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被判证券市场终身禁入意味着什么?

Wade22209650447


顶格罚款60万,实控人3年,5年甚至终身禁入证券市场,被大部分股民解读为是对违法违规的“鼓励”行为,毕竟面对几十亿百亿的造假现象,这种罚款确实是起不到震慑作用,无疑会滋生更多的上市公司为了利益而去铤而走险,这就很难能杜绝违法违规的行为不再发生,康美在顶格罚款后两个涨停板就可以看出,市场资金就是认为这是利好消息。

从此前造假被退市的公司顶格罚款,到如今的康得新和康美事件的顶格罚款,禁入证券市场,都让人感觉证券法缺少了牙齿,对于这些严重有组织,有预谋,长期造假的上市公司缺少重罚,虽然禁入证券市场,但是完全可以以别人的名义再次登陆A股市场,这种罚款很显然就是难以真正的让造假受到应有的处罚,和美国的安然事件相比,很显然证券法的修订是迫在眉睫了。

那实控人终身禁入证券意味着什么,上市公司造假又意味着什么?

1,终身禁入证券市场的处罚力度太轻。在股市获取到几十亿百亿资金,大股东早已将股票高质押,就算面临爆仓失去实控人控制权,对于他们而言,早就实现财富自由,上市目的达到,完全不用在担心在资本市场因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面临更多的问题。

顶格罚款,终身禁入证券市场,看似一种处罚手段,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大股东已经套现完毕,禁不禁入市场已经毫无意义,就算要再次入市场,完全可以运用其它身份,记得有家上市公司老总也被禁入证券市场,结果摇身一变成为某公司旗下股东,再次在其它公司登陆到A股市场,顶格罚款60万,禁入证券市场,这种处罚力度真的太轻了。

2,上市公司造假,损失最大的是股民。据不完全统计今年退市的股票中,股民的人数超过了50万人,如果后期退市股票越来越多,尤其是造假的企业增加,股民的户数损失将会增加,这些人一旦踩雷后资金会血本无归,更多是踩雷股民后的赔偿问题也是颇为繁琐。

本就是为了投资一家公司获取回报,却意外的中雷导致深套,结果就是跟随上市公司退市资金成为废纸。而上市公司的罚款几十万,禁入证券市场后股民的损失却仍然没有着落,很显然对股民的伤害太大,保护投资者权益一直以来是资本市场重中之重,只有加强对违法违规的处罚力度,杜绝此类事情发生,股民才能安心投资。

总之,禁入证券市场,无论是3年,5年还是终身,这种处罚力度确实太低了,造假,不履行上市义务,导致资本市场“乌烟瘴气”,不仅仅加大了股市的不稳定和环境被破坏,也会加大股民的亏损。


金美圆的财经笔记


市场禁入是一种行政处罚,证券法第233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禁入根据情节可以是终身禁入和有限时间禁入,像三年、五年和10年等。

市场禁入主要约束就是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制度,但不影响持股的投票权表决权。

这个禁入行政处罚对于高管影响更大,对于实际控制人影响更小。

实际控制人禁入影响几何?

所谓实际控制人是可以支配决定公司经营行为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团体,从上市公司来说,一般而言就是持有股份最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实际控制人一般来说担任公司董事长,或者是总经理,或者是董事长兼总经理,甚至还有兼任董事会秘书的。

实际控制人被市场禁入,也就无法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管,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都是高管,市场进入以后就不能担任这一类职务了。从国有企业来说,国有资本是实际控制人,个人即使持有股份也不会很多,一旦高管被处以禁入,对个人影响还是比较大,直接影响就是没有职务也就没有高薪,

但是对于民营经济而言,实际控制人大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被市场禁入影响不是特别大,因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还是按照持股比例来衡量决策权投票权,而市场禁入不影响实际控制人持股,也不影响持股的投票权,也就不影响实际控制人继续控制上市公司的经营决策。

实际控制人虽然不能直接担任上市公司高管,但可以通过持股优势,安排董事长和高管人选,决定公司新的高管任命,董事长和高管搞不好就是实际控制人的影子和代言人,他们还是需要按照实际控制人的意愿行事,所以还是牢牢控制着上市公司的经营权、人事权、投资权,权力并没有旁落。有点类似于太上皇的角色。

即使有的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司法审判,但还是可以通过委托人掌控上市公司,甚至改组高管层。

所以国有企业更少信披违规、财务造假,而民营企业更加容易出现信披违规、财务造假,这就是一种利益使然,国有企业财务造假对高管影响不是特别大,而民营企业财务造假对个人财富影响很大。

像最近暴雷的白马股,都是民营企业,就在于实际控制人从股价上涨中可以获得巨大利益,像股份减持和股权质押融资,也可以通过资金占用从上市公司中获得巨大利益。

康美药业市场禁入

康美药业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实施财务造假行为,恶意欺骗投资者,影响极为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证监会对ST康美处以60万元顶格罚款,对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夫妇等6名当事人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中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夫妇被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这意味着马兴田夫妇已经没有资格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管职务了,但是这不会涉及到持股的改变,他们还是实际控制人,但是马兴田夫妇已经质押了股票,可质押股票不代表投票权的旁落,马兴田夫妇还是可以影响公司的经营管理的。对人员的任命还是具有很大的权力,可以提名董事长人选,董事人选、独立董事人选等。

针对公司治理,康美药业表示,公司将提高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水平,严格规范信息披露的相关管理制度,针对查实的相关问题进行认真切实整改,努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杜坤维


首先我们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证券市场禁入决定后立即停止从事证券业务或者停止履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并由其所在机构按规定的程序解除其被禁止担任的职务。

从这个规定就可以看出来,对于实际控制实行证券市场终身禁入是一个比较彻底的一个隔绝,也就是说让你彻底的离开证券市场,也不能对上市公司行驶权利,这要比一般的罚款要重的多,虽然可能会有一些变通的手段,但毕竟已经处于隔离之外,如果再次出现违规,将会有更严厉的处罚。


在制度执行上,管理层除了要做出严肃的处罚外,还要对处罚情况进行跟踪,切实落实处罚决定,让处罚真正的发挥震慑作用,不要让违法者钻空子,不要让违法者搞变通,真正的把违法者隔离在市场之外,让市场逐渐清明,逐渐走向成熟。



小散李大鹏


什么是实控人?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实控人”这个概念是什么?“实控人”即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实际控制人的规定在多个文件中都有出现,例如《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证和深证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还有《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等。从这些文件中可以提炼出来,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将有可能被认定为“实控人”:

(1)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
(2)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三十;
(3)通过单独或者联合控制的表决权能够决定一个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的;
(4)能够决定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
(5)有关部门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某一主体事实上能对公司的行为实施控制的其他情形。

在现实中,通过看上市公司年报等公开资料,很容易发现大股东是谁,但是上市公司的“实控人”是谁,就需要经过如同抽丝剥茧般细致的“股权穿透”才能一探究竟。

证券市场终身禁入是什么?

了解完“实控人”后,我们再来看看证券市场终身禁入是什么?我们先来看看证券市场终身禁入的依据是什么?

《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经2006年3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73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6年6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3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15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的决定》修订。该《规定》共13条,自2006年7月10日起施行。

该《规定》第三条,明确了中国证监会可以对哪些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中第二款、第四款和第五款就涉及到不同类型的“实控人”,具体大家可以看看下面的内容。

第三条 下列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一)发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发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发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内设业务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证券从业人员;
(四)证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证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证券服务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人员和证券服务机构的实际控制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内设业务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

(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员。

3、“实控人”被禁入证券市场后有什么影响,他们的股票还能交易吗?

如果“实控人”被禁入证券市场,就需要在禁入期间解除相关职务。在《规定》第四条中有明确的说明:

第四条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证券市场禁入决定后立即停止从事证券业务或者停止履行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并由其所在机构按规定的程序解除其被禁止担任的职务。

从上述的条款中,大家可以发现“禁入证券市场”可能跟大家理解的“不能炒股票”有很大的出入。实际上“实控人”被禁入证券市场只是不能担任相应的职务,而对于“实控人”名下所持有的“股票”却没有禁止买卖。“实控人”作为投资人,按照合法的手续,依然可以对手头的“股票”进行操作。

例如最近的康美药业的“实控人”马兴田和夫人许冬瑾就被中国证监会的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马兴田和夫人许冬瑾的相关职务被解除,但是他们的股票还是自己的,他们作为康美药业的投资人,是可以继续交易的。


你懂的钱途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判证券市场终生进入证券市场,这是A股市场最严厉的处罚决定,这种处罚决定不痛不痒,反正都圈到钱,一辈子不用发愁了,进不进去证券公司已经无所谓的事。

根据证券法实际控制人被判证券市场终生禁入就是意味着在国内是不能在任何金融机构任职,以及不能在证券市场进行交易,在证券市场从业或者操作,或者各种证券业务等都是属于违法行为。

但同时也意味着被判证券市场终身禁入A股市场处罚力度太轻了,比如哪些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出现违规,然后从中非法获利几百亿,几十亿,最终只罚款顶格处罚60万,或者终生禁入证券市场,这是最严厉的处罚决定。

举例子

假如我是某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我为了自己的口袋的利息,为了保障公司业绩我制造假发票,虚增利润,从而让上市公司利润大增,吸引二级市场资金炒作,随后我高位套现减持股票套现。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我为了口袋利益,上市公司净利润是10亿,然后我只提交净利润5亿的数据,然后还有5亿就是自己做账,把这5亿通过各种途径进入到我个人账户当中,进了自己的口袋。

以上这两种做法就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或者上市公司大股东财务造假的现象,假如被管理层查到了,然后满格处罚60万元,被判终生禁入证券市场。结果我口袋已经有几十亿现金在手,这辈子都不用发愁了,这种处罚对我来讲只是抓抓痒而已。

通过以上分析,实际控制人被判禁入证券是没用的,应该要加大处罚力度,处罚到叫他们造假都不敢。要学习美国股市财务造假的处罚,有连带责任的,处罚到破产倒闭为止,并且还会全额赔偿股民投资者亏损,这样才是真正的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总之股票市场把上市公司治理好,完善好,提高上市公司违规成本,处罚力度。随后出台赔偿机制,这样的话,两边同时进行,这样才能让股票市场长久而健康发展。


老金财经


实控人被判终身禁入证券市场意味着二点。

一、意味着不得从事证券行业,惑担任上市公司、证券机构、交易所等市场的高级管理惑交易。

二、意味着该公司违法违规操控、弄虚作假等等。这也意味着要恭喜你,你踩雷了!!!




狂野M


实控人就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占有公司股份比例最多的人,可以对公司的决策有同意或者否决权。被判终身禁止进入证券市场,说明他所控股的公司在金融方面犯了很大的错误,这是证监会对其实控人的惩罚,以防他在金融市场再用同样手段谋取不法之财。

一般违法乱纪行为,是罚款和禁止3年,禁止5年不准进入证券市场,判决终身,是最高惩罚规格,其违规行为性质非常严重了。立案标准已经是百亿级的了,对于被埋的股民来说,还不足以解恨,因为损失的本金太多了。

但作为一个持股人来讲,实控人虽然被禁止进入证券市场,但其持有的的股票还是可以买卖的





股民袁大帥


实际控制人被判证券市场终身禁入意味着接下来该控制人不能从事任何证券市场有关的活动,包括以前从事的职务将会被撤除,而且以后也不能在从事其它证券相关的职务,另外任何与证券有关的投资活动也禁止参与,否则将会面临更严重的刑事责任和处罚。

相对于财务造假60万的顶格处罚,对于实控人进行终生证券市场禁入相对来说是比较严格的,毕竟一定程度上可以清除这些一直隐藏在资本市场的蛀虫,对于净化资本市场的环境还是有帮助的。

关于证券市场终身禁入的处罚,其实是从2015年6月22日开始执行的,这也凸显了监管对于净化市场的态度,也是监管趋严的一个举措之一。

比如去年大家众所周知的长生生物假疫苗事件的主角,长生生物董事长高俊芳最终就被判证券市场终生禁入。

还有一直以“扇贝跑了”为借口的上市公司獐子岛,其董事长吴厚刚因涉嫌财务造假,也被判证券市场终生禁入。

还有近期因千亿财务造假事件而闹得沸沸扬扬的康美药业的实际控制人都被被判证券市场终生禁入。

类似被判被判证券市场终生禁入的案例还有很多,而且除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被判证券市场终生禁入,一些因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同样也会被判证券市场终生禁入,相对于不痛不痒的顶格处罚,的确被判终生市场进入能够大快人心。

但是反过来思考对于这些已经年过半百的实际控制人来说,被判证券市场终生禁入,侯哥觉得还远远不够,这样的处罚顶多是扬汤止沸,如何能够做到釜底抽薪,从源头上抑制证券市场的相关违法违规才是真正值得监管人员去思考的。


侯哥财经


几乎没有什么影响,一样可以在控股公司做高管,那个上市公司的高管不看大股东脸色行事。俗话说好,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难,必须修改证券法,让这些大股东赔的倾家荡产且坐牢,才能杜绝造假。


过己想过的生活


意味着罚酒三杯,没一点意义,就是实在想入市很轻松手段就能入市,比如。用老婆的或儿子的,父母的,兄弟姐妹的,朋友的身份证同样可入市,所以说禁入市场是句屁话没一点实际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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