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還購房款外遷避債,遇到法警還裝病,深圳一“老賴”被異地拘留

南都訊 記者徐全盛 狡兔三窟、裝病、躲貓貓……在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執行案中,被執行人為逃避法院執行,挖空心思,各種拒執伎倆層出不窮,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近期,深圳市南山法院通過縝密佈置,成功布控,在珠海市斗門區法院的協助下,對躲避債務的被執行人傅某依法實施異地拘留。

外遷避債拒絕執行

該案案情為:申請執行人肖某與被執行人傅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肖某向傅某支付了首期購房款,後因雙方當事人對合同內容發生爭議,傅某將涉案房產出售給案外人並完成過戶登記手續。肖某向傅某追討購房款無果後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依法判決被執行人傅某、賴某(兩者原系夫妻關係,現處於離婚狀態)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執行人返還購房款78萬元。

判決生效後,傅某、賴某一直未予履行。在執行階段,傅某、賴某想方設法逃避執行,法院多次電聯均不接聽,司法專郵文件均予退回,同時舉家外遷玩起“躲貓貓”。

兩地法院聯動鎖定目標

10月中旬,申請執行人肖某致電承辦法官周蕾,表示經過多日蹲守,發現被執行人珠海的住處,因雙方始終無法達成和解,請求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傅某、賴某實施司法拘留。申請執行人肖某還表示,經近幾日觀察,被執行人正在搬家,若法院不及時採取措施,被執行人肯定又將“人間蒸發”,逃避法院的強制執行。

接到申請執行人肖某的電話後,南山法院法官周蕾立即向局領導彙報,並迅速啟動異地強制執行工作預案,半小時內完成法律文書及警車的準備工作,並確定法警張永林、助理姚聰一同前往,由深圳啟程趕往珠海市被執行人住處。

與此同時,南山法院執行指揮中心通過核實確定被執行人住處的管轄法院為珠海市斗門區法院,立即通過最高人民法院委託執行系統與珠海市斗門區法院指揮中心取得聯繫,向其請求協助。珠海市斗門區法院收到南山法院的委託信息後安排譚志祥法官及兩名法警一同前往被執行人住所地。

裝病耍賴終被拘留

經初步調查確定,被執行人傅某、賴某就在家裡,但多次敲門後,屋內始終無人應答。後經當地公安的協助,被執行人終於在僵持近40分鐘後打開了房門。賴某向周法官出示病歷,並當場注射胰島素,表示自己有嚴重的糖尿病,且聽力有殘疾,確無還款能力,傅某亦表示沒有還款能力。經釋法析理,被執行人傅某、賴某仍拒絕履行,周法官遂決定對被執行人傅某實施司法拘留,要求賴某積極籌錢,履行義務。

執行當晚,被執行人傅某到達珠海市第二拘留所後突然聲稱自己腹痛,但其後傅某經檢查一切指標正常,符合拘留條件。因本次異地拘留工作事發突然,最終傅某被拘留,辦理完拘留手續已接近凌晨,執行人員回到深圳已是第二天凌晨。

南山法院法官周蕾表示,在執行過程中,有些故意躲避執行的當事人會計算著法院執行人員的上下班時間,“打游擊式”地外出躲避執行,所以節假日、凌晨、中午、晚上等大多數人休息的時間段,就成為了開展突擊行動,掀起執行風暴的“黃金時間”。打好時間差,和被執行人不但鬥勇,更應鬥智,早日將法律白條兌現成真金白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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