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邑8人因敲詐勒索罪獲刑

德州新聞網訊

日前,楊某明等8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敲詐勒索案由臨邑縣人民檢察院向臨邑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經公開開庭審理,判決8名被告人分別以犯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至四年五個月不等。

2017年1月至2017年8月,被告人楊某明、藺某剛夥同陳某、張某、馬某安、張某強、許某明、宋某欣及張某才(另案處理)、李某(另案處理)、李某凱(另案處理)等人,經常糾集於臨邑縣城區小馮家街東段門頭房、“犁商信息諮詢”門頭房、“憶家連鎖酒店”租住處等地,逐步形成以楊某明為首要分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惡勢力犯罪集團,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通過“虛增債務”、“簽訂虛假借款協議”、“肆意認定違約”及使用暴力、威脅手段強立債權、強行索債等手段,多次非法佔有他人財產,數額巨大。

楊某明等人惡勢力犯罪團伙敲詐勒索案,是臨邑縣首起“套路貸”違法犯罪案件,被害人眾多,案情複雜,偵查取證難度較大。檢察機關第一時間提前介入,指導偵查機關固定證據,8名“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全部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 俞榮 通訊員 高忠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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