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參與了“深圳除魔案”

深圳“法輪功”組織指派劉景濤馬上去韋華的老家,收集她家人的相關信息。並且告訴大家要統一口徑,要把韋華的死亡說成是她自己身體的疾病所致,和“法輪功”沒有什麼關係。李豔等人做了一個虛假的文字說明發送給境外“法輪功”網站,以此維護“法輪功”的聲譽。

人生四十不惑,我現在這個年齡本應當安家立業,孝敬父母。但現實中的我,在誤入歧途習練“法輪功”後,因為痴迷“法輪功”迷迷糊糊過了15年扭曲人性的生活,一步步陷入罪惡的深淵。至今我仍然單身,一無所有,但比這些更可怕的是我在“法輪功”的精神控制下犯下的罪孽,讓我痛悔終生。

我叫王宇,1971年出生在湖南湘潭農村的一個普通家庭,父母都是很傳統、守本分的農民,每天過著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農家生活。雖然家境不富裕,但是憑著父母勤勞的雙手,我們兄妹仍能快樂地成長。父母對我們這些兒女都非常好,很少打罵我們,還經常教導我們為人處世的道理。

農村的生活是比較艱辛的,我從小刻苦學習,期待用知識改變命運。1988年,我考上了江南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被分配到市裡的柴油機廠從事模具設計工作,工作強度和環境都是比較輕鬆的。可是沒過幾年,隨著國家經濟大環境的變化,我所在的企業經濟效益越來越不景氣,我迫於無奈而下崗,和單位買斷了工齡。經歷了這樣一段從大喜到大憂的生活,我的內心充滿了困惑,對人生感到迷茫。

1997年,我來到廣東深圳打工謀生,最初是在深圳橫崗鎮的一家中外合資企業從事手工繪圖及模具裝配。由於長期從事手工工作,兩隻手臂經常會有疼痛感,但由於打工收入低,我只是找點藥酒擦擦,一直沒有去醫院檢查治療。1998年底的一天,我路過公司附近的一個公園,無意中發現了一個“法輪功”練習點,抱著好奇的心態我走近瞧了瞧。這時一個陳姓中年婦女剛好結束練功,見我好奇就向我介紹了習練“法輪功”的好處。當聽她說練“法輪功”可以祛病健身和修心養性,我就覺得正好符合自己的需求,也就抱著試試看的心態,花了一些錢在她那裡買了一本《轉法輪》以及一盒練功音樂帶,並跟隨她學會了練功的幾個功法動作。後來,我利用休息時間一邊看書,一邊習練“法輪功”的功法動作,有時間也會去他們那個練習點集體練功,但大多數時間是在宿舍看書練習。沒過多久,國家就規定不準公開習練“法輪功”,練功點的集體練功活動也隨之而散了。

鑑於“法輪功”對國家、社會、家庭及個人造成的嚴重危害,國家於1999年7月22日正式向全國宣佈依法取締“法輪功”的決定。這個合理、合法的決定,對於當時的眾多練功者來說是極不可理解的。後來我在電視上看到了“4·25”非法圍攻中南海事件,才知道發生了這麼大的事情。那時我的想法就像“法輪功”提出的三個無理要求一樣,想要有一個練功環境,卻沒有想到合不合法的問題,這些想法都是源自李洪志的“經文”,那個時候的我已經被“法輪功”的歪理邪說所矇騙,已經分不清事情的對錯和輕重了,所以當時也就不理解政府為什麼禁止練習“法輪功”。

“除魔”不成害人性命

在李洪志自吹自擂的所謂佛家上乘修練大法引誘下,我漸漸成了“法輪功”痴迷者,誤以為找到了祛病健身的法寶,多年來堅持練“法輪功”並越陷越深,把李洪志當成神一樣頂禮膜拜。因為痴迷“法輪功”做出了許多糊塗事,白白浪費了人生中最寶貴的十幾年青春不說,最終還釀成苦果,害人害己。

2001年2月中旬的一天,李新輝(“法輪功”練習者)找到我,告訴我說在他們租住的房子,有一個叫韋華的“法輪功”練習者出現了“著魔”的狀態,看我能不能幫助她,使她恢復正常狀態。我當時想到既然韋華也是習練“法輪功”的,是同修,我就有這個義務去幫她,於是跟隨李新輝一起去了深圳市布吉鎮大芬村的一個出租屋。

我進到出租屋,看到韋華一個人坐在床鋪上,她眼神看上去有些呆滯,也不和別人說話,偶爾胡言亂語,顯得很不正常。旁邊守護著的王金銀、丘宜香、曾達平、陳恆梅等幾個練功者正一籌莫展。我向他們打聽韋華為什麼會這樣,王金銀告訴我一個消息:韋華的家婆練“法輪功”多年,身體反而越來越差,上個月不治而亡。韋華與她的家婆關係一向很好,如同母女一般親近,她可能接受不了家婆練“法輪功”去世這一事實,自從這個月自四川老家返回深圳後,韋華在練習“法輪功”過程中出現了幻覺和幻聽,聽到有一個聲音說李洪志會帶她一起去救她已經過世的婆婆,但現實裡並沒有出現這樣的事,結果韋華隨後就出現了那種不同於常人的狀況。

大家到齊後,你一言我一語商量這事怎麼辦。不知是誰說了一句《轉法輪》上講過“練功者是不會出現偏差和走火入魔的事情”的。這一說法很快得到了大家的認同,大家認為韋華可能被“魔”附體了,通過討論,大家一致決定誦讀“法輪功”的“經文”給韋華聽,以驅逐附在她身上的所謂“魔”。之後我們一起大聲朗讀《轉法輪》中走火入魔的相關內容,並且播放“法輪功”的音樂給韋華聽。在誦讀經文和播放音樂持續幾個小時後,我看到韋華還是胡言亂語,沒有一點好轉。

第二天晚上,韋華的丈夫藍少偉以及他的功友從四川老家趕了過來,看到韋華狂喊亂叫怒罵著“李洪志是惡魔”““法輪功”是害人功”等,藍少偉、歐傑他們都肯定韋華是被“魔”附體,是“魔”利用韋華來對“法輪功”進行破壞,認為只有把“魔”從她的身體中驅除掉才能徹底解決她的問題。

一方面為了把韋華的“魔”驅除掉,另一方面也是擔心韋華的大喊大叫引來左鄰右舍的注意,藍少偉做出了一個驚人的決定:他指使人用繩子捆綁了他老婆,並按住她,然後殘暴地用雙手和毛巾捂住她的嘴和鼻子,整整折磨了韋華一個晚上,最終致其窒息而亡,造成了影響十分惡劣、震驚中外的“深圳除魔”事件。或許韋華怎麼都想不到,她會死在她最親密的“法輪功”同修、一群追求所謂“真善忍”的人手裡。

一群“法輪功”真修弟子在李洪志的歪理邪說影響下,完全扭曲了人性,喪失了正常的思維觀念和理智,不以對自己親密的功友痛下毒手為恥,反認為這是在幫她除“魔”。直到韋華死亡多時,大家還固執地認為習練“法輪功”的人是不會死亡的,認為李洪志會回來救她,所以都在等著韋華醒過來。一般人見了這件事一定會感覺很可怕和不可思議,但“法輪功”信徒卻不以為然,可見“法輪功”真的沒有人性,比魔鬼還可怕。

當時深圳的“法輪功”組織人員為了掩蓋韋華死亡事件對“法輪功”造成的壞影響,指派廖豔去深圳市布吉鎮的布吉醫院,找到當時給韋華看病的醫生了解情況,並且在醫生不知情的情況下把談話內容錄音。同時,指派劉景濤馬上去韋華的老家,安撫她家人的情緒並處理她家中的善後事宜,收集她家人的相關資料信息,以此把韋華死亡篡改為其自己身體上的原因所致,洗脫與“法輪功”的關係。深圳的“法輪功”組織還特意找到幾個當事人瞭解韋華死亡事件的情況,並且告訴大家要統一口徑,要把韋華的死亡說成是她自己身體疾病造成的,和“法輪功”沒有什麼關係。為了掩蓋事件真相,欺騙那些不明真相的群眾和“法輪功”信徒,李豔(深圳“法輪功”骨幹人員)等人把這件事情做了一個虛假的文字說明,通過電腦網絡發送至“法輪功”網站,以此維護“法輪功”的聲譽。

“除魔”不成,卻致功友悽慘死亡,一個原本美滿幸福的家庭就這樣家破人亡,參與“除魔”案的所有“法輪功”練習者後來都受到了正義的審判和法律的制裁。如今每當想起韋華死不瞑目的慘狀,我的內心就會痛苦萬分,永遠不能原諒自己助紂為虐的行為。

“正念”不靈害己斷腿

“深圳除魔”事件後,一直為我擔驚受怕的父母熬白了頭,他們強行把我留在了身邊,看著我不讓我再練功和傳法,並經常苦口婆心勸我好好做人,莫要迷信“法輪功”。“執著”的我始終放不下修練的想法,聽不進他們的勸告,後來堅決要求再次南下打工。看著父母流下充滿傷心和絕望的淚水,我也沒有停下遠行的步伐。在此後的修練中,我漸漸淡化親情,與父母失去了聯繫,很多同學和朋友得知我修練“法輪功”,也都遠離了我,就連別人介紹的對象也因為我是練功者、沒有共同語言或者擔驚受怕而遠離了我。但我卻以去“執著心”為本,對所有的情感發展都不以為然。

2009年7月份,我再次從老家來深圳找工作,隨後就到深圳市寶安區沙井鎮麗城科技園內的深圳市上東一郎實業有限公司上班。離開家鄉沒有父母的管束,我感覺越來越放鬆,上班之餘我就經常上“法輪功”網站看資料。由於對“法輪功”所講的“圓滿”還充滿希望,所以我堅持繼續修練下去,隨著和其他“法輪功”練習者的接觸和交流,以及看到網上的一些體會文章,我覺得自己還是應該做一些“大法”的事情。一有空閒時間,我就會想辦法拿一些“法輪功”“真相”資料派送給別人看,目的就是想使他人通過這些資料瞭解“法輪功”、支持“法輪功”。

在李洪志的蠱惑下,我受其精神控制,很精進地做“三件事”,天天練功、“發正念”,有時間還去講所謂真相。正當我痴心妄想著到“天國世界”的時候,一次意外卻讓我斷了一條腿,李洪志的“法身保護”“不出偏”原來通通都是假的。

2011年7月11日早上6點,我發完“正念”上廁所,出來下臺階時,由於沒留意地板有積水,結果兩腳打滑摔倒在地上,導致左腿腫痛得厲害,當時我認為沒什麼事,不肯去醫院看病。舍友們見我腿腫得走不了路了,於是輪流揹我到了深圳市寶安區人民醫院治療,路上我心想有著“法輪大法”和李洪志的法身保護是不會有事的,於是就告訴他們說:“這個沒有什麼大問題,過些時候就會好。”後來醫院拍片,證實髕骨骨折了。

醫生告訴我必須進行接骨手術,不然會很難癒合甚至有終身殘疾的嚴重後果。聽了醫生的忠告,我不以為意,自認為這是師父對我的考驗,所以不願意做手術。醫院的一名護工勸我:“一定要做手術,不要拿自己一生的幸福做兒戲。”陪伴我的老鄉對我說:“你不是說你們習練“法輪功”的人有法輪和法身保護的嗎?你們的大法師不是時時刻刻在看管著你們,保護你們的嗎?怎麼輕輕摔了一下就骨折了?”面對他們這樣的勸說和質疑,我啞口無言,內心很糾結,連續幾個夜晚難以入眠,總想著這一關是師父對自己的考驗。

接連幾天,我定時坐在病床上發所謂正念,期盼我的腿在師父的法身保護下快速好起來。可是我的腿不僅沒有好轉,反而越來越紅腫,疼痛感越來越強烈。最終,在沒有其他更好辦法的情況下,我很不情願地接受了左腿髕骨的接駁手術。成功的手術使我能夠重新站起來,但硬邦邦的鋼絲支架嵌在我的膝蓋裡,一直使我內心痛苦不堪。下肢不能正常行走,嚴重影響了我的工作和生活,可是這時候我還頑固地認為這是師父李洪志對我的考驗,為了實現“圓滿”,這點代價根本不算什麼,思想上還是被李洪志的歪理邪說牽著往前走,根本看不清問題的嚴重性。

“發正念”:李洪志鼓吹“法輪功”信徒在碰到解決不了的問題時,可以通過“發正念”來求得師父的“法身保護”,達到“消業”治病、“剷除邪惡”等一切目的。部分信徒在疾病發作、發生事故等緊急關頭不做正確處理,而是“發正念”,上演了一出出荒唐鬧劇,錯過了一次次及時治療疾病和處理事故的時機。

不實“真相”危害社會

2012年是瑪雅預言“世界末日”的一年,“法輪功”網站也大肆宣揚當時正處於“正法”的最後時期,作為“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要放下對人世間的一切“執著”,堅定地走出來和眾生講清楚“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以消除他們對“法輪大法”的誤解。在“法輪功”網站的“新經文”和其他“法輪功”練習者的文章誘惑下,我對“圓滿”的追求也越來越強烈,擔心自己沒有按照“大法”的要求做好,而喪失“圓滿”的機會,畢竟自己也在“大法”中堅持了這麼久,為“大法”付出了大量的精力和財力。

為了能夠實現“圓滿”,我不惜鋌而走險,不顧一切。從一開始有空就跑去別人家裡幫助製作“法輪功”違法資料,漸漸發展到自己花錢購買大量做“真相”資料的製作設備,如電腦、打印機、光盤、刻錄機等等。購回那些設備後,我先是在自己的公司宿舍裡做,後來因為來往的人多了起來,我擔心不安全,就用一個假身份證在公司附近租了一個房間用來存放製作設備,認為這樣可以避免別人發現。在休息時間裡,我會把製作好的所謂真相資料,派送給不認識的陌生人;有時會把事先編好的“真相”通過手機短信發給別人;有時會把寫有“法輪大法好”的標語印在小額的人民幣上,並拿這些標語幣用於日常消費。那個時候,天天都想著通過各種傳播方式,使他人能夠了解“法輪功”被政府打壓的“真相”,爭取他們對“法輪功”的支持和同情,使他們得以被拯救,誤以為這樣做就能夠積起足夠的威德,從而提高自己的層次,達到最終“圓滿”的目的。

在外租房期間,我在一家美髮店理髮時認識了店主曾發英,通過聊天知道她也是練“法輪功”的。後來一有空我就去她店裡和她談論一些練功的感受以及當前對“正法時期”的看法,慢慢地大家就熟悉了。2012年3月底,由於心裡不踏實,我退掉了租住的房間,並把製作設備及“法輪功”資料存放到了曾發英的店裡。

我的犯罪行為很快被公安機關掌握,2012年4月2日我被公安機關抓獲,並被收繳了很多“法輪功”資料。我辯解自己沒有罪,但司法機關用大量的事實證明我的行為觸犯了法律、危害了社會,法院依法對我判處了4年有期徒刑。

“圓滿”不了噩夢覺醒

如今,幾年時間過去了,“法輪功”所宣揚的世界末日並沒有來臨。當年我是那麼精進的弟子,但不僅沒有實現“圓滿”,也沒有“弘法得福報”,更沒有得到李洪志的“法身”保護消災解難,反而摔傷了一條腿,給我身體和精神上都造成了嚴重的打擊。

現在,內心慢慢平靜下來,想想為“法輪功”的付出,我真是懊悔不已。這十幾年來,在李洪志的蠱惑、誘騙下,我從一個國企的技術骨幹、親人眼中的孝順孩子,逐步變成了多次擾亂社會秩序、傷害他人的罪人。“法輪功”害得我失去了親情、愛情和友情,失去了自己的事業,失去了寶貴的青春,失去了成家立業的機會,甚至害得我差點落下重度終身殘疾。在我屢犯錯誤、精神陷入低谷之際,社會大家庭並沒有拋棄我。現在,我已經認清了“法輪功”就是附佛外道、假佛法,李洪志吹噓的“圓滿”“法身保護”“形神全滅”都是騙人的,世上根本不可能有人能夠通過練功實現“圓滿”。我已經認識到自己以前因為痴迷“法輪功”,在李洪志及其歪理邪說的精神控制下,喪失了正常人的思維和理智,失去了對是非、正邪的判斷能力和辨別能力,使我長久以來變得極為自私和不正常。我以前給別人講的“真相”竟然都是徹頭徹尾的假相,是誤導他人的騙局。

現在想想我當初痴迷“法輪功”和上當受騙的原因,可能跟性格和知識缺陷有關。我從小比較內向,不太喜歡和別人交流,不善於與人溝通,所以遇到什麼事情總是放在心裡一個人琢磨,不喜歡說出來和別人討論分析。生活中總會有許多不如意的事,有時會想自己的生活為什麼會是這樣呢?在生活當中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煩惱呢?很多東西自己想要卻又總是得不到,特別是想要改變自己卻又改不了,正是這些想法很容易被“法輪功”利用,因為“法輪功”很大一個特點就是用滿足你的慾望達到欺騙你進入它的圈套的目的,一旦進入,你就會被它牽著鼻子走,心智就會被它所控制,自己很難走出來。另一方面,因為我對很多未知領域都不瞭解,特別是對宗教知識一點都不瞭解,所以在習練“法輪功”後,在其所謂真善忍特性的誘騙下,誤以為“法輪功”是正教,被其利用而不知。

每當回想過去的所作所為,我都非常後悔,後悔自己當初的無知行為給他人造成了傷害和痛苦,真是害人害己。“法輪功”這個精神毒品,不僅對人的身體造成傷害,更是對人的精神世界造成嚴重的破壞,使人們喪失了對事物的辨別能力,更可怕的是有的極度痴迷者由於精神失控,做出了一些致使他們身邊的親朋好友在身體和精神上飽受摧殘的極端事件。就像我自己及北京的傅怡彬,黑龍江的關淑雲,深圳的藍少偉、李新輝,開封的王進東、劉春梅、劉雲芳等等,全都喪失了人的正常思維,在李洪志及其“法輪功”“法輪”“法身保護”“積功累德”“上層次”“圓滿功成”的層層精神控制和誘導下,做出了太多荒唐無知的事情。如果深陷“法輪功”的人員不能夠從精神層面上正確認識“法輪功”的危害,就很難擺脫“法輪功”邪教組織的思想禁錮。

回顧習練“法輪功”的這些年,“法輪功”的精神毒品完全侵蝕了我的思想,使我不知不覺成了它的炮灰,愚痴地為其搖旗吶喊,屢錯屢犯,造下了許多不可寬恕的罪過。如今幡然醒悟,才明白我渾渾噩噩度過的那15個春秋,在“法輪功”這條魔道上的所作所為就是害人、害己、害社會,真是可憐又可恨!

我以我的親身經歷警示人們,不要步我的後塵被邪教所毒害。特別是不要被那些披著“真善忍”漂亮外衣,打著教人向善、做好人的“法輪功”邪教組織所矇騙,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看清“法輪功”的真面目。我迫切希望那些目前還在痴迷“法輪功”的人們儘快清醒過來,不要再被“法輪功”及李洪志所矇騙,不要因為自己的無知而連累、傷害他人。

(文章節選自《36名邪教親歷者實錄》)

《36名邪教親歷者實錄》內容簡介

《36名邪教親歷者實錄》是由廣東省委政法委牽頭,廣東省社科聯、省反邪教協會協調省監獄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等單位編寫的首部以詳實豐富案例為主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書籍。廣東省委領導林少春同志為該書作序。此書是廣東省35名反邪教工作人員和志願者花了一年多的時間和心血,從近萬個邪教人員受害案例中篩選了幾百個有代表性、有說服力的案例,經過反覆集體討論,又從中挑選了100個案例進行深入走訪,在徵得當事人同意後,精選並編寫了36個案例,加上專家深入點評和近半年時間的編輯整理後最終形成。該書已列入廣東省“七五”普法讀物,由南方日版出版社出版,目前已發行5萬冊,免費發放省內各地各部門,供宣傳學習之用。

我参与了“深圳除魔案”

《36名邪教親歷者實錄》封面、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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