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學生再爆託福替考案, 5人被捕1人逃,留學“槍手”後果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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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學生再爆託福替考案, 5人被捕1人逃,留學“槍手”後果嚴重

據美國中文網綜合報道,近日,美國南加州爆出一起中國留學生託福(TOEFL)替考案。

12日,5名華人在加州被捕,並被控串謀、使用假護照、加重身份盜竊等罪。

這5人分別是23歲的劉彩(Liu Cai,音譯)、24歲的曹曲昂(Quang Cao,音譯)、24歲的埃裡克張(Elric Zhang)、24歲的張默涵(Mohan Zhang,音譯)以及24歲的薩曼莎王(Samantha Wang)。

其中,劉彩被指系案件主謀,除了安排替考之外,他本人也參與了5次替考。他目前持學生簽證。另外四人分別參與了次數不等的替考行為,假冒中國留學生的身份替他們參加考試。另外,尚有一名33歲嫌犯Tuan Tran在案發後逃往中國臺灣。

檢方指,這6人使用假護照,在洛杉磯或附近地區替共計19名中國公民參加托福考試。其中,劉彩僅在2015至2016年間,就安排了14起考試。事後,他以每次400美元的價格,通過Paypal或Venmo向其他被告支付報酬。

根據美國聯邦法律,共謀罪最高面臨5年刑期,使用假護照則是最高10年。另外,加重身份盜竊罪的刑期是2年。

中國學生再爆託福替考案, 5人被捕1人逃,留學“槍手”後果嚴重

中國留學生涉嫌在考試中找“槍手”作弊,類似事件已不是第一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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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四名中國留學生以涉嫌在托福考試中作弊的罪名,遭到了美國聯邦檢察官的起訴。

這四名遭到起訴的中國留學生中包括三名參加考試的學生程小蒙(Xiaomeng Cheng,音譯)、張世坤(Shikun Zhang,音譯)、黃樂頤(Leyi Huang,音譯),以及幫助她們在考試中作弊的“槍手”王悅(Yue Wang,音譯)。

據黃樂頤交代,她之前已經考了好多次託福了,可是一直未能達到自己的目標院校賓州州立大學入學的最低語言成績要求。於是,為了能夠進入自己理想的大學,黃樂頤以3000美元的價格,聘請了劍橋霍特國際商學院的華裔留學生王悅作為自己的“槍手”,代替自己完成了托福考試。

因為這次替考,黃樂頤得以成功被賓夕法尼亞州伊利市的一所大學錄取,拿到了美國國務院核發的學生簽證。“槍手”王悅在替黃樂頤代考期間,還同時接了程小蒙、張世坤等兩名學生的代考生意。王悅的整個代考過程中,至少收取了代考費7000美元。

“槍手”的報酬雖高,找人代考雖然可以一時矇蔽住招生官的雙眼,但這些利益都是暫時的。

這四名中國留學生在2018年5月以串謀欺騙美國政府罪遭到起訴,“槍手”王悅與新澤西州被捕,三名作弊的學生在各自就讀學校的所在州內被捕。

這項罪名可使四人獲得最高長達5年的牢獄之災。四人中有三人選擇認罪,並接受檢方提出的以遣返回國換取免除監禁的條件。

2

—— 2017年底,一名來自美國賓夕法尼亞州哈伊卡本社區學院的中國女大學生王欣妍(Xinyan Wang,音譯),因涉嫌代人參加考試被捕。

據報道介紹,被捕的27歲中國留學生王欣妍利用偽造的中國護照,和他人的簽證。在波士頓代人參加了美國研究生入學考試(GRE考試)。

據悉,王欣妍共涉嫌參與6起在不同場合頂替他人參與大學入學考試的案件,並從幫人代考的“生意”中獲取了大額的利潤。

—— 2016年4月,在美國的中國留學生鄒越(Yue Zou,音譯),為了能夠順利被自己的理想大學弗吉尼亞理工大學錄取,花錢僱傭兩名中國女學生冒充自己參加大學錄取考試。代考被發現後,當地法院判處鄒越在家中監禁6個月,並在監禁期滿後立刻遣返回國。

—— 2015年曝出了一起涉案時間從2011年到2015年,長達5年的系列代考事件。

涉案的15名中國公民通過偽造護照的方式進入考場,代替他人參與托福考試、SAT考試以及GRE考試等美國大學入學考試,幫助他人以違法手段獲取成績。據悉,這15人在2011-2015年的5年間,在賓夕法尼亞州西部地區幫人代考。

這次代考事件的曝光,使這15名涉案人員共獲得35項罪名的指控,其中合謀、偽造外國護照、郵政欺詐、電信欺詐這4項罪名為聯邦重罪。

根據美國聯邦法,合謀罪的最高監禁年限為5年,最高罰款金額為25萬美元。偽造外國護照罪的最高監禁年限為15年,最高罰款金額為25萬美元。郵政欺詐最合典型欺詐罪的最高監禁年限高達20年,最高罰款金額為25萬美元。

這些代考案件的處罰結果讓人觸目驚心。然而還有一些留學生因為語言成績和學習成績達不到美國大學入學的門檻而寄希望於尋找“槍手”代考。

由於留學生都想要獲得高分,代考在美國的一些地區已然形成了一條灰色的產業鏈,很多代寫代考機構僱傭“槍手”。

中國學生再爆託福替考案, 5人被捕1人逃,留學“槍手”後果嚴重

美國對有償替考的處罰很嚴重,後果不外乎三種:坐牢、罰款和遣返。

據美國《移民法》規定,通過欺詐等違法手段取得美國F-1學生簽證的外國人將被遣返回國,除非有相應的豁免條款,並得到國務院或移民局的同意,否則終身不得再入境美國,綠卡持有者也不例外。可見,學生保證自己的學術誠信是多麼的有必要。

這和國內對此類事件的處理方式似乎有天壤之別。事實上,在整個北美範疇,對考試欺詐行為的處罰向來十分嚴厲,但同為作弊,性質卻有輕重之別,“打小抄”之類的個體作弊一般僅被當作個人行為不檢點,通常只會受到校內處分,但倘若有償替考、賄賂考官,則必定被追究刑責。

不僅在美國,英國對於替考行為的處罰也非常嚴厲。在英國法律中,代考行為屬於詐騙罪,使用假護照也屬於較嚴重的刑事犯罪。

一旦被起訴,將視情節輕重被判處刑期不等的監禁,並會留有案底,情節較輕的將被執行社會服務令。

例如,2010年媒體曝光了一位英國華威大學的華人留學生因替人代考英文考試被抓,被判刑6個月。此前也有中國學生涉嫌代考華威大學的入學英文考試,分別被判5個月和6個月監禁。

2012年,一名留學英國劍橋大學的中國高材生,因持有偽造護照替非法移民考英語,被判刑一年。

留學爆米花提示:幾乎所有的國外大學都編撰有自己的學術誠信條例。留學生在外讀書期間應嚴格遵守學校的學術誠信條例,千萬不要因為考試作弊等違反學校學術誠信條例的行為,被學校停學或開除,甚至遭遇被遣返或者坐牢的無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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