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4月底,廣州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238人

截至4月底,廣州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238人

羊城派記者 羅仕 通訊員 穗紀宣

5月13日,廣州市紀委監委舉行網絡新聞發佈會,通報“打傘破網”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工作情況。

記者獲悉,自中央部署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截至2019年4月底,廣州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立案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238人,處分109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82人。其中,村居幹部所佔比重最大,公安系統是“重災區”。

廣州涉黑涉惡腐敗及“保護傘”案件有什麼特點?對此,廣州市紀委監委宣傳部部長、新聞發言人劉凡表示,從幹部級別來看,涉及廳級、處級、科級、其他人員等多個級別黨員幹部,其中村居幹部73人,佔30.67%,所佔比重最大;

從領域來看,有政法機關黨員幹部,也有交通、市場監管等審批、監管部門工作人員,還有村“兩委”、基層站所工作人員,其中公安系統被查處72人(主要為基層民警),是當前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的重災區;

從案件類型來看,高度集中在徵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勾結黑惡勢力煽動鬧事、侵害群眾安全利益以及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這兩類涉黑惡案件中,這兩類涉黑惡案件分別佔案件總量的22.68%和18.07%。

“此外,村支部書記等基層幹部利用公職身份,組織、領導涉黑違法犯罪問題較為突出,約佔廣州市公安機關偵破涉黑團伙總量的四分之一。”劉凡說。

典型案例通報:

在發佈會上,劉凡還通報了劉永添涉黑組織團伙背後黨員幹部腐敗和充當“保護傘”典型案例。劉凡表示,以原蘿崗區劉村村支部書記、蘿崗區東區街劉村社區居委會黨支部書記劉永添為首的涉黑犯罪團伙在劉村範圍內實施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大量刑事犯罪活動,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嚴重破壞當地正常的經濟生活秩序。

在廣東省紀委監委的指導下,廣州市紀委監委會同黃埔區紀委監委、海珠區紀委監委聯合成立專案組,嚴肅查處為該涉黑組織充當“保護傘”的8名黨員幹部,其中局級2人、處級3人、科級3人。

廣州開發區管委會原巡視員郭粵明徇私枉法,致使犯罪嫌疑人發展成為黑社會性質組織頭目問題。2007年至2009年,郭粵明在任職蘿崗區公安分局局長期間徇私枉法,先後指使該分局刑警大隊負責人員在辦理陳鏡登故意傷害案件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包庇其不受羈押和追訴,致使陳鏡登長期逍遙法外,十年間犯罪不被追究,逐步發展成為黑社會性質組織頭目。

直至2018年2月,陳鏡登有關犯罪行為才在劉永添等54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案中被追究,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郭粵明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合併處理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黃埔大隊原副大隊長楊國雄收受賄賂,包庇涉黑團伙交通違法問題。

2013年至2018年,楊國雄在任職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蘿崗大隊副大隊長、黃埔大隊副大隊長期間,利用路面勤務管理、交通違法處理、車輛放行審批等職務便利,不正確履行職責,為該涉黑團伙成員朱志高實際控制的廣東穗強混凝土有限公司運輸車隊以及其他社會人員交通違法行為免於處罰提供幫助,收受“好處費”共計人民幣17.1萬元。

楊國雄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合併處理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黃埔區東區街原黨工委副書記、紀工委書記楊奮失職瀆職,放縱涉黑組織團伙坐大問題。

2011年10月至2016年,楊奮在任職蘿崗區、黃埔區東區街黨工委副書記、紀工委書記期間,多次收受該涉黑團伙成員劉永添賄贈菸酒禮品,在“兩委”換屆選舉監督以及核查信訪件過程中不認真履行職責,未及時發現劉村社區黨委班子多人涉黑涉惡問題,放縱以劉永添為首的涉黑組織團伙控制基層黨組織,進一步坐大成患。

楊奮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合併處理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來源 | 羊城派

實行生 | 吳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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