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生平简介

少年时代

公元155年,曹操出生在一个大官僚的地主家庭里。祖父做过宦官常侍,在宫中做事三十多年,好举荐人才,后来还被封为贵亭侯。公元229年,魏明帝追封其高祖曹腾为高皇帝,宦官得皇帝的名号,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一例。父亲曹嵩,本姓夏侯,因作了曹腾的长子才姓曹,官至太尉。

少年的曹操智勇机警,善权诈应变。他小时候因行为不正,叔父看不惯,曾多次告诉他的父亲,而挨了父亲的训。他因此设法报复他的叔父。一天,他迎面碰见叔父,故意倒在地上,口吐白沫,扭歪嘴脸。他告诉他叔父,他可能中风了。叔父赶紧将此事告知曹嵩。他父亲来看时,他又面貌如故,他父亲很惊奇。他告诉他父亲说:“我根本没有中风,可能是叔父看不惯我,在您面前说我的坏话。”此后,他父亲再也不听他兄弟反映的情况了。自此,曹操更是放纵任性,再也无人管束他了。

东汉末年,宦官专权,朝廷衰弱,国家一片混乱。他便留心国家大事,并在心中暗下拨乱反正的决心。为了实现自己的抱负,曹操注意习武健身、强壮身体,经常围猎比武。

当时,汉灵帝身边的宦官常侍头目张让,骄横跋扈,威权显赫,不可一世。他便打算刺杀张让,制造奇闻,引起人们对他的注意。他夜闯张让的卧室,准备下手刺杀张让时被其发现,他于是在房中舞了一通剑,然后翻墙逃走。可见,他负气仗义,胆大艺高。

曹操深知征乱必用武,他因此博览兵书,掌握兵法,并广泛地搜罗和抄写各家兵法,择其精华、汇辑成册,题名为《摘要》。他还旁征博引,为《孙子兵法》十三篇作注,而且自撰《续孙子兵法》二卷。他不仅对古代军事家孙武的兵法战术很有研究,而且通过实践还有创造和发展。

曹操广泛接触社会名流,扩大自己的影响力。汝南人许劭见他后对他说:“汝乃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他听后非但不怒,反而还大笑。

公元174年,二十岁的曹操被地方举为孝廉,开始正式登上政治舞台。

初入仕途

公元174年,曹操被地方推举为孝廉,后又被选为郎,经司马防举荐,他做了洛阳北部尉,负责京城北郊地区的治安。他虽官职小,却很有气度。他一上任,便修缮好他所管的四道城门,并令人做五色棍数十条,并在每道门的左右两边各挂上十多条,然后出示禁令“有犯禁者,不避豪强,皆棒杀之”。这样一来,数月间没有人敢犯禁令。宦官蹇硕是禁军头目,权大势重。其叔仗势不法,被狱卒捉住,他不把曹操放在眼里,狂妄地说:“你敢把我怎样?”曹操问明情况,立即下令将其打死。消息传出,官绅哄传,京师再没有人敢不伏法。这显示了他的才能和胆识,从此他便出了名。宦官们对他咬牙切齿,但因他做事做在明处,宦官们也无可奈何,只好把他调出洛阳,让他做顿兵县令。

公元177年,有人为曹操鸣不平,朝廷升他为议郎,参与议论时政。公元178年,汉灵帝听信宦官的话,废掉宋皇后,因曹操的堂妹夫宋奇和宋皇后是同宗,也被株连,使他丢掉了官职。

公元180年,朝廷认为曹操“能明古学”,再拜他为议郎。他向汉灵帝上奏反映权臣专权,贵戚横行,贪赃枉法等事,但汉灵帝不仅置之不理,自己还开园卖官,用手中无上的权力,做无本万利的生意。曹操知道,东汉已面临崩溃的局面。

公元184年,黄巾起义,汉灵帝封曹操为骑都尉。他打败了波才领导的黄巾军,因作战有功,被提升为济南相,管辖十来个县。到任后,他一反前任的为非作歹的作风,着手调查,并把调查的情况上报朝廷,罢免了其中十之八九的官员,有劣迹恶行的大小官员都胆颤心惊。经过他的治理,济南的秩序安定了。不久,朝廷调他为东郡太守,他见权臣专朝,不愿同流合污,唯恐长期下去会祸殃其家,便告病回乡,在家过着“春夏习读书传,秋冬弋猎,以自娱乐”的生活。

公元188年,汉灵帝为拱卫京师,直接掌握禁军。8月,又成立了新军统帅部,设置八校尉,曹操被任命为西园八校尉之一的典军校尉,以军职重登汉室风云变幻的历史舞台,开始了他在政治上角逐的新阶段。

独霸一方

曹操到京师后,经历了宦官之祸,何进之变,董卓之乱,他都看在眼里,记在心头。

公元189年,曹操改名换姓,离开洛阳,回到陈留,招兵买马,联络四方豪杰,共同起兵讨伐董卓。曹操很快就聚集了五千兵马,后来成为曹魏集团著名首领的夏侯淳、夏侯渊、曹仁、曹洪、乐进等这时都投奔到他帐下。

公元190年,曹操和各路讨伐董卓的大军共计十几万人马,汇集酸枣,组成一支联军,推举袁绍为盟主。消息传到洛阳,董卓惊恐万分,便挟持献帝迁都长安。临行前,他下令吕布焚烧宫庙,发掘帝陵,收其珍宝,同时将洛阳的几百万人都赶到长安。这样洛阳周围二百里一片狼藉,董卓仓惶出逃,溃不成军,踩死的,打死的,尸体遍地都是。联军本应乘胜追击,然而诸侯都为了保存自己的势力,互相观望,不敢去打第一仗。曹操心中大为不满,实在忍无可忍,要求大家齐心协力给董卓以致命一击。可是,各路将领仍无心参战。曹操看出,这些人只想保存实力。于是,他整顿自己的队伍孤军出击,准备只身奋斗。

曹操领兵从酸枣出发,进至荥阳汴水,就与董卓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