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期還有三年,在我不知情也沒有經過交接的情況下,房東把房子賣掉了,請問新的房東有權收回租約嗎?

手機用戶13533313689


無權收回。

買賣不破租賃。這件事情跟你沒有任何關係。你只跟原房東之間有合同關係,所以你只與原房東存在法律關係。至於他們之間的糾紛,他們自己處理好了可以找你。無非幾種情況。

第一,跟新房東重新簽訂租房協議。切記,合同不要入坑,相對原合同不能減損你的權利或者增加你的義務。條款一致最好,大家都公平。先簽訂新的,再解除舊的,省的最後被坑。

第二,新房東讓你騰房。那首先他起訴也只能起訴原房主,找不到你,你不要怕。他起訴你,法院也不會受理。還是,三方協商,你的損失找原房東要,違約條款裡有。需要原房東跟你解除,且賠償損失。

第三,還是老合同,繼續租,房租還給老房東。至於他們之間怎麼給,那是他們的事兒,跟你沒關係。

注意幾個點,1,沒有新合同之前,不解除老合同。2,除非老房東跟你解除了合同,並賠償了損失,沒有任何人有權利讓你騰房。3,跟誰籤的合同,才給誰房租。合同先簽,錢後給,不然很麻煩。

順祝商祺。


Damonshui


新的房東,沒有權利收回租約,理論上,他們買賣房屋的時候,要把租賃約定說清楚,因為不論房子如何買賣,首先保護的就是租約,另外,誰的協議在前,都要保護,比如說你租了房子,有租約在先,那麼,不論他們是否買賣,這個租約會繼續履行到合同結束,所以你放心,一定沒事兒的。



但是,也有可能遇到難纏的主,比如說,他就是想收回這個房,說原來賣家,沒有和他說清楚,這個時候你就可以,跟他講清楚這些道理,買賣不破租約,合同法有規定的,如果他不講理,你可以直接起訴,因為你有合同,所以什麼都不怕,當然,也可以進行協商處理,比如說,給你一定賠償,這樣也是可以的,因為有時候,會遇到一些不講理的主,你若繼續佔著房不走,他會給你出難題,對於做生意來講,這是比較忌諱的,所以採取最軟的方法來處理,最恰當的方法,來處理好,首先是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講清楚法律法規,其次就是走法律,起訴,調解仲裁的路子,獲得相應權益。

若真的是,出現這種情況,一定是原來賣家的違約,這個時候,你可以把原來的房東,還有現在的房東叫到一起,給他們講,讓他們之間相互來處理,其實這個問題,不關你什麼事,但是房子,易主了以後,都在盤算自己的小九九,這個時候可能就傷害到了你,本來是有規則的事情,把規則搞亂了,最的直接原因,就是原來房東,她沒有把告知義務告訴現在的房東,總的來講就是他違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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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福居


我負責的告訴你,新房東無權收回你租住的房屋,因為依照合同法規定,“買賣不破租賃”,以下詳細給你解釋一下“買賣不破租賃”的規定。

所謂買賣不破租賃,是指出租人將出租的房屋出售給他人時,買受方應概括承繼出租人與與承租人的租賃合同,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具體而言,買受方無權以租賃合同不是他所簽訂、租金過低等理由解除合同讓你搬出,原租賃合同必須得到全面嚴格的遵守。

不僅如此,如果你一直有意向購買此房屋,而出租人在出賣前未通知你,這就侵害了你的優先購買權,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承租人對租賃物具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你可以據此對出租人提起訴訟,要求他賠償你利益期待損失。

總之,買賣不破租賃原則,是法律本著對現有法律關係和狀態進行保護的一種制度,有了這條法律規定,你可以繼續坦然的租住房屋。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裨益,祝你生活愉快。


浭水之子


買賣不破租賃。即便房東把房子賣了,也不影響你的租賃。

首先,根據我們國家的法律,房東在這件事情上侵犯了你的優先購買權。按照規定,房地產存在租賃的情況下,出租人要賣房子應該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他沒有通知你的情況下就賣了房,就是侵犯了你的權利。

其次,買賣不破租賃。在租約有效期內,出租方出售房屋,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合同期限也是有限制的,最長20年,超過20年的無效。

所以,你就繼續租你的房子好了。


燕然居胥


原則上來講,新的房東是無權收回租約的。

【買賣不破租賃】租賃期間,租賃物發生所有權變動,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1. 根據《合同法》低230條規定:“出賣人在出賣出租房屋時,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2. 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應提供《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聲明》。但是並不是你不籤《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聲明》,房東就不能賣房子,或者簽訂的買賣合同無效。
  3. 租賃物所有權發生變動,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是指影響房東賣自己的房子存在前海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的情形,承租人可以要求房東賠償,但是不影響房東與其他人簽訂的買賣合同的效力。當租賃到期之後,房子會自然轉交。

房東侵犯承租人權利的解決辦法。

  1. 賴著不走並不是解決辦法。而且容易引起衝突

  2. 房東賣房沒有在合理期限內通知你或者需要你提前搬家,可以依法正常追究房東的違約責任,要求房東給予違約金以及退還未發生的租金。
  3. 對於侵犯優先購買權要索取的賠償,則需要通過法律途徑訴訟來解決了。

不支持優先購買權的情形

  1. 房屋共有權人行使優先購買權。

  2. 房東將房子賣給近親屬,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等。

  3. 房東履行告知義務,承租人在15日內沒有明確表示購買的

  4. 第三人善意購買並且應景簽訂合同辦理手續的。

總之,社會是人的社會,最終的目的是解決已發生的問題,而不是拖延。所以很多事情需要雙方友好協商的。


風影聊房


像這樣情況,有幾種解決的辦法,從法律的角度上講,房東有權收回房子,但是要賠違約金,按照3年期的合同賠,另外一種對自己有利的事情是,房子租約還在合同期內,作為租客有優先購買權,既然房東沒有給你打招呼就直接賣掉房產,作為承租人,優先購買人,可以走法律程序,無論出售房產到了哪一步,房東和買家的交易是無效的,如果作為承租人有條件購買此房產,並且願意購買,房東還要承擔向買家的違約責任,這樣房東就賠大了,所以同時也提醒廣大賣房朋友,賣房一定要讓現在租客簽定放棄優先購買承諾書。廣大租客也要學會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房產達人


 按照法律上的規定,在原租賃合同未到期的情況下,新的產權人應該承受這交易房屋原有的租約,不能將租戶趕出去,除非要求解除合同,這個時候就要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按照你的說法,你作為租戶,這個時候你要勇於維護自己的權益,首先對於原業主出售此房,你作為租戶有個優先購買權,他們沒有通知你行使優先購買權,就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房子出售了,這個時候你可以起訴他們侵犯你的優先購買權,進行相應的損失賠償。然後如果你不追究這個優先購買權,而是新的產權人要和你解約,那麼這個時候你的租賃合同就可以作為證據,因為買賣不破租賃,他要解約的話,就要賠償相應的違約金。必要的時候,可以利用法律手段維權。




房產說法93


首先買賣不破租賃,得合同到期了。其次是租客有優先購買,需要租客籤一個放棄購買確認。


我是評論人員


沒權利收回,買賣不破租賃,而且你還是有優先購買權的,你要是想買,你告房東他這個房屋買賣合同基本無效了


用戶123546789


整啥沒用的比比,新房主拿不動產證更換水電氣,沒水電氣看你怎麼過,你可以繼續住,不服走法律途徑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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