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外墙脱落砸死人,整栋楼担责,每户将近赔三万,这样合理吗?

_记忆中窥见


此前发生在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北街一住宅楼外墙水泥块脱落致一人死亡案与本案的题目相类似,有兴趣的可以自行检索并对比。丽水的案件当中法院最终判令33户分配承担近3万元的赔偿款项,而回归到本案当中来是否合理需要明确如下问题:

第一.案涉楼栋的外墙体脱落时房屋是否处在质保期内,一般房屋整体交付实际使用之后作为建设方依然需要对房屋质量承担一定期限的质保责任,如果在质保期内发生墙体脱落砸伤他人致死的,那么该部分责任自然应当由建设方来承担。

第二.如果房屋已经超过质保期的情况下,那么就需要明确这里的所有人以及管理人。如果不存在物业管理的情况下,那么楼栋的所有人也就是楼栋的管理人,作为楼栋外墙体依然属于所有业主的共有部分,所有业主均负有管理的义务,在业主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应当对楼栋墙体脱落导致的人员伤亡按份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如果楼栋所在小区存在物业管理公司的情况下,那么业主以及物业公司均负有管理的义务,当然楼栋墙体外部分的管理责任根据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由物业进行维修,因为如果小区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根据规定经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后可动用这部分资金用来维修;如果没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维修费用就需要整栋楼的业主共同承担。如果业主已经同意了物业公司没有进行维修那么该部分责任应当由物业公司承担,如果业主没有同意维修或者没有专项维修基金导致物业公司无法进行维修的,应当由业主进行承担。


麋鹿说法


外墙脱落砸死人,法院判决由全体住户承担,说句心里话,法院是最高权威,既然它判了肯定得要服从,否则法院会强制执行。


我不懂法,但我有几句话要说,首先这房子是我们用一生的积蓄加货款买的,不是我们自已建的。市场上一件普普通通的小商品它的保修期都有一到三年,而上百万的商品房保修期具然只有五年,这是谁定的,跟普通商品相比到底合不合理,相不相配?


住房外墙贴砖到底为了什么,好看美观,安全还是防水?对贴砖墙面的质量有什么要求,有没有保修期,过了保修期的安全维护有谁负责,你总不能叫每家每户每年自已去挂在外墙外去检查吧?哪是得有专业人员才能干的活呀?

既然外墙墙砖容易脱落,当初为什么还要用这种施工方法,是为了多赚买房人的钱吗?开发商,建筑商赚了大钱走人,留下安全隐患让买房人买单,这法院在这类事件的裁决上是不是有点偏呢?


百花争春我为先


是不是合理,需要看楼房具体情况

首先,法律上对于建筑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规定,是由管理人,所有人,使用人承担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那么放在本案,就是这样得情况

第一,工程完工多少年?质量如何?

一般来说,如果是新修楼盘,工程完工在两年以内,那么楼盘这时候出现了问题,比如外墙脱落,那么肯定这时候是有建设单位负责的。

并且即时超出了保修期间,但是经过司法鉴定,可以证明墙的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而不是随着时间流逝,没有保修的,自然脱落,那么无疑,肯定还是开发商负责的。


也就是和业主没有任何关系

第二,小区有没有物业?

如果小区有物业,本身物业对于小区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就有检查,维修的责任,也就是,外墙的东西会不会脱落,是物业检查维修的一部分。

这时候脱落了不幸砸死了人,那么肯定物业作为管理人是需要承担责任,而不是业主来承担。

这时候会有人说,如果小区不少业主存在拖欠物业费情况呢?责任还需要物业承担吗?

答案是,除非物业已经和该小区解除了合同,否则肯定是需要的。

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可以通过起诉要回来,但是并不能因为物业费免除这个责任。

生活中,其实同样,业主也并不能仅仅因为我觉得我不满意,就有理由不给物业费。

这都需要正式的解除手续,或者达到一定得程度。

第三,没有物业情况下,你能否证明自己没错

如果这个墙,本身就是某业主人为,因为装修什么原因,导致脱落,那么其实不用多说,该业主肯定需要承担责任。

那么,仅仅外墙脱落,也追究不出来原因,比如瓷砖脱落砸死人,那么由于建筑物外墙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在这样的基础上,其实你很难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除非你说我能证明我经常反应这块需要维修,没人理睬,可能责任会减轻一些,否则就是这栋楼的业主集体承担

第四,不可抗力

这种情况比较少,如果是因为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即时质量合格,物业已经积极维修,但是大自然依然让它脱落,砸死了人。

这种不可抗力,是被砸人自己承担责任。

最后想说,这种事并不是个例,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除了说大家走路小心点,这一块真的需要物业也好,业主自身也好,多留意安全。否则出事了,责任在所难免。


廖彩琳律师


外墙脱落属于建筑物不合格,用户本身就是受害者,凭什么要房屋用户担责?


真的有闲


不合理。第一,新房子入住每个业主都交了房屋维修基金,这就是一大笔钱就,外墙脱落属于质量问题,找开发商找物业找社区找街道,不该业主背锅


sam大老虎


楼房外墙脱落的责任由全体住户承担,这明显不合理。因为楼外墙脱落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理应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我们常见的案例是有人被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砸伤,这个物品例如是花盆或者其他物品。这时候如果找不到物品的所有人,而其他业主不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责任的话,整栋楼的业主就都需要承担责任。看起来与问题中的案例相似,但是又也是有所区别的。

问题中的案例脱落的是建筑物的外墙,这个不属于不能够确定归属的物品,是很容易找到它的责任人的。对建筑物而言,开发商应当对建筑物的质量负有责任。所以可以说,建筑外墙脱落完全是属于开发商的责任,理应由开发商独自进行赔偿。

这种脏全体业主平均进行赔偿的玩法是有些偷换概念的,与我们常见的案例明显是不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不,能够大锅饭和稀泥。


律师独角兽


对于这种事情,正常来说根本跟住户没有一毛钱关系,属于建造质量问题,不是住宿维护修缮的问题,如果说这个房子已经住了十年八年,那住户有可能需要承担一些修缮维护的费用,如果刚刚入住不足五年,那基本上都还只是在新房阶段,工程属于质量安全保障的内容,正常来说是施工方建造师的责任。

只要不是住户自己私下搞改动引起的基本上跟住户没有一毛钱关系,当然如果说由于住户搞房屋工程改造导致的外墙脱落,那施工的住户就要承担责任了,如果是自然脱落那就是工程质量的问题,这个需要走正规的法律途径去维权,毕竟外墙脱落说明了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外墙都这样豆腐渣,谁敢保证这个楼房还有没有问题。

所以对于这种工程质量问题,不只是因为外墙的问题了,还要注意楼房本身质量了,外墙能轻易脱落说明工程质量不合格,那整栋楼也有可能也存在很大的工程质量隐患,至于当时是怎么验收合格的,怎么通过检测的,这些以及不是我们能说什么了,大家心里明白就可以,对于一些偷工减料的行为其实并不奇怪。

黑心的人多得是,在几十年前很有可能遇到豆腐渣工程属于非常罕见,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刚好相反想要看到符合的可不容易,除非是国家性工程才会真的比较严格,一般私人企业的一些行为只要有层层包工的行为,基本上都是非常不靠谱,为什么不相信层层包工呢,因为层层克扣导致资金不足建造出来的工程质量绝对没保障。

如果楼房是老楼房那就另当别论了,毕竟工程保障一般都是有年限,超过年限那就会由物业和住户这边负责,毕竟安全性检查应该需要进行,长期不进行安全基本的检测,那楼房会出现一些隐藏的风险,一旦出事伤到人,那必须要负责任的这个无可厚非,如果是新房那住户不应该负责应该由开发商负责,但是很多时候现实和想法是两码事,只能非常无奈的面对现实。


无法超越的足迹


外墙脱落保修期由建设单位负责,保修期后由业主自行负责。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在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或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害可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一般保修期限为5年。

过了保修期如果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经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后可动用这部分资金用来维修;如果没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维修费用就需要整栋楼的业主共同承担。 如果业主们都不愿承担维修义务,或因部分业主不同意出钱而使得外墙维修提议不能通过,一旦发生外墙瓷砖脱落伤人事件,全体业主要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这个小区的住宅在保修期内,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在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或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害可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一般保修期限为5年。



过了保修期是最大的难题。如果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经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后可动用这部分资金用来维修;如果没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维修费用就需要整栋楼的业主共同承担。楼体外墙属于业主的公共部位,出现问题可以委托物业公司来维修,也可以由业主自己找施工人员进行维修。物业公司只提供服务,没有责任出资。不过,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尽到提示义务,为业主造成了损害,物业公司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如果是没有物业服务公司的小区,还需要小区业主自行解决。


慎独135230


=^_^=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建筑法》和《建筑工程管理条例》和地方建设行政部门有关建筑方面的法规都有明确的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像这一类似的问题就是属于十分明显的工程质量责任问题,应当由建筑施工企业或者房屋的开发商来负责维护及买单!

=^_^=其实像这一类似的外墙砖脱落的情况并非结构问题,房子也不会影响主要的居住功能,一旦发现如果能够及时的修复也不会存在掉下来伤人的情况;就是因为有了那种事不关己,能赖就赖的情况存在,才有了施工单位、开发商等相关企业只管收钱不管质量的现象存在!相对于提问中那种处理情况,我们相信处理像这种情况的责任人一定难逃法律的制裁、而相关的责任单位也终究会有纸包不住火的一天;法律迟早会还我们大家一个公道!=^_^=而像你提问的这种现象却是弄来让所有的住户们集体承担责任和背锅?而业主们给了高价伤了血本买了一个不合格且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本身就是受害者,而这种极端错误的行为本身就是对住户们的第二次伤害、也不知道是哪一个草包是凭什么通天的本事来如此颠三倒四处理问题的?这摆明了就是在各正言顺的违法乱纪!

=^_^=这不仅仅是坑了整栋不懂得房屋建筑基本知识且无辜的业主们、这更算得上是对业主们变相的敲诈勒索!也不知道有没有人站出来捡举或者找相关方面的法律人士咨询过没有?应该站出来向建筑行业主管部门上诉才对!


Wang王顾左右而言他


住宅楼外墙脱落伤人,保修期内是开发商负责,过了保修期是物业或者房屋管理单位负责,业主只要按照规定期限交纳管理费就可以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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