即一是孩子要乖,告狀的孩子肯定也有問題,怎麼不欺負別人,總欺負你呢?二是調皮的孩子不是壞,孩子小打小鬧沒什麼大不了的。我們都不期待孩子從小善良正直,難道還要讓孩子期待成人秉公處理嗎?

如何引導孩子說出來,正直不怯懦,恐怕要家長和學校共同費心。

二、私力復仇

網友會說:都9012年了,為什麼還會出現這樣的極端想法呢?

可事實就是,無論時間過去多久,人性中惡的部分很難被法律和教育完全消解。但好在法律會為及時送來正義的對價。

網絡暴力有時候很強大,他們不願意相信法律,只相信自己的判斷,採取行動去實現自己所謂的正義。留下一句,我不後悔。本質上,他們不是為了正義,而是為了私慾。我得到了才是真的得到,法律的裁決會讓我無法得到這麼多。足可見他們的自我矛盾,實際上他們也是知道自己這麼做只是為了一己之利。所以不是法律不公正,而是有些人就是對於公正的結果不滿,他想讓別人吃虧,自己多佔一些便宜。

可天道好輪迴,蒼天饒過誰。如果這樣的人比較多,那從概率的角度講,你遲早會被別人佔了便宜。然而有些人寧願選擇不斷佔便宜的生活方式,好一個活在當下,只要我不要臉,天地都容不下我,我不想說終有一天會遭報應這種毫無說服力的話。而是明白了這個道理的人,自然會壓抑心中的惡性,選擇法律來主持公道。法律就這樣被善良的人們奉為信仰,一定是當即讓你付出代價。

我國法律尚未廢除死刑,對故意殺人一類惡性案件,且系對未成年人實施、在學校這類公共場所實施、對在場數十名未成年人造成惡劣影響等,法律必將依法嚴懲。至於學校是否擔責,根據其是否盡到安全管理之義務,會有公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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