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法院巡回法庭“送法下乡”

忻城法院巡回法庭“送法下乡”

忻城法院巡回法庭“送法下乡”

4月17日,忻城法院的警车绕着山路,把巡回法庭开进忻城县古稠村古刀屯。

忻城法院巡回法庭“送法下乡”

原来,当事人蓝某认为同村蓝某某侵害了自己行使经营土地的权利,一纸诉状把蓝某某告到法院。主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涉及土地实际情况,决定到屯里进行巡回开庭,既方便群众,又能以案说法,“把纠纷解决在群众家门口”。罗法官到达争议地点后,发现案件涉及土地权属问题,应先由政府进行处理,所以当场对当事人双方进行了土地争议问题的法律法规宣传。当事人了解后认为确实应先由政府处理,原告蓝某即表示撤诉。

忻城法院秉承“司法为民”理念,全力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以方便群众诉讼为出发点,积极探索多元化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实现庭审与普法的结合,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丰富农民的法律知识,提高广大农民的法治意识,夯实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根基,为和谐乡村建设创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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