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高新混居户通常安置1名非农,少数情况安置2名非农

西高新混居户通常安置1名非农,少数情况安置2名非农

《西安高新区集体土地征收和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暂行办法》规定:户口注册地在本村,在本村拥有合法住宅,其配偶和子女属于安置集体经济成员,参加工作及农转非前曾参与本村集体经济分配,拆迁前在本村长年居住生活30年以上,给予每人70平方安置住房!

西高新混居户通常安置1名非农,少数情况安置2名非农

一、关于户口注册地问题

关于户口有出生地、籍贯地和居住地之分,此处的注册地应该是当前户口所在地,也就是非经济经济成员要将户口迁回本村!

西高新混居户通常安置1名非农,少数情况安置2名非农

二、在本村长年居住生活30年以上问题

在本村长年居住生活30年,是指非集体经济成员在本村落户30年,还是指非集体经济成员仅在本村居住过30年,而不用管该居民30年期间户口是否在本村?

如果要求户籍在本村30年,那就意味着基本将嫁入本村的城镇女性排除在安置范围外,按照女性合法结婚年龄为20岁,城镇女性20岁嫁入本村,年满50岁才能有可能被安置。

西高新混居户通常安置1名非农,少数情况安置2名非农

三、关于混居户中非集体经济成员安置人数

从条款看,非集体经济成员其配偶和子女属于安置集体经济成员,这就将符合安置条件的非集体经济成员限定为某家庭中的丈夫或者妻子,而不包括其他情形,这就意味着混居户家庭中仅有一名非集体经济成员能够被合法安置,而且属于已婚家庭。

西高新混居户通常安置1名非农,少数情况安置2名非农

例1,夫妻两人家庭

要么是妻子是非集体经济成员,丈夫是集体经济成员;要么是丈夫是非集体经济成员,妻子是集体经济成员。意味着该混居户中只能有一名非农被安置;如果丈夫和妻子都是非农,那就变成祖遗户,满足相应条件后以家庭为单位安置210平居住用房。

例2,夫妻和孩子构成的三人家庭

要么是妻子是非集体经济成员,孩子和丈夫是集体经济成员;要么是丈夫是非集体经济成员,孩子和妻子是集体经济成员。意味着该混居户中也只能有一名非农(妻子或丈夫)被安置;如果丈夫和妻子都是非农,孩子也是非农,那就变成祖遗户,满足相应条件后以家庭为单位安置210平居住用房。

妻子和孩子是非集体经济成员,丈夫是集体经济成员;或者丈夫和孩子是非集体经济成员,妻子是集体经济成员。意味着该混居户中也没有非农符合安置条件;不满足配偶及子女属于安置集体经济成员。

注意:安置办法中此处用的词语是“及”,就是配偶和子女都要是集体经济成员,而不是用词语“或”,即配偶或子女中有一方属于集体经济成员都行。

例3,夫妻和2个孩子构成的四人家庭

妻子是非集体经济成员,丈夫和2个孩子是集体经济成员;或者丈夫是非集体经济成员,妻子和2个孩子是集体经济成员。意味着该混居户中也只能有一名非农(妻子或丈夫)被安置。

妻子和2个孩子是非集体经济成员,丈夫是集体经济成员;或者丈夫和2个孩子是非集体经济成员,妻子是集体经济成员。意味着该混居户中没有非农符合安置条件。

妻子和1个孩子是非集体经济成员,丈夫和1个孩子是集体经济成员;或者丈夫和1个孩子是非集体经济成员,妻子和1个孩子是集体经济成员,意味着该混居户中也只能有一名非农(妻子或丈夫)被安置,非农孩子不符合安置条件。

那么什么情况下,混居户中能有2名非农符合安置条件呢?

那就是妻子和丈夫中有一人是集体经济成员,另一人是非集体经济成员;该夫妻所生的孩子已经结婚(或生子),孩子和其配偶中有一个是集体经济成员,另一人是非集体经济成员,即该家庭中有父(母)代和子(媳)代两对已婚家庭,才有2名非农符合安置条件。

极端情况下,才可能出现三名非农符合安置条件

那就是爷(奶)、父(母)和子(媳)三代都分别组建家庭,且各代有一人是非集体经济成员,另一人是集体经济成员,而且已婚者年龄最小都超过30岁了。

因此,从《西安高新区集体土地征收和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看,混居户中通常只会有1名非农符合安置条件,较少情况下有2名非农符合安置条件,但必须是父(母)和子(媳)两代各一人。极端情况下有3名非农符合安置条件,但是必须是爷(奶)、父(母)和子(媳)三代各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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