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13時50分,一輛號牌為浙10-37622農用車(變型拖拉機)違法搭載22人,行駛至浙江省溫嶺市松門鎮甘岙山半山腰時側翻,墜至路側約3米深的山坡下,截至目前,共造成
12人死亡、11人受傷(含駕駛人)。經初步調查,傷亡人員多為老年人,系違法搭乘林冬富駕駛的農用車下山,在途中發生事故。事故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相關人員已依法控制。
願逝者安息!
農用三輪汽車
以其低廉的價格、廣泛的用途,
深受農民的認可,
因此在不少農村地區,
基本上家家戶戶都擁有一輛農用三輪車。
農忙時它是運輸車,
往地裡運化肥,
往家裡拉莊稼。
農閒時,它又成了“私家車”,
趕集、走親戚、接送孩子。
但你知道嗎?
使用三輪汽車載人,
這是一種危險的行為,
存在極大的交通安全隱患。
這是一組帶血的數字
• 2016年7月17日,東營市廣饒縣一輛拉載了9人的三輪汽車與一輛大貨車相撞,三輪汽車上9人全部死亡。
• 2016年10月13日,棗莊市嶧城區一輛無號牌三輪汽車與一輛大貨車正面相撞,三輪汽車上11人全部死亡。
• 2017年5月12日,一輛三輪汽車沿105國道行駛至德州市德城區黃河涯鎮許莊村路口時,與兩輛大貨車先後發生碰撞,造成4人死亡, 2人受傷。
• 2017年6月24日,濟寧市魚臺縣一輛無號牌三輪汽車行駛至魚清線3公里處時,與一輛小型普通客車相撞,造成3人死亡, 6人受傷。
三輪汽車、拖拉機、貨車貨廂違法載人,
以及客貨混裝隱患多、危害大。
請農民朋友不要乘坐,
三輪汽車、拖拉機、貨車出行,
切勿人貨混裝。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條規定:禁止貨運機動車載客(適用正三輪載貨摩托車、小型拖拉機、輕型、微型載貨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等小型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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