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推商場玻璃門玩耍被砸傷,家長認為保安不管和玻璃質量有問題要求賠償,你支持嗎?

風謎


擺明態度前先看看發生了什麼事情:

長沙譚女士和婆婆帶6歲孩子到某商場購物,孩子不斷推開商場側門,門被強行反推180度後碎裂,孩子頭部和身上多處被劃傷。

譚女士既心疼又氣憤,堅決要求商場賠償。而商場拿出一段視頻,證明有工作人員提醒過家長不要讓孩子玩門,商場也第一時間配合家長將孩子送到了醫院,所以拒絕賠償。


新聞上這樣的事情報道過千八百次了,有些家長就是不長心。不管商場賠不賠錢,家長先反思一下吧,兩個大人目睹著孩子玩商場門熟視無睹,工作人員勸告無動於衷,就是在自家也不能允許孩子幹這樣事情吧。

這件事只能說明家長平時在家慣著孩子,對於孩子安全更是一點防備沒有,別說商場玻璃門,就算一扇鐵門也禁不住幾十斤孩子來回使勁推,出意外也是遲早事情。

另外,譚女士指責保安不作為的觀點也有問題,首先工作人員已經提醒過了,假設果工作人員當初態度強硬制止,她會不會投訴或者與工作人員衝突,現在不能出了事情就讓商場背鍋,自己一點責任沒有。這件事商場幾乎沒有責任,玻璃門傷到孩子是人為的,不是產品質量問題,更不是管理不善,第一時間將傷者送到醫院也盡到了救助義務。

商場應該堅持公事公辦,息事寧人只能被訛,恐怕以後類似事件還會發生。

如果真要是真要鬧到法院,即使判了商場承擔一定管理責任,但如果商場要求監護人譚女士賠償玻璃門,恐怕還要倒賠人家錢。


民間那些事兒


給大家講個我自己的故事,我小區裡有很多熊孩子,特別的皮,每天把小區的竹林裡的竹枝拔出來對打著玩。我看到了就說了幾句這些孩子,一天其中一個孩子看到我就衝我跑過來用腳踢我,我沒動,這孩子踢了我就倒地開始哭,家長給我道歉然後就走了,晚上我吃飯了,派出所讓我過去一趟,說我傷人了,原來這孩子踢我的時候自己腿骨折了,孩子家長報案了,最後看了監控,我無責任,最後的最後還是賠了人家好幾千,哎……


向陽1048


事情發生在9月30號,奶奶帶著孫子到長沙的一個商場內玩,在進入商場大門時,孩子對推拉的玻璃門產生了興趣,就把它給往裡拉往外推,自己在那裡玩得很開心,期間工作人員曾提醒孩子奶奶,這麼推拉玻璃可能會出現危險,不過奶奶明顯沒放在心上,而工作人員可能也是不怎麼擔心,畢竟這種隨處可見的玻璃門,在安全度上還是很有保障的。

然而,事情往往沒有那麼簡單,這個孩子已經6歲了,力氣很大,在最後一次推玻璃門時,是用雙手推著玻璃門向外猛衝,到了最大的開門幅度時,整塊玻璃被他給推碎了,身上被玻璃給割出很多的傷口,事情發生後的第一時間,商場的工作人員馬上就叫救護車,並拿來了酒精幫孩子消毒,還跟著救護車一起到了醫院。

其實,孩子的奶奶還是明事理的,她知道是自己的責任,沒有看好讓孫子,因此,當商場要墊付醫療費的時候,奶奶酷酷的了,她表示,責任在自己,且商場已經盡到了提醒,因此,不應該讓商場掏錢,奶奶還表示,要賠償商場的玻璃損失費,當然了,商場是不需要的,畢竟玻璃也把孩子砸傷了。


事情發生轉變的,在於孩子的媽媽,她隨後趕到醫院,提出要求各種賠償,理由有以下四點:

第一、商場沒有盡到告知義務,工作人員僅僅只是說玻璃門不能推,沒有提醒得很詳細,比如是哪扇門不能推,不能推到哪個角度。

第二、玻璃門上沒有標誌,沒註明門或孩子不能推,推門有玻璃掉落的風險。


第三、玻璃門肯定是有質量問題,一個6歲的孩子隨便推幾下就碎掉了,明顯是質量不過關。

第四、事後商場在推脫責任,沒有派人過來慰問,也沒有墊付醫藥費。

看來,真的是有什麼樣的熊孩子,必然有什麼樣的家長,有什麼樣的家長,必然教育出什麼樣的熊孩子,6歲娃娃沒有管理好,任由他各種推拉旋轉門,人家保安提醒也不聽,出現了這樣的事情,開始把責任推給商場,就是典型不講道理、胡攪蠻纏,難怪會培養出這樣的熊孩子,孩子的奶奶是通情達理的,但孩子的媽媽,就只能呵呵了。







我個人覺得,商場沒有任何責任,已經做到了提醒告知義務,同時,6歲的孩子,力氣比較大,把門推拉壞正常,不存在質量問題,如果是兩三歲孩子,推拉壞了,你可以懷疑它的質量問題,關鍵是,你的孩子已經6歲了,力氣不小,質量再好都門,也經不起你兒子大力氣推拉,因此,跟商場沒有關係,何況,事情發生後,商場已經及時把孩子送到醫院,人家沒有讓你賠償玻璃門就不錯了,你還那麼多事,胡攪蠻纏。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在看到這個問題時,絕大多數的人者認為孩子的母親是無理取鬧,和商場沒有任何關係。

誠然,孩子被玻璃門砸傷,是奶奶的粗心大意,在保安的提醒之下沒有盡到監護的義務,奶奶的責任首當其衝。對於商場保安來講,我認為保安是沒有責任的,保安已經盡到了提醒的責任,他們不可能隨時跟在孩子後邊,那樣保安一天天的也不用幹活了。

但是,難道商場就沒有一點責任嗎?在孩子列舉的四條理由當中,前兩條確實是無理取鬧,有很大的碰瓷成份,但她所講的第三條門的質量問題,我認為是有道理的。

一個商場的推拉門,6歲的孩子都能推的倒,這樣的質量難道不讓人懷疑嗎?如果說是一個成人去推,我們沒話說,但是一個6歲的孩子,他能有多大的力量呢?這樣的質量,萬一有個成年人無意中碰到了,會不會倒掉呢?奶奶沒看好是主因,但門的質量太差也負有一定的原因。

所以,商場確實沒有盡到自己的責任,而且在事後的表現,也欠妥當,人家孩子是在你的商場被砸傷的,即便全部是孩子奶奶的責任,你們是否也得過問一下呢?孩子的媽媽提出賠償,雖然有點強辭奪理,但也並非完全就是胡攪蠻纏,我認為商場多少還是得負點責任的。


元芳有看法


舉個例子:你家住在三樓,四樓的鄰居路過你家門時,不慎被你家的門把手劃破衣服。這時鄰居找到你,說你家的門裝的位置不對或門口沒有安防措施,要求你賠償他的損失,你能給他嗎?

那麼換成他家孩子呢?他家孩子在你門口摔倒,頭碰在你家門上,起了一個大包,去醫院花了不少錢。這時他要求你賠償,你能賠償嗎?他是孩子的監護人,沒盡到監管和保護義務,和你有什麼關係!

那麼把你家換成商場呢?雖說商場作為賣家要有更多的義務,但並不意味著什麼事都要負責任。如果那樣的話,商場和免費醫保有什麼區別?

上面我只是通過情理分析進行的闡述。如果用法律規定講,就是商場在這方面只承擔有過錯責任,該他做的,他沒做或沒做好,那他必須負責。比如,商場的購物車有缺陷,導到人受傷,賠償。商場的電梯有故障,致人損傷,賠償。等等…

以上只是我自己的想法,不足之處,敬請諒解!


彥成


家長的這種說法只能說是不要臉,你說保安沒有管,所以造成孩子被商場的玻璃門砸傷,那我問你,你當家長的為什麼不管好自己的孩子,孩子在推商場玻璃門的時候,你當家長的去哪裡了?孩子是不是你親生的,你是不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你作為孩子的父母,不去管好自己的孩子,卻嫌保安沒管你的孩子,我且問你,保安是你僱傭的嗎,保安賺你一分錢工資了嗎?你孩子胡亂推門,你不去管,導致玻璃門損壞,商場還沒問你要錢,你卻反過來找商場的責任。




商場已經做的夠仁義的了,孩子受傷後第一時間把孩子送到醫院,而且說承擔全部的醫藥費用。家長反到得寸進尺,要求商場做出賠償。



我們當家長的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孩子出了事,首先應該反思自己,不能一味的只怪別人,孩子已經受傷,醫療費用全部由商場承擔了,自己要做的就是照顧好受傷的孩子,事後一定要教給孩子出去不要亂動公共設施,避免下一次再犯同樣的錯誤。


遠山的呼喚


不支持,這就和拉不出屎卻非要怨馬桶是一個道理。

首先,且不管保安負不負責,商場門結不結實,就說孩子的家長,自己不知道玩商場的玻璃門以後危險嗎?即便不被砸,被擠的風險也很大,為什麼好樣放任孩子玩玻璃門呢,就算保安失職,也該由公司來處分,就算玻璃門不結實,也該由商場自己埋單,題主孩子自己不懂,題主也不懂這個道理嗎?非要搶著埋單,怨誰?

再者,不管是玩玻璃門也好,玩別的也罷,凡是有危險的因素,都該自己躲著,而不是把自己的生命安全交付的別人的手上,這本就不是聰明人該做的。

就像,前段時間有個新聞,一位小女孩穿馬路,被一輛轎車給撞了,幸運的是人沒有受傷,但家長不算完了,非要讓人司機負責,結果交警給一句話懟回去了,人司機完全正常正確的行駛,幹嘛要負責?自己不看好自己的孩子,為什麼非要把自己孩子的命交給不相干的人的所謂的小心上,自己都不上心,別人會上心嗎?

所以,題主這種情況,還是別要求賠償吧,丟人,如果有保險,讓保險給報,如果沒有保險,自己認著吧,長個記性也不錯。


我乃李紫嫣她爸


這是窮瘋了的表現,動不動叫人賠錢,走路碰到電線杆上說人家沒貼告示,老人摔倒扶起來訛人錢讓人家賠了命,老人摔倒六個小時被曬死家屬告人家六家公司說人家沒扶,一女的逛超市玩手機撞到玻璃門要人賠錢,現在孩子玩砸傷要賠錢,偷人家瓜摔跤了要果農賠錢,真的是畜牲


鍾12345678



老六212788


我最煩一出事就往別人身上推毛病!

孩子小好奇心強,沒見過的東西指定想鼓搗,因為他沒有危險意識,此時的家長就應該告訴孩子這玩應危險,會擠手。

商場工作人員指定指示過你們,你們慣孩子開心,對工作人員的勸阻置若罔聞,出了事了怨別人?

我就是做門的,一般商場的門開關次數多我們都調試到最佳開啟速度,防止速度太快影響顧客出入。

孩子對地彈門指定覺得好玩兒推到了極限地彈油壓增大必然瞬間關門速度加大,碰人是不可避免的。孩子對門的回彈增大沒有預感,只是看到好玩兒,傷到孩子你自己說你盡到了監管責任了嗎?商場沒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