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委原副書記楊子明、敦煌市委原書記詹順舟被提起公訴

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號10月22日發佈消息: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楊子明、詹順舟提起公訴。

吉林檢察機關依法對楊子明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案提起公訴

近日,吉林省長春市委原副書記楊子明(正廳級)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一案,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四平市人民檢察院向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楊子明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項訴訟權利。四平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楊子明在擔任吉林市委副書記、常委、組織部部長,長春市委副書記、常委、組織部部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楊子明離職後,利用原職權及其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多次收受請託人給予的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甘肅檢察機關依法對詹順舟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近日,甘肅省酒泉市委原常委、敦煌市委原書記詹順舟(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白銀市人民檢察院向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詹順舟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白銀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詹順舟作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項目審批、土地使用權轉讓、資金結算、幹部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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