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鹽城:豬肉太貴?大媽順手牽羊偷豬肉,結局慘了

“豬肉價又貴了!”

這似乎成了近期大家討論新話題

不少街坊吐槽

江蘇鹽城:豬肉太貴?大媽順手牽羊偷豬肉,結局慘了

豬肉漲價,都快吃不起豬肉了!

據說現在豬肉已經飆升至35元一斤

那麼貴,吃不起啊!

但有人為了吃到豬肉,竟然這樣做……

江蘇鹽城:豬肉太貴?大媽順手牽羊偷豬肉,結局慘了

江蘇鹽城:豬肉太貴?大媽順手牽羊偷豬肉,結局慘了

順手牽羊只為一袋豬肉

江蘇鹽城:豬肉太貴?大媽順手牽羊偷豬肉,結局慘了

近日,射陽縣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

稱在富民批發市場某門市裡有

3斤多豬肉丟失

城中派出所民警劉雲增立即趕到現場

調閱案發現場視頻監控

將嫌疑人鎖定為一名身穿

紅色外套的大媽

江蘇鹽城:豬肉太貴?大媽順手牽羊偷豬肉,結局慘了

劉雲增通過走訪

鎖定盜竊者的身份和活動軌跡

9月28日,成功在某小區內將李某抓獲

李某交代

自己本來就是去買肉的

然後看見地上有一袋子肉

一時貪念作祟

便將地上的一袋肉踢到了自己的電瓶車旁

最後放在車簍裡帶回家

目前,李某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3天

警方提醒

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不要以為偷豬肉就是小事,一樣是違法行為,當以警醒!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為了區區3斤多豬肉鋌而走險犯法

江蘇鹽城:豬肉太貴?大媽順手牽羊偷豬肉,結局慘了

豬肉再貴,吃不起

可以換吃魚肉、雞肉,甚至不吃肉

何必貪圖這蠅頭小利呢

最終被行拘反而得不償失

正所謂“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一旦觸犯法律,後悔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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