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肉價又貴了!”
這似乎成了近期大家討論新話題
不少街坊吐槽
豬肉漲價,都快吃不起豬肉了!
據說現在豬肉已經飆升至35元一斤
那麼貴,吃不起啊!
但有人為了吃到豬肉,竟然這樣做……
順手牽羊只為一袋豬肉
近日,射陽縣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
稱在富民批發市場某門市裡有
3斤多豬肉丟失
城中派出所民警劉雲增立即趕到現場
調閱案發現場視頻監控
將嫌疑人鎖定為一名身穿
紅色外套的大媽
劉雲增通過走訪
鎖定盜竊者的身份和活動軌跡
9月28日,成功在某小區內將李某抓獲
李某交代
自己本來就是去買肉的
然後看見地上有一袋子肉
一時貪念作祟
便將地上的一袋肉踢到了自己的電瓶車旁
最後放在車簍裡帶回家
目前,李某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3天
警方提醒
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不要以為偷豬肉就是小事,一樣是違法行為,當以警醒!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為了區區3斤多豬肉鋌而走險犯法
豬肉再貴,吃不起
可以換吃魚肉、雞肉,甚至不吃肉
何必貪圖這蠅頭小利呢
最終被行拘反而得不償失
正所謂“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一旦觸犯法律,後悔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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