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日本侵华文物印章丢失,竟是时任办公室主任监守自盗,还想卖给日本人,你怎么看?

金松601


这种人没有任何底线可言,如果把这种人放在古代,砍脑袋是最轻的事情。但是在文明社会条件下,他只是被判了6年。差不多三年之后,他就要出狱了。



七枚印章如何来到抚顺战犯管理所?

近年来日本之所以不承认对周边国家的侵略,主要理由是这些人没有“实证”。当然这是在日本人看来,别的人拿不出来实证。

但是我们一处处残垣断壁,当年幸存的老人,甚至是留下来的各种照片。无不显示着日本曾经残忍的行为,面对着如此铁一般的事实,日本竟然还有脸否认。

而这次丢失的印章,如果把它当成文物来看,可能并不值多少钱。不过它背后所蕴含的历史价值,却是用黄金万两都难以比拟的。

有六枚印章都是石质的,还有一个是木质。主要都是当年关东军驻扎此地时,几个司令官的印章,包括了:

关东军总司令官之印、关东军总参谋长之印、关东军副官部印、关东军副官印、关东军总司令部之印、关东军参谋长之印、满洲海军特设机关印。

在日本战败之后,我们的战士缴获了这几枚印章。上交国家之后,辗转多地,最后在1997年的时候,来到了抚顺战犯管理所。当年新中国成立之后,在全国各地建造了几座大的战犯管理所。

抚顺战犯管理所占地3万多平方米,号称是辽东第三监狱。从1950年开始,陆陆续续的有各种犯人被关押在此。比如说溥仪等伪满洲国人员,外加还有上百名的日本战犯。
▲管理所陈列

随后因为几次的特赦,以及再押人员的主动改造。截止到1987年的时候,战犯所已经基本上没人了。所以就把他改造成了旅游参观地,各种各样的文物也被搬了过来。

而当年这七枚印章,等到了此地的时候已经是1997年了。在随后的六年时间里面,都没有任何的异常。这七枚印章安安静静的放在玻璃展览柜里面,迎来了一批又一批的游客。

管理所主任以假乱真,想出手却被坑!

在2003年的时候,抚顺战犯管理所接到上级命令,要求他们把这七枚印章,送到别处去展览。其实这在博物馆之间非常常见,很多时候以换展的形式展开。

经过当时战犯管理所管理人员的讨论,认为这七枚印章比较重要,于是雕刻了七个仿品作为展品。按照道理来说,七枚印章应该送回原处继续展览。

然而时任战犯管理所的李某,一时间起了贪欲,想趁着这个机会,把这七枚印章据为己有。于是他以研究这七枚印章是否真假为借口,拿回了家中。

请注意一下,这里完全违背了博物馆的相关管理条例。按照正常的情况来说,每次移动博物馆展品,怎么着也得两个工作人员同时在场。有一些比较贵重的展品,甚至有两把钥匙,由两个人同时保管。

由于时间太过久远,这也是十几年发生的事情,不知道当时这个李某到底使了什么办法,绕过了所有的条例,竟然没有被别人阻止。

▲配图

当然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后来上级在寻查的过程当中,发现七枚原装的印章丢失。尽管多次调查,仍然没有任何结果。甚至调查都指向了李某,然而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自从拿到这几枚印章之后,李某可谓是寝食难安,时刻都想着把它出手。但是自己没有这方面的路子,不过身为管理所所长,自然也认识一些古玩界的朋友。

他的朋友杨某,就是一名古玩发烧友。李某有一天把他约出来,告诉他手上有这样的七枚印章。希望还能找个渠道,把这些印章卖出去。

国内基本上没有任何希望,所以两个人准备卖给日本人。而且两人定好了300万左右的价格,还商量好了事后的分成。当时李某为了表达诚意,还把一枚刻有满洲海军的木质印章送给了杨某。

虽然杨某是一个古玩发烧友,但是他也没有相关的路子。所以杨某又找了朋友陈某,因为陈某当时准备去日本探亲,想通过这层办法联系一下。尽管陈某嘴上答应行,实际上并没有任何的行动。

所以说这几枚印章倒腾来倒腾去,在手里面呆了几年,都没有卖出去。不过这也成为两个人的心结,李某一直想着可以尽快的脱手。杨某担心李某不通过自己就卖了印章,到时候说好的分成也就没了。

杨某在金钱的驱动下,他又重新找到李某,告诉他自己联系上了一个日本买家。但是对方要先看货,需要从他这里拿来三枚。李某也比较信任他,就给了他三枚印章。
▲配图

但是后来李某才发现,可能根本就没有这个日本买家。尽管他多次催促杨某赶紧还给他,但是一直没有成功。后来估计是国内古玩市场也不景气,两人一直没有找到路子。

事情暴露,李某被抓,实在是活该。

就这样七枚印章消失无影,然而在偶然的机会却重新浮出水面。当时抚顺的公安机关在办理一起案件的时候,从一个名叫黄某的女子家中搜出了三枚印章。

这个黄某不是别人,是原来抚顺战犯管理所李主任的女友。当时报告当中只是说女友,估计可能是小三吧。大概李主任是为了讨好她,所以把这三枚印章放在她这里。

这件丢失了十几年的印章案件,也渐渐的浮出了水面。随后在黄某的供述下,警察又找到了原先的杨某。从他家里面找到了4枚印章,包括丢失的三件,以及木质的“满洲海军特设机关印”。

经过当时辽宁省文物保护中心的鉴定,这七枚印章有两枚是二级保护文物,剩下的全部都是一级保护文物,总价值大约在157万左右。经过辽宁省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涉案的几人全部落网。

终审判决当中,李某被判罚金30万元,外加6年的监禁。


史之策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不是萨沙地域黑,东北有些地方真的是太乱了,当官的真的什么钱都敢贪。

那这件事来说,作为一个办公室主任竟然公然做这种事,而且13年以后才被捉住,可见扩大夸张。

1997年6月,抚顺战犯管理所接收并负责保管了六枚刻有”关东军”字样的石质印章及一枚刻有”满洲海军”字样的木质印章。其中6枚印章的内容分别是——关东军总司令官之印、关东军总参谋长之印、关东军副官部印、关东军副官印、关东军总司令部之印、关东军参谋长之印。

这6枚印章虽然不是国宝级文物,但也记录了日军侵华尤其是入侵东北一段历史,是非常珍贵的。

另外,这些是记录中国国耻的东西,作为中国人尤其是东北人,当年深受日本人奴役。在所谓的伪满洲国,东北人连吃大米都是违法,被日本人视为二等公民。

具体来说,从1950年7月至1975年3月,这里先后关押975名日本侵华战犯,中国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等71名伪满洲国战犯,及354名国民党战犯,比如伪满国务院总务厅官武部六藏,次长古海忠之,日本陆军第117师团中将师团长铃木启久,第57师团中将师团长藤田茂,第39师团长佐佐真之助等。

1956年6月至1964年3月间,在抚顺战犯管理所关押的日本战犯被分期分批全部释放回国。1959年12月到1975年3月,在此关押的伪满战犯被分期分批全部特赦。

1950年-1964年的14年间,有近千名侵华日军战犯在抚顺战犯管理所关押服刑。

中国人也好,东北人也罢,更应该好好保护这些文物,警醒子孙后代。

然而,竟然还有人打这些国耻文物的注意。

报告写到:2003年年底,抚顺战犯管理所因对外展出需要,经所务会研究决定,复刻了上述6枚印章。展出结束后,李某将复刻的六枚印章交所里长期展示使用,之后自己以研究印章真伪为由,私自将七枚原物印章拿回家中。

原来,李某当时任管理所办公室主任,印章由他保管,他因此产生了贪占之心。此后管理所及警方先后多次查找印章下落,也找了曾保管该印章的“李主任”调查了解印章去向,但一无所踪,印章就像人间蒸发一样消失不见。

这岂不是笑话。

李某是印章保管人,现在印章丢了却不将他们列为嫌疑人,就这样不了了之。

只有两种解释,第一这不是偶然现象,这里说不定经常丢东西;第二李某各方面关系比较好,没人愿意去深究。

这几枚印章在2003年就已经估值几百万元,可不是小数目。经辽宁省文物保护中心鉴定并估价,上述七枚印章中,五枚为一级文物,两枚为二级文物,这应该是重大案件了。

却就这样莫名其妙没追究。

直到13年后,2017年1月6日,抚顺市公安机关在一女子黄某家中搜查,意外发现刻有“关东军总司令官之印”,“关东军总参谋长之印”,“关东军副官部印”的石制印章三枚,这才峰回路转。

这黄姓女子是李主任同居女友,印章是李藏在女友家的。

之前李某曾经试图将这些赃物出售给日本人,但因被同伙诈骗,被骗走了3枚印章。李某无奈之下,不敢随便出手,才在家里藏了这么多年。


萨沙


看到这个事情后,脑海中立马浮现出“汉奸”两个字,也许是对这种人的真实写照。为了利益而背弃一切,这样的人应该从重惩罚。

事情发生在辽宁抚顺,被贪污的印章总共7枚。这几枚刻有“关东军”字样的印章是抗战时期侵占我国东北的关东军所制,是历史的证据,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价值。1997年抚顺战犯管理所负责管理这几枚印章。其中,6枚石制印章,上面刻着“关东军总是令官之印”、“关东军总参谋长之印”等字样;另一枚木质印章刻有“满洲海军”字样。

2003年因展出需要,抚顺战犯管理所复制了这些印章,李某为当时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这些印章。他将复制品交给所里展出使用,偷偷将正品据为己有。公安查找无果。约2009年,李某托付朋友杨某联系日本买家想以300万元出售,杨某无门路又托付给自己的朋友陈某,但均无销路。2017年,丢失的印章被公安机关相继找回。李某被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对抚顺稍微有些了解的朋友都知道,抚顺是全国为数不多的禁止日本人踏入的城市,抚顺景区也醒目的立着“禁止日本人入内”的警示牌。可见,关东军当年对抚顺人民的伤害有多深。

这几枚印章正是当年日本鬼子侵害中国人的有力证据,它们的价值,是不可用金钱来衡量的。经鉴定,这七枚印章,五枚为国家一级文物,两枚为二级文物。

这个可恨的李某却借助职务之便,侵吞了这几枚历史的证物,而且,还想法设法要卖给日本人。这绝对是一种不可原谅的汉奸行径。

我们常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能因为如今生活好了,就忘记历史。不能为了钱而没有了原则、底线,做出一些伤害民族感情的事。要知道,我们如今的幸福生活是当年无数抗日英雄抛头颅、洒热血、用生命换来的。因此,李某这种为了钱而不顾一切的耻辱行为,是不可原谅的!

李某的所作所为,不仅仅是贪污,更是对历史的一种践踏,应当加重惩罚。

大家觉得应该如何惩罚李某呢?

【谢谢朋友们耐心阅读,欢迎关注、评论等,发表看法,一起互动交流!】


龍族社


居然还会有如此奇葩的新汉奸。

监守自盗,将侵华东北军司令官之印,东北军参谋长之印等共七枚偷出,藏匿家中。

更可恶,暗中与日本人暗通款曲,欲将这些日军侵华的铁证,偷运至日本。

惊悉此事,国人无不义愤填膺。

日本悍然发动侵华战争,我国肆千多万军民死伤。

死骨累累,哀鸿遍野,血漫大地。

我国军民,至死不屈,前赴后继,英勇抗战十三年,才将万恶的日本侵略军赶回老家。

日本虽然战败,但其政府从未向中国人民正式道歉。

反而极力美化侵华历史,不断为侵略者张目。

在这种情形下,该汉奸还欲将日军侵华的铁证,悄悄地送返给日本。

数典忘祖,背宗弃亲,干替日本人消除罪证的万恶行为。

做了鬼子想做而做不成的事,比日本鬼子更可恶,更可怕,更凶狠。

最终被我警方查获。

虽然被判八年刑期,但是难解全国人民之恨。

想当年,日军侵华时,身边不乏有汉奸走狗的身影。

这些汉奸,为虎作伥,卖国求荣,罪恶滔天。

抗日战争胜利后,大部份汉奸被严惩,骨干头目被判极刑,送入地狱。

还是有漏网之鱼,还是有余孽混迹社会。

受他们毒害的新汉奸,依然隐藏在角落里,极少数的甚至于混入干部队伍中。

一有时机,他们就会兴风作浪。

故:对新汉奸的行为,不严惩,无以彰国法,无以警来者。

区区八年,不足为惧。

事以至此,虽不深究,但应汲取教训。

必须让新汉奸们无以立足,不敢发声。

只能隐藏,不敢作恶,一作恶即送命。

还神州一片清纯之气。

#凌远长著#


爱之育之


不差不迟到,查了吓一跳,全国所有文物保护单位要查的话丢失的何止几件文物,几万件都是少的,监守自盗乃普遍现象,主要是以假换真,也就是赝品换真品(本来赝品也多,古人造假),反正这东西不像其它物品容易分清真假,你说假的,我承认,但我说它进来时就是这个假的。

话说回来这股风啥时候开始的?六七十年代有头有脸的人去文物保管单位“借”,当然了许多都有借无还,比如有些倒下去的,披露的罪状之一就是家里有许多国家各级文物若干件借了不还,然后八十年代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文物保管单位那点工资比较低,有职权的就开始打这个主意,一件可能就顶几十年工资,不过总的来说整个八十年代还是比较少的,然后九十年代金钱至上,管理也比较乱,文物走私比较严重,然后有些人主动或者被动(文物贩子或者亲朋好友等等)打这些文物的主意,所以九十年代监守自盗的比较多,盛行还是二十一世纪后。


我们生而平等


这个办公室主任必须枪毙,没有任何回旋余地,而且应该追查其周围嫌疑人,为什么?

1.这个办公室主任私藏文物丢失为什么不赔偿?如果是普通农民工把文物不小心搞丢是不是就要牢底坐穿?那为什么办公室主人就没事?这里面有很大猫腻,相关人员一个都不能漏,全部抓起来判刑。

2.他把文物拿回家,难道家里人不知道?所以他的家里人也有极大嫌疑,也要调查。

3.他自己说丢了三个自己保存了三个,我怀疑那三个没有丢,是他另外藏起来了或者已经高价卖给日本政府了,我觉得应该冻结这个办公室主任所有资产逼其说出另外三个文物的去处。


yzddq


汉奸!脑海中首先出现的就是这两个字,没有道德底线的狗汉奸!我猜中国最不缺的就是汉奸,卖国求荣是它们无尚的荣耀,再加上中国的法律本质上就是虚伪的惩恶扬善,这种人关个几年就放出来了,犯罪的成本这么低,坏人不多才怪!

如果我是个十二三岁的孩子,我会杀几个司法界的人士,让他们明白一下,你们的圣母婊心所包庇的罪恶终有一天会降临到你们自己的头上!让你们这群圣母婊子也品尝一下受害者的痛苦!


我有一万个御坂妹妹


这太明显了,应该是国家安全局介入的事件,不能用不知者无罪推定。有些事情,要有底线,比方说,对于国家机密之类的,意图泄露谋取个人私利者,10年以上,已经泄露的,20年以上,如果是极其恶劣的,枪毙!要严格落实。要让国人知道,这些东西,绝不能碰。像这个李某,就是认为这个印章对小日本很重要,左翼分子会花大价钱买回去,所以偷了去,完全无视后果,无视人民的感情,影响极为恶劣,幸好该人地位太低,门路太少,不然日本部分人士,或者部分报纸上就会列出日本没有做过侵略中国的新的证据。


夜猫牌飞弹


按照汉奸的判定准则来说,此办公室主任是不折不扣的汉奸。不应按照贪污罪定刑只判6年那么简单,应以叛国罪论处。

究其原因,罪魁祸首是内心的贪欲在作怪。其实把贪欲比喻成海绵是最恰当不过了。海绵可变大也可变小。重点不是海绵本体可自行放大和缩小,而是受到外界的影响。浸泡了水的海绵不仅会变大而且会变重。而把海绵放在太阳底下暴晒的话,数日后它不仅会变小还会变轻。

本文中有个细节,主任是为了还债才会想到去偷章卖钱。根本原因是欠债(此处我猜想百分之九十是赌债)贪欲受此原因而无限膨胀,最终抛弃了良心,忘记了国耻。做出如此丧知辱国之事。判6年罚30万确实量刑过轻。

通俗的讲钱是好东西这没错,但咱要赚正当的钱。排除道德以外,不当得利终究也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心理健康辅导员依风


红楼梦里抄检宁国府中探春说: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可是

古人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

呢!”说着,不觉流下泪来。

中华民族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合则坚,散则沙!必须要把这种民族公敌清理出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