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13时50分,一辆号牌为浙10-37622农用车(变型拖拉机)违法搭载22人,行驶至浙江省温岭市松门镇甘岙山半山腰时侧翻,坠至路侧约3米深的山坡下,截至目前,共造成
12人死亡、11人受伤(含驾驶人)。经初步调查,伤亡人员多为老年人,系违法搭乘林冬富驾驶的农用车下山,在途中发生事故。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相关人员已依法控制。
愿逝者安息!
农用三轮汽车
以其低廉的价格、广泛的用途,
深受农民的认可,
因此在不少农村地区,
基本上家家户户都拥有一辆农用三轮车。
农忙时它是运输车,
往地里运化肥,
往家里拉庄稼。
农闲时,它又成了“私家车”,
赶集、走亲戚、接送孩子。
但你知道吗?
使用三轮汽车载人,
这是一种危险的行为,
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这是一组带血的数字
• 2016年7月17日,东营市广饶县一辆拉载了9人的三轮汽车与一辆大货车相撞,三轮汽车上9人全部死亡。
• 2016年10月13日,枣庄市峄城区一辆无号牌三轮汽车与一辆大货车正面相撞,三轮汽车上11人全部死亡。
• 2017年5月12日,一辆三轮汽车沿105国道行驶至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许庄村路口时,与两辆大货车先后发生碰撞,造成4人死亡, 2人受伤。
• 2017年6月24日,济宁市鱼台县一辆无号牌三轮汽车行驶至鱼清线3公里处时,与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3人死亡, 6人受伤。
三轮汽车、拖拉机、货车货厢违法载人,
以及客货混装隐患多、危害大。
请农民朋友不要乘坐,
三轮汽车、拖拉机、货车出行,
切勿人货混装。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适用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小型拖拉机、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小型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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