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还购房款外迁避债,遇到法警还装病,深圳一“老赖”被异地拘留

南都讯 记者徐全盛 狡兔三窟、装病、躲猫猫……在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中,被执行人为逃避法院执行,挖空心思,各种拒执伎俩层出不穷,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期,深圳市南山法院通过缜密布置,成功布控,在珠海市斗门区法院的协助下,对躲避债务的被执行人傅某依法实施异地拘留。

外迁避债拒绝执行

该案案情为:申请执行人肖某与被执行人傅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肖某向傅某支付了首期购房款,后因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发生争议,傅某将涉案房产出售给案外人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肖某向傅某追讨购房款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傅某、赖某(两者原系夫妻关系,现处于离婚状态)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执行人返还购房款78万元。

判决生效后,傅某、赖某一直未予履行。在执行阶段,傅某、赖某想方设法逃避执行,法院多次电联均不接听,司法专邮文件均予退回,同时举家外迁玩起“躲猫猫”。

两地法院联动锁定目标

10月中旬,申请执行人肖某致电承办法官周蕾,表示经过多日蹲守,发现被执行人珠海的住处,因双方始终无法达成和解,请求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傅某、赖某实施司法拘留。申请执行人肖某还表示,经近几日观察,被执行人正在搬家,若法院不及时采取措施,被执行人肯定又将“人间蒸发”,逃避法院的强制执行。

接到申请执行人肖某的电话后,南山法院法官周蕾立即向局领导汇报,并迅速启动异地强制执行工作预案,半小时内完成法律文书及警车的准备工作,并确定法警张永林、助理姚聪一同前往,由深圳启程赶往珠海市被执行人住处。

与此同时,南山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通过核实确定被执行人住处的管辖法院为珠海市斗门区法院,立即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委托执行系统与珠海市斗门区法院指挥中心取得联系,向其请求协助。珠海市斗门区法院收到南山法院的委托信息后安排谭志祥法官及两名法警一同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

装病耍赖终被拘留

经初步调查确定,被执行人傅某、赖某就在家里,但多次敲门后,屋内始终无人应答。后经当地公安的协助,被执行人终于在僵持近40分钟后打开了房门。赖某向周法官出示病历,并当场注射胰岛素,表示自己有严重的糖尿病,且听力有残疾,确无还款能力,傅某亦表示没有还款能力。经释法析理,被执行人傅某、赖某仍拒绝履行,周法官遂决定对被执行人傅某实施司法拘留,要求赖某积极筹钱,履行义务。

执行当晚,被执行人傅某到达珠海市第二拘留所后突然声称自己腹痛,但其后傅某经检查一切指标正常,符合拘留条件。因本次异地拘留工作事发突然,最终傅某被拘留,办理完拘留手续已接近凌晨,执行人员回到深圳已是第二天凌晨。

南山法院法官周蕾表示,在执行过程中,有些故意躲避执行的当事人会计算着法院执行人员的上下班时间,“打游击式”地外出躲避执行,所以节假日、凌晨、中午、晚上等大多数人休息的时间段,就成为了开展突击行动,掀起执行风暴的“黄金时间”。打好时间差,和被执行人不但斗勇,更应斗智,早日将法律白条兑现成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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