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城管執法該怎麼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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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機構改革後,河南省18個省轄市和100多個縣級城市的城管局,加掛城市綜合執法局牌子,都已經成為地方政府組成部門,即行政單位。但是由於歷史原因,河南省縣級城管局在編在崗執法人員目前仍然以事業差供編制居多,人員身份以事業單位工人(復轉軍人安置以工勤崗為主)居多,包括許多領導幹部七級八級管理崗人員(對應公務員正科級副科級)都是從工勤崗(或聘幹身份)轉為管理崗。

目前,河南省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和公務員調任政策上,還是非常偏重個人身份(幹部或工人),而不少外地省份看重的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所在具體崗位,即管理崗和專技崗按照幹部身份對待,工勤崗按照工人身份對待,凡是符合中央公務員調任規定中年齡、學歷、級別等幾項條件的管理崗或專技崗工作人員都予以調任公務員。

2018年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組工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明確要求要打破身份限制,不拘一格降人才!

2019年年初,人社部出臺意見,也明確要求地方各級人社部門要打破人員身份限制,拓寬國企和事業單位人員與黨政機關的交流渠道。

2019年7月底,中央要求各地各級組織部門,要儘快研究出臺拓寬公務員選拔渠道。

但是,地方城管執法部門作為六大類執法類事業單位之一,中央編辦明確提出嚴禁在執法類事業單位改革中轉幹部身份,強調了這個身份論。不少省份綜合執法改革文件中都照搬了這句話。

所以,機構改革下半場,各地城管等六大類基層執法類事業單位人員如何改革,都是在靜等中央出臺明確政策。

河南省基層城管隊伍單位性質終於名正言順列入地方政府行政單位,可謂苦盡甘來!但是現有在編在崗執法人員,能否打破人員身份限制向執法類公務員或參公事業編制轉變,能否老人老辦法通過考試調任、轉任,還是事業編工勤崗位人員都調離執法崗位,這一切都是未知數!但無論怎樣,個人認為,作為一名共產黨員,黨員就是個人最榮耀的身份!服從組織安排,幹好本職工作才是最重要的。


無可奈何的男人


對於城管體制的改革,中央下發的有正式紅頭文件,對城管執法的職能、範圍都有了明確規定,以後城管執法是有法律依據的,而且值得提一下的是:按照國家的政策,以後城管不只是管理戶外廣告、無證遊商、出店經營等,違章停車也歸城管管,車輛亂停放罰款也歸城管罰,城管的職能擴大了不少。下面我具體說一下。



1. 國家層面對城管體制改革的相關政策。城管體制改革從2015年已經開始了,目前市級及以上已經改革完畢,縣區級是從2019年初開始到2020年結束。2015年12月20日,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強調:“在“建設”與“管理”兩端著力,轉變城市發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體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解決城市病等突出問題。”2015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中發〔2015〕37號),請注意:這個《意見》是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的,是我國級別最高的紅頭文件,往後所有國家、省級、市級、縣區級的城管體制改革都是遵循這個《意見》。

2. 城管主管部門。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全國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國家層面:2016年10月11日,住建部下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設立城市管理監督局的通知》,設立城市管理監督局,指導全國的城管執法工作。省級層面:省級城市管理監督局為省住建廳的內設部門,屬於副廳級,省城市管理監督局的局長一般由省住建廳的副廳長兼任。市級層面:市城管局從市住建局分離出來了,市城管局和市住建局是平級的,都是正縣級單位。縣級:縣級城管局也和住建局分離了,縣城管局是正科級單位。



3. 城管管理職責。以前住建局的城建監察支隊、市政管理處、環衛處、路燈管理處、園林管理處、路燈管理處,還有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都劃給了城管局,作為城管局的二級機構。主要職責是市政管理、環境管理、交通管理、應急管理和城市規劃實施管理等。



4. 建立城管執法隊伍。上述城建監察支隊的全部人員、環衛處的渣土檢查人員、園林管理處的園林監察人員以及水利、工商等部門的個別人員共同組建了城管執法大隊。市級城管執法大隊是副縣級單位,縣區城管執法大隊是副科級單位,執法具體範圍是: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社會生活噪聲汙染、建築施工噪聲汙染、建築施工揚塵汙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汙染、露天燒烤汙染、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汙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汙染、燃放煙花爆竹汙染等的行政處罰權;工商管理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交通管理方面侵佔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的行政處罰權;水務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的行政處罰權;食品藥品監管方面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以及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等的行政處罰權 。



5. 城管執法人員的改革。國家給的政策是:“優化幹部任用和人才選拔機制,嚴格按照公務員法有關規定開展執法人員錄用等有關工作,加大接收安置軍轉幹部的力度” ,意思也就是說以後軍轉幹部會有很大一部分被安置到城管執法隊伍,而且城管執法人員會轉為參公。參公這個政策各地市具體執行的政策不一樣,有些地市是上述所有執法人員都轉為參公編制,有些地市是有執法證的才轉為參公編制,還有些地市允許工勤編和管理崗位考執法證,拿到執法證了才有執法權,才能轉為參公編。



6. 協管人員的改革。政策允許當地政府採取招用、勞務派遣等方式配置協管人員,但是總數不應超過正式在編人數,而且協管人員只能配合執法人員從事宣傳教育、巡查、信息收集、違法行為勸阻等輔助性事務,沒有執法權。



7. 違章停車的相關問題。國家政策制定的是:以後車輛停放秩序劃給了城管局管,也就是說如果你以後車輛亂停放,不再是交警給你貼條罰款,是城管貼條罰款。杭州市已經實行了這個政策,車輛亂停放的處罰權全部交給了城管執法支隊,而且包括停車位的劃定、停車場的建立和停車位的收費都歸城管管理。但是據我瞭解,全國大部分地市這個政策都沒有落實到位,編辦雖然把貼條這項職能給了城管,但是還是交警在管理。


公職人員那些事兒


縣一級城管執法一般屬於住建局或者市容局、環衛局下屬事業單位,全額財政,極少數地方採用差額編制,很少有自收自支的。


事業單位改革將縣級城管執法劃入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沒有大家想想的劃入行政類事業單位,根據2017年印發的《城市管理執法辦法》城管屬於行政執法類公務員,但是基層有很多這種單位,省市一級屬於行政單位或者參公,縣一級由於行政編制數量限制採用事業單位(這類單位明顯特徵就是從其它單位單列出來時間較晚),比如城管執法、運政執法、農機管理站、公積金管理中心等,但是不排除這些事業單位裡面混用公務員。

機構改革,縣一級剛剛從住建局單列出去城管執法,又被住建局收編進去,據說要和質監站、安檢站等住建局執法隊伍整合成立住建綜合執法大隊。到時候這個單位性質個能還是全額事業單位,參公可能性不大。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歡迎大家討論留言!


美娜談公


人性執法,反對暴力!


胡榮柳


應該徹底取消。


手機用戶58151305238


取消城管,擴大派出所編制,將業務交由派出所接管。


用戶131691065737


城管執法要科學人性化,農民賣瓜果是季節性的,不要太苛刻了,都不容易不要把城管死了。城市的繁榮離不開三教九流的參與,但要管理科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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