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鄱陽縣人民法院
開庭審理了一起
製作“毒魚乾”案
據查
劉某在鄱陽縣一漁村
無證經營醃製魚加工作坊
2018年7月至8月,
劉某為防止蒼蠅、蚊蟲叮咬魚乾,
使用農藥敵敵畏
對加工的烤白魚、欏頭魚(醃製)
進行噴灑。
2018年8月7日,
鄱陽縣公安局
和原鄱陽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聯合執法,
對劉某作坊內200斤烤白魚、
18斤欏頭魚進行抽樣監測
欏頭魚中含敵敵畏0.24mg/kg,
烤白魚中含敵敵畏0.26mg/kg。
期間,劉某將聯合執法抽樣的魚乾
全部對外售出,共獲利4702元。
敵敵畏屬國家衛生部公告《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名單》中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另外,劉某自認7月3日還銷售
40.5斤噴灑了敵敵畏的魚乾,
獲利1579元。
2018年9月13日,
劉某到鄱陽縣公安局食藥環大隊投案,
如實供述犯罪事實,
並退繳全部違法所得。
近日,鄱陽縣法院對此案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劉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五千元;同時承擔民事賠償款人民幣62810元,並在全國公開發行的媒體上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考慮到被告人劉某具有自首、主動退繳違法所得、主動交納賠償款、自願認罪認罰等從輕、減輕處罰情節,結合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依法作出上述判決。被告人劉某當庭表示認罪認罰不上訴。
江南君說
民以食為天
食品安全關係重大!
這樣的商家
太讓人氣憤了!
校對:陳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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