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船舶與中船重工實施聯合重組

本報記者 李哲 北京報道

10月25日,《中國經營報》記者自國務院國資委網站了解到,經報國務院批准,中國船舶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船舶”)與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船重工”)實施聯合重組。

隨後,中國船舶控股的上市公司中國船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公告顯示,2019年10月24日,中國船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控股股東中國船舶轉來的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中國船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資產重組及配套融資有關問題的批覆》(國資產權[2019]631號,以下簡稱“《批覆》”)。

《批覆》顯示,原則上同意股份公司本次資產重組及配套融資的總體方案。

記者瞭解到,本次重組完成後,中國船舶將整合中國船舶的造船平臺、中船防務的動力平臺,以及中船科技的高科技平臺,與中船重工旗下中國重工、中國動力、中國海防。有利於優化資本結構、積極穩妥加快推進市場化債轉股及船舶行業戰略性重組。

記者瞭解到,在後續的重組工作中,中國船舶還將完成向中船集團、中船防務、中船投資等多方發行股份,購買它們持有的江南造船100%股權、外高橋造船約36.27%股權、廣船國際51%股權等資產的一系列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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