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英檢察•轉發】檢察機關適用認罪認罰典型案例

【秀英檢察•轉發】檢察機關適用認罪認罰典型案例

10月2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以“準確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為主題的新聞發佈會,會上發佈了3件檢察機關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典型案例。

檢察機關適用認罪認罰典型案例

1.呂某某、郭某某故意傷害案

【基本案情】

2018年8月31日3時許,犯罪嫌疑人呂某某與被害人吳某某在武漢市礄口區某酒店客房內打牌時發生口角,進而發生廝打,後被同行人員勸開。離開房間後,雙方再次在酒店走廊內廝打,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系呂某某的朋友,見狀參與共同毆打被害人吳某某。經鑑定,被害人吳某某頭面部等處所受損傷程度評定為輕傷二級。2018年10月30日,公安民警電話通知犯罪嫌疑人呂某某、郭某某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兩名犯罪嫌疑人因身處外地,均於11月5日到公安機關投案。

2019年1月8日,武漢市公安局礄口區分局將犯罪嫌疑人呂某某、郭某某涉嫌故意傷害一案移送武漢市礄口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並在起訴意見書中標明犯罪嫌疑人呂某某、郭某某自願認罪。2019年1月11日,礄口區人民檢察院積極化解社會矛盾,訊問中向犯罪嫌疑人呂某某、郭某某釋法說理,兩名犯罪嫌疑人真誠悔罪、賠禮道歉,並自願賠償了被害人吳某某全部經濟損失,取得吳某某的諒解。

【適用認罪認罰情況】

礄口區人民檢察院承辦檢察官經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與被害人系朋友關係,因瑣事發生爭吵進而相互打鬥造成被害人輕傷二級。案發後,兩名犯罪嫌疑人接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後,從外地返回投案。經檢察官釋法說理,兩名犯罪嫌疑人真誠悔罪、賠禮道歉,積極賠償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取得被害人吳某某的諒解。本案符合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條件。

檢察官充分聽取了辯護律師意見,向兩名犯罪嫌疑人告知可能提出的量刑建議,並說明了量刑建議提出的方法。本案中,具體量刑建議的計算方法為:一是確定量刑起點。由於本案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在量刑起點6至24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選取中間偏下值,確定本案量刑起點為12個月有期徒刑。二是根據增加刑罰量的情形,確定基準刑。因本案造成一人輕傷二級的後果,無增加刑罰量的情形,因此本案基準刑為12個月有期徒刑。三是在確定基準刑的基礎上,根據本案具有的量刑情節對基準刑進行調節,確定擬建議刑。本案具有以下從輕處罰的量刑情節:(1)本案因民間矛盾引發,可減少基準刑的10%;(2)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情節,可減少基準刑的20%;(3)積極賠償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因此本案擬建議刑為12 ×(1-10%-20%-20%)=6,即6個月有期徒刑。四是根據案情由檢察官對擬建議刑進行30%幅度內的自由調節,確定精準量刑建議。本案無需要使用30%自由裁量幅度的特殊情形,但鑑於本案兩名犯罪嫌疑人符合緩刑條件,因此,對呂某某、郭某某二人提出確定的量刑建議為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建議本案可適用速裁程序提起公訴。兩名犯罪嫌疑人對上述罪名、量刑建議、適用速裁程序均表示無異議,自願認罪認罰,在辯護律師見證下,簽署具結書。開庭審理中,公訴人簡要概述了被告人呂某某、郭某某故意傷害的事實、罪名、證據及認罪認罰情況和量刑建議。兩名被告人對指控內容均無異議,審判員核實被告人認罪認罰並簽署具結書的自願性、真實性、合法性,聽取了辯護人意見和被告人最後陳述。

【辦理結果】

本案當庭宣判,採納了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判處被告人呂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判處被告人郭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典型意義】

呂某某、郭某某故意傷害案的辦理體現兩個特點,一是促進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達成刑事和解,取得被害人的諒解,有效化解社會矛盾。二是適用認罪從寬制度,提出確定的量刑建議,體現對犯罪嫌疑人實體上從寬,程序上從快、從簡。

2.豐某某盜伐林木案

【基本案情】

2018年12月中旬至12月底,犯罪嫌疑人豐某某為種植五味子搭架子,在黑龍江省海林林業局治山經菅林場施業區內,使用手鋸盜伐暴馬丁香樹121株,其中幼樹115株,並將盜伐的林木全部運送回自家的五味子地中存放。2019年5月24日,經黑龍江華林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有限公司鑑定,豐某某盜伐的林木為非保護樹種(非珍貴樹木)暴馬子,總立木蓄積為0.0811立方米。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和“兩高”《關於辦理盜伐、濫伐林木案件應用法律的幾個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豐某某的行為已涉嫌盜伐林木罪。2019年5月21日,海林林業地區公安局對犯罪嫌疑人豐某某涉嫌盜伐林木案進行立案偵查。

【適用認罪認罰情況】

黑龍江省亞布力人民檢察院依據與公安機關會籤的“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開展‘補植復綠’工作實施辦法”提前介入偵查。經提前閱卷、參與公安機關案件討論後認為,根據“兩高”印發的《關於辦理盜伐、濫伐林木案件應用法律的幾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盜伐林木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標準是:盜伐林木2至5立方米或幼樹100至250株,犯罪嫌疑人豐某某盜伐幼樹115株,已涉嫌盜伐林木罪。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鑑於犯罪嫌疑人豐某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有認罪悔罪表現,對豐某某可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偵查階段,承辦檢察官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一是釋法說理,教育犯罪嫌疑人儘早認罪認罰。承辦人在派駐公安機關檢察官辦公室約見了犯罪嫌疑人豐某某,結合認罪認罰普法資料,向豐某某詳細講解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具體內容;明確告知豐某某“補植復綠”是“認罰”的重要檢驗標準,補種的樹木成活了,認罪認罰中的“認罰”標準才算達到了。豐某某當場表示認罪認罰,儘快、儘早“補植復綠”,確保樹木成活,並賠償被毀林木損失。二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自願認罪認罰。約見之後,檢察官主動邀請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師提前介入案件,與犯罪嫌疑人共同簽署了《認罪認罰承諾書》。三是計算“補植復綠”標準,儘快恢復生態。檢察機關要求公安機關及時對豐某某盜伐林木致森林生態服務功能損失價值進行評估,豐某某於當月在毀林現場原地補種了樹高60至70釐米的落葉松300株。

審查起訴階段,承辦檢察官告知犯罪嫌疑人豐某某權利義務,犯罪嫌疑人在辯護律師見證下籤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補植復綠”養護承諾書》,督促已完成補植的犯罪嫌疑人精心育苗、養護,確保了補植成活率。承辦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人豐某某涉嫌盜伐林木犯罪事實清楚,根據《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關於依法懲治涉林犯罪指導意見》,應在3個月拘役至6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量刑。豐某某系初犯,犯罪情節輕微,主觀惡性不大,社會危害性較小,自願認罪認罰,已履行“補植復綠”義務,結合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綜合考量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社會公共利益和辦案效果,可依法對豐某某作不起訴處理。檢察機關作不起訴決定前,先邀請公安機關和林業主管部門共同到犯罪嫌疑人豐某某補植現場查看“補植復綠”情況,補種的林木已全部成活,長勢良好。而後,聯合公安機關和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村委會對其進行了全面摸底調查,經調查走訪,排除了豐某某的社會危險性和再犯可能性。

為確保認罪認罰不起訴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亞布力人民檢察院對本案適用了公開審查聽證和公開宣告程序。邀請公安機關、林業主管部門、人民監督員、犯罪嫌疑人豐某某居住地社區代表、犯罪嫌疑人及法援律師等共同參加不起訴案件公開審查聽證,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犯罪嫌疑人豐某某在公開審查聽證過程中發言誠懇、認罪悔罪。檢察機關現場製作文書,邀請上述參會代表進入不起訴案件公開宣告程序,對被不起訴人豐某某進行不起訴公開宣告。

【辦理結果】

亞布力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豐某某作出不起訴決定,並公開宣告。

【典型意義】

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辦理涉林破壞環境資源案件,檢察機關充分發揮主導作用,通過釋法說理、督促“補植復綠”等方式,促使犯罪嫌疑人自願認罪悔罪,積極履行“補植復綠”義務,對犯罪情節輕微的,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對於擬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案件,進行公開審查聽證和公開宣告,有利於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3.武某某故意殺人案

【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武某某在KTV唱歌時結識了被害人唐某某,而後二人確立了戀愛關係。2018年9月11日下午17時許,武某某去唐某某住處為自己慶生,二人喝酒到次日凌晨,因感情問題發生爭執,武某某騎自行車回家,唐某某隨後乘坐摩的到達武某某家中,兩人繼續喝酒。至凌晨3點左右,二人再次發生爭吵,武某某拿起床頭櫃裡的尖刀朝唐某某身上捅刺,導致唐某某失血性休克死亡。武某某酒後昏睡直至警察將其抓獲。

【適用認罪認罰情況】

承辦檢察官經審閱案件材料認為,本案證據確實、充分,能夠形成完整的證據鎖鏈,證明武某某得知唐某某與他人發生不正當關係後心生不滿,使用銳器扎刺被害人要害部位,涉嫌故意殺人罪。武某某能夠基本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只是在行為性質、行為手段上做辯解,符合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相關標準。檢察官在辦案中注意教育轉化,向犯罪嫌疑人充分闡釋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武某某接受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檢察官又與被害人家屬溝通,進行釋法說理。武某某向被害人家屬真誠悔罪,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在充分了解法律規定後,接受武某某道歉和賠償,出具了諒解書。

檢察機關在審查全案事實與證據後,認為本案犯罪嫌疑人與被害人繫戀愛關係,因感情糾紛引發,案發後,犯罪嫌疑人認罪悔罪,積極賠償,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可依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辦理結果】

檢察機關以武某某涉嫌故意殺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訴,並提出對武某某判處無期徒刑的確定刑量刑建議。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武某某無期徒刑。武某某當庭表示不上訴,認罪服法。

【典型意義】

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原則沒有適用案件範圍和訴訟階段的限制,對於故意殺人等重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的,可以依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並提出確定刑量刑建議,有利於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教育轉化,鼓勵其真誠悔罪,促進社會矛盾化解,達到案結事了、節約司法資源。

- END-

來源 | 最高人民檢察院

【秀英检察•转发】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典型案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