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款40日內退還 定金雙倍返還

23日,《長春晚報》報道了購房者小衛和小繼兄妹二人在長春市綠園區中鐵城中鐵逸湖小區買房子遇到麻煩:他們挑選了一套一樓帶花園的房子,交了首付款和定金。沒過幾天,他們從售樓處得到消息,花園不見了。他們想不買了,開發商不按照法律規定給他倆雙倍定金。另外,開發商只說同意退首付款,可錢一直沒有退還。開發商提出了一個解決問題的方案,就是按照現價格在小區挑選一套房子,他們補差價。

23日下午,妹妹小繼聯繫了記者,她非常高興地和記者說,他們的事解決了。當日,售樓員小劉聯繫了小衛和小繼,說經過公司研究,按照兩人的要求進行處理,立即退還房子的22.25萬元首付款和其他相關費用,雙倍返還1萬元定金,共2萬元。小繼說:“聽小劉說,1萬元定金錢是公司退的,另外1萬元是小劉自己出的。現在已經交到我們手上。但無論是誰出的,我們只衝中鐵逸湖小區說話,因為項目商品認購書上蓋的章是開發商的章。”據小繼介紹,售樓處的工作人員說,房子首付款要在40個工作日內退還,直接返到銀行卡里。

《交完首付款 買房人發現說好的花園不見了》後續報道

長春晚報 記者 劉連宇 編輯 徐城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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