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中什么都不知道?教你一招,让你对信息知道的一清二楚

在现实中遇到征收拆迁时,总有一些地方的有关部门对主动公开信息这件事遮遮掩掩,被征收人向其申请信息公开也置之不理,由此广大群众的房屋、土地就这样稀里糊涂被征收了,当反映过来时,却发现周围邻居的补偿标准和自己都不一样,有的多有的少,但是对于这种情况,当事人也没有有效证据,这就让很多被征收人无法有效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在遇到征地拆迁时,没有拆迁公告怎么办?当地不公开信息怎么办?征收方的征收符不符合法律规定?......很多的朋友们都被这些问题困扰着,不知道怎样做才可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合法利益,这里律师就教给大家一个秘密武器——“信息公开申请”,什么时候使用信息公开申请呢?下面律师就给大家讲讲:被拆迁、被侵权,怎样向行政机关申请信息公开?

征地拆迁中什么都不知道?教你一招,让你对信息知道的一清二楚

一、向哪个部门申请公开?

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公民需要申请信息公开时,是可以向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国务院部门申请信息公开的。也就是说,申请的对象只能是行政机关的有关部门,其中不包括党委、司法机关、纪委、政协、人大等非行政机关部门。

行政机关制作的信息,由制作信息的部门公开,行政机关获取的信息,由获取信息的部门公开。

在我们需要向行政机关申请信息公开时,我们必须要明确申请信息内容的性质,判断其应该属于哪个部门负责公开的内容。例如,属于国土上面的信息,就没必要向民政部门申请公开。

一般来说,现在各级行政机构都会公布权力清单,依照各级行政机构职能部门的“权力范围”来确定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一般不会出错。同时,如果我们向某部门提出了公开申请,但该部门认为我们申请的内容依据法律规定不应该由此部门进行公开,我们就可以要求该部门告知具体应该由哪个部门进行公开。

征地拆迁中什么都不知道?教你一招,让你对信息知道的一清二楚

二、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一般情况下,申请信息公开时都需要提交书面的信息公开申请书。

一般来说。申请书的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信息;获取信息的途径;对公开信息的形式要求;对拟申请的信息的描述(具体是什么信息)等等内容。申请书可以邮寄。

如果不知道申请书该怎样撰写,可以向律师咨询或者从网络上寻找书写模板和格式。这里需要大家注意的是,不同的行政机关对申请材料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公民如果要申请信息公开,在那之前可以提前查阅有关部门的公示内容,来确定其是否有专门的部门来接受申请或者对材料有特殊的要求

三、申请信息公开需要多久呢?

申请信息公开得到结果的时间,是根据申请的具体内容而定的。

部分公开申请行政机构的有关部门当场就可以答复的,根据《条例》的规定,行政机构的有关部门应该当场答复。如果不能当场答复,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注意是工作日而非自然日!)

也就是说,相关部门在收到我们的申请信息后,最晚应该在3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果因为特殊情况而延长了答复期限的,有关部门应当说明其原因。

四、申请失败该如何处理呢?

申请失败的原因,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分为两种,自身的原因和行政机构有关部门的原因。

自身原因:如申请书弄错了申请的对象、申请的信息不属于公开的范围、内容不明确等等,这些原因就属于自身的原因,具体的可以根据有关部门的答复来确定。为了达到我们的目的,在得到答复后,我们可以要求行政机构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来告诉我们正确的做法。

他人原因:如果是因为行政机关拒绝公开或者拒不答复导致信息申请失败。我们可以选择向上一级行政机构有关部门、监察部门、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各级行政机构的办公厅)进行投诉。也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申请行政诉讼或者提起行政复议。

此外,如果对行政机关相关部门拒绝公开的理由不满意,认为行政机关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也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申请行政诉讼或者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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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项。

1、公民可以向行政机构有关部门申请公开已经获取或者制作的信息,但这并不代表可以要求行政机构有关部门搜集、制作行政机构信息或者对信息进行分析、加工、汇总。

2、重要的是要说明申请信息的用途。如果我们申请公开的信息与自身的生活、科研、生产等特殊需要没有直接关联,申请很有可能会被相关行政机构拒绝。

3、如果行政机构的有关部门可以接受快递递交申请,建议申请书尽量采用邮政快递(EMS)的形式递交,并且要留下快递单据。目的是为了保存证据,方便申请被拒绝后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下面是律师为大家列出的几个常常会用到的信息公开申请清单:

1、相关立项申请及批复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或者选址意见书;

5、建设用地项目预审意见;

6、拆迁公告;

7、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8、拆迁实施方案;

9、安置房屋或者拆迁补偿资金的证明文件;

10、用地批准文件;

11、土地确权、收储工作材料;

12、一书四方案;

13、征地公告;

1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16、征地补偿登记材料;

17、征地批复文件

......

律师还要提醒大家的是,在不同情况下信息申请材料的区别是很大的,本着“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如果一旦提起诉讼就很容易错过时机,所以大家一定要请有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指导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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