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要求
(1)本次出讓地塊用地性質為商業用地(B1),適建商業、餐飲、旅館、菜場等服務業及其相應配套設施。
(2)地塊內要求配建計容積率建築面積不小於3000平方米的菜場,菜場樓層佈置應充分考慮居民購物的便利性、安全性,不得高於二層佈置;同時應滿足政府市場管理部門相關規定以及各項考核標準。菜場(包括為菜場配套的地下停車位)以毛坯方式交付,竣工驗收通過後,無償移交鎮海區人民政府(或其指定單位)。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3)地塊內須設置公共廁所一處,建築面積不小於80平方米。設計標準按照《城市公共廁所設計標準》(CJJ14-2016),具體以鎮海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解釋為準。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閱讀更多 千百科全書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