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人大副主任贪污拒不认罪 检察长出庭指控揭真相

随着桐梓县人民法院院长周延的一声清脆的法槌声,由桐梓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遵义市播州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倪某某涉嫌贪污、受贿、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陈某某、杨某某、夏某某涉嫌贪污罪一案,在桐梓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进行了两天。本案由桐梓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美松率队出庭支持公诉。

原人大副主任贪污拒不认罪 检察长出庭指控揭真相


被告人倪某某在担任原遵义县南白镇镇长、党委书记期间,伙同陈某某、杨某某、夏某某等人,采取欺瞒领导、抢栽抢种等手段,骗取国家征收补偿款244万余元;倪某某利用其担任原南白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之便,伙同陈某某、杨某某、夏某某等人,以打造脱贫产业示范园的名义侵吞国家财政资金111余万元占为己有;倪某某还利用职务之便为夏某某谋取非法利益,2015年至2018年间共计七次收受夏某某所送价值6万余元的茅台酒42瓶、大重九香烟14条;倪某某纠结他人,在未取得任何土地使用许可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征占属于集体的在耕农用地,导致大量耕地被严重破坏。其犯罪性质十分恶劣,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原人大副主任贪污拒不认罪 检察长出庭指控揭真相


被告人倪某某接受组织调查期间,仍然心存侥幸,对抗组织审查,拒不认罪。该案进入司法程序后,倪某某仍然毫无悔改之意,妄图以不认罪的方式逃脱罪责。为了成功指控犯罪,我院黄美松检察长带领第一检察部主任李涛等人组成公诉团队,通过提前介入、全面认真审查案件卷宗材料,严格审查案件证据,为案件起诉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原人大副主任贪污拒不认罪 检察长出庭指控揭真相


针对本案案情复杂、重大,且被告人拒不认罪这一情况,为有力指控犯罪,开庭审理期间,黄美松检察长和办案团队对各被告人进行了抽丝剥茧的讯问,并运用“出庭一体化”示证系统,将在卷证据通过电子显示屏充分进行了展示,有力证明了犯罪。在庭审中,黄美松检察长围绕犯罪构成、案件事实、证据、量刑建议发表公诉意见,剖析案发原因和危害,当庭进行了警示教育,同时呼吁公职人员要慎重对待手中职权,筑牢拒腐防变防线,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

检察长率队出庭公诉的倪某某等人职务犯罪案件,是桐梓县人民检察院在司法体制改革后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一个缩影,起到了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对于带动其他员额检察官更好履行司法办案职责,提升司法能力和办案质效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李涛 余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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