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法院掃黑除惡首案宣判 惡勢力“老大”獲刑三年

夏津法院扫黑除恶首案宣判 恶势力“老大”获刑三年

德州新聞網訊

5月10日,夏津縣人民法院依法對惡勢力犯罪團伙首要分子楊某峰尋釁滋事一案公開宣判,被告人楊某峰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楊某峰自2017年開始經營星光KTV,其利用經營便利,糾集拉攏鄧某、時某、楊某(另案處理)等社會閒散人員,通過替人“擺事”等不法行徑揚名造勢。被告人楊某峰同鄧某多次糾集慄某藝、楊某昌等人在夏津縣城區範圍內多次實施隨意毆打他人的違法行為,造成他人心理恐慌,嚴重影響社會生活秩序,形成了以楊某峰、鄧某為首,以楊某昌、慄某藝等積極參與的惡勢力犯罪組織。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峰無視法律,夥同他人逞強耍橫,隨意毆打他人,致多人受傷,情節惡劣,被告人楊某峰作為糾集者,與鄧某、慄某藝、楊某昌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手段,多次實施隨意毆打他人的行為,為非作惡,欺壓百姓,使他人產生心理恐懼,嚴重擾亂正常社會秩序,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依法判處被告人楊某峰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表示認罪服判不上訴。

據悉,此案系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夏津縣人民法院判決的首起涉惡犯罪案件。

(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 孫良玉 通訊員 於清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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