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警察同志,我的车丢了 ,警察:好的,找的就是你

2019年5月7日一大早

前来派出所报案的群众却被交警大队的民警带走了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司机:警察同志,我的车丢了 ,警察:好的,找的就是你


2019年5月6日早上7时25分,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到122平台指令称:甘州区大满镇新华村一社路口有人员死亡,疑似交通事故造成的。事故值班民警一面联系大满交警中队民警先期到现场处置,一面立即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经过勘查发现死者周边除了拖痕以外没有明显的碰撞痕迹。为了慎重起见,值班民警立即向带班领导汇报请求分局的法医支援,希望能进一步确定死者的死亡原因及时间。

接到报告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法医勘查现场。经过细致的现场勘查和检验后法医大致判断,死者应是被外力拖行至此,此处为第二现场,死亡时间需经过进一步尸检才能确定。根据这些判断,民警们将现场勘查的范围扩大至第二现场周边2公里范围内。经过仔细的寻找,民警在新华村一社路段沿线找到了部分黑色的碎片及死者的衣物碎片,并最终在张大公路旁的水沟和田地里发现了部分银色的车辆碎片和死者的鞋子。经过细致分析,民警判断第一现场应该就是这里。此时距离接到报案已经过去了四个小时。

根据现场勘查的结果,可以基本判定此案应属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大队领导立即决定成立专案组,启动肇事逃逸案件侦破预案,全力侦破案件。专案组民警们兵分三路,一路根据车辆碎片分析确定车型,一路调取沿线的视频资料,排查颜色相近的可疑车辆,一路负责走访案发现场附近的群众找寻线索。

在大满派出所及镇政府的密切配合下,视频组民警首先调取到了死者生前最后的影像,确定了大致的案发时间段。与此同时,第一路民警也已根据车辆碎片确定了逃逸车辆的车型和颜色,肇事车辆应为灰色的五菱宏光牌小型客车。第三路民警根据车型和颜色迅速排查周边三个村的相同车型。

5月6日20时25分,接到报案后13个小时,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排查工作,民警终于确定了嫌疑车辆。40分钟后,民警就赶到了车主家中,可是经过询问,该车只是落户在她名下,实际所有人并非是她。民警详细了解了车辆的实际所有人信息,经过与公安信息平台比对,最终确定该车实际所有人王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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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王某某家实施抓捕时已是深夜,王某某家中无人,民警在其小区门口发现了疑似车辆,经过比对,正是肇事车辆。民警又前往王某某父母家,仍未找到王某某的踪迹。民警先将肇事车辆拖回了大队。

5月7日早上7时25分,距离接到报案整整24小时后,大满派出所民警打来的一个电话,让事故调查中队的民警喜出望外,原来,肇事嫌疑人王某某此时正在派出所报案,声称其所属的车辆丢失了。民警随即让派出所民警先稳住王某某,他们立即前往派出所带人。

2019年5月7日9时05分,嫌疑人王某某在肇事逃逸25个小时后终于承认了自己的恶行。至此,5.05肇事逃逸案件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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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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