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簽字能得高額拆遷獎勵,還能優先選房!這究竟是好事還是陷阱?

拆遷過程中經常能談到的一個話題就是拆遷獎勵,即在一定期限內簽署協議的被拆遷人就可以得到更多拆遷獎勵以及優先選擇房屋的機會。此時,就會有些被拆遷人迷失在獎勵和優先選房中,想要得到優先選房的機會和高額的獎勵就簽訂了拆遷補償協議。殊不知,這裡面的門道可沒有表面上那麼簡單。

早簽字能得高額拆遷獎勵,還能優先選房!這究竟是好事還是陷阱?

1、設置獎勵的初衷

獎勵是一種激勵手段,其在拆遷中的應用,是一種獎勵配合拆遷者的制度。《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相關規定:“在城市,縣級行政機關應當制定補貼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的人給予補貼和獎勵。”因此,一定數量的拆遷獎勵是合法的。但是,我們要經常看到,獎勵只是一種激勵手段,是對配合拆遷的被拆遷者的獎勵,所以金額不應該太高,如果金額太高,被拆遷人應該注意,這可能是拆遷方想要儘快拆遷的一種手段,這種獎勵很可能是“羊毛”,是出在自己身上的。

早簽字能得高額拆遷獎勵,還能優先選房!這究竟是好事還是陷阱?

2、拆遷獎勵的異變

如上述所說的,獎勵的存在是合法的。但在諮詢方面,小編經常會看到各種驚人的回報。補償的標準不高,但獎勵高且離譜,如:首先簽署的獎勵住房每人60平方米,門面是每人20平方米。更有甚者,實施連坐獎勵:簽訂一個居民單位,每戶獎勵N萬元;這一棟的都居民簽字,然後又獎勵N萬。這種引起被拆遷人之間矛盾,想要以大部分的人利益威脅少數人,已經與獎勵制度的初衷背道而馳了。

早簽字能得高額拆遷獎勵,還能優先選房!這究竟是好事還是陷阱?

3、頭腦清醒,注意超額獎勵

是被拆遷人本身應該是享受這種獎勵。畢竟,這是在得到合法補償後的獎勵。但是面對高額的獎勵,我們應該時刻牢記,高額的獎勵是我們應得的拆遷補償之外的,而不是從補償中扣除的。決不能為了簽訂高額獎勵協議,從而失去爭取合法合理補償的機會。此外,即使是為了獲得獎勵,我們也應該堅持“先補償後搬遷”的原則。我們決不能為了得到獎勵而妥協,先搬遷後補償。

小編在這裡提醒大家,面對高額回報,先冷靜衡量自己的土地和住房價值,不要被他們的糖衣炮彈所矇蔽,就簽署了協議,導致未來想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會十分困難。如果補償和您自己的估計相差很多,建議及時諮詢專業律師,以便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農村房屋拆遷、城市房屋拆遷、拆遷補償問題的乾貨知識分享。
■️️想了解更多拆遷知識,請點擊文章最上方的紅色「關注」按鈕關注我!如果有拆遷問題,可以隨時私信聯繫我!我會為大家細心解答。
️■️“紀召兵徵地拆遷律師”每天為您推送各類優質拆遷法務知識與爭取補償的技巧,幫您解決拆遷中的難題,助您快速簡單的瞭解法律,走出法律盲區!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