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山阳县一男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诉

近日,商洛市山阳县一男子因殴打公交司机危害公共安全,被山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陈某,男,汉族,1980年出生,商洛市山阳县人,案发当天11时许,陈某和妻子在县城等公交车,公交车到站之后,陈某便和妻子上了车,由于当时途中路上有个大桥暂时无法通行,乘客必须得提前下车,司机便将这一情况告知刚上车的陈某和其妻子,陈某听后心中顿时产生不满情绪,当即就和司机争吵了几句,被妻子拦下,过了大约两三分钟,陈某心中的不满情绪不但没有消散,反而越来越重,走到司机旁边和正在开车的司机争吵了起来,就在双方争执的过程中,忽然朝司机的右脸打了一拳,司机被打了一拳后,为了保证车上乘客的安全,赶紧踩了刹车将车停在路边,并向公安报了警,幸好当时路上行人不多,司机处理及时,未造成其他人员伤亡。

陈某因一件小事,殴打正在驾驶的公交司机,置国法于不顾,危害公共安全,被山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陈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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