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家"便宜"佔不得 百色通報多起典型公益訴訟案例

10月23日下午,百色市人民檢察院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機構改革後的公益訴訟情況,並通報了典型的公益訴訟案例。據悉,有些公益訴訟得到自治區肯定,並在全國多地作為經驗分享。另外,大家若發現公共資源被侵害的現象,可通過12309平臺舉報。


公家


 ▲發佈會現場。

案例一:養豬場排汙進江 臭氣燻到附近民眾

西林縣普合鄉八行村附近,某牧業發展有限公司經營的養豬場,因防治汙染設施不健全,導致養殖廢水洩漏排放至馱娘江河流,對馱娘江流域居民的生產、生活用水造成了危害,排放的廢氣對空氣造成了汙染。

西林縣人民檢察院對環保局、水利局、畜牧局、普合鄉政府等相關部門發出檢察建議,督查其依法履行職責。

收到檢察建議後,相關職能部門對某牧業公司汙染問題作出行政處罰。收到處罰決定書後,該公司積極對養豬場防汙設施進行一系列整改。目前該公司養豬場已投資約200萬元用於完善排汙設施建設,當地生態環境得到有效改善。

案例二:無證餐飲“傍”上網絡 消費者利益無保障

近年來,網絡餐飲因快捷、便利的特性受到廣大消費者的歡迎。檢察官經過對美團、餓了麼大兩家網絡餐飲服務平臺進行排查,發現有201家商家在網絡餐飲外賣平臺上未公示食品經營許可證。

2018年5月18日,田陽縣人民檢察院向田陽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現已改為“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該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對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及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監督和管理,規範網絡餐飲經營行為,防範重大食品安全隱患發生,保護社會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田陽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收到檢察建議後,成立專項調查組,約談了相關負責人,責令平臺限期進行整改。該局對涉嫌未取得證照的67家實體經營店進行現場調查,對確定無《食品經營許可證》的5家餐飲服務經營予以立案調查處理,對無《小餐飲登記證》的8家小餐飲予以警告並責令整改。

案例三:流動攤販聚集校門口 衛生交通遭惡評

靖西市每天上學放學時段,在城區中小學校門口及其周邊道路上,有多個流動攤販擅自佔用城市道路向學生售賣食品。經調查,流動攤販經營者均無食品經營許可證,且售賣的食品衛生堪憂,甚至存在過期食品。由於該現象嚴重危害學生的食品安全、嚴重影響了行人車輛安全通行、一次性碗筷影響市容及環境衛生,社會惡評如潮。

2019年5月14日,靖西市檢察院向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政管理局送達訴前檢察建議書,督促上述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加強對學校周邊食品攤販的日常監督檢查。

針對被建議行政機關提出的困難和問題,靖西市檢察院主動向市黨委、市人民政府彙報,爭取支持,促成靖西市委市政府出臺《靖西市2019年城區學校及周邊環境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責成靖西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環境保護局、公安局、教育局等相關門單位開展城區學校及周邊綜合專項整治行動。

同時,考慮到流動攤販生計問題,最終採取了疏導整治方案,對不符合發證條件的,進行備案,實行動態管理,並指定固定區域給已經備案的攤販經營。經過為期一個多月的專項整治,靖西市市區內19所中小學、幼兒園周邊食品攤點已進行全面整治。

案例四:企業拍地不按時付款 行政部門追繳不力

田林縣A公司與田林縣B公司通過公開競價,分別以4788萬元和415.32萬元的價格競得田林縣舊州鎮桂黔經濟開發區的國有土地工業地塊和田林縣潞城瑤族鄉工業集中區的國有土地工業地塊。按照合同規定,這兩家公司應分別在2018年12月7日和12月10日之前全部繳納國有土地出讓金,但截至2018年12月24日,田林縣A公司尚欠3288萬元未繳,田林縣B公司尚欠207.66萬元未繳。田林縣自然資源局針對該情況並未採取其他履職舉措或者替代性方案予以追繳,也沒有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使國家利益處於持續被侵害狀態。

2019年1月22日,田林縣檢察院向縣自然資源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建議其依法履行國有土地出讓金監督檢查職責,依法收繳公司所欠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維護國家利益。在發出建議後,田林縣檢察院不斷跟蹤督促,截至今年5月10日,已兩次成功追繳國土出讓金3495.66萬元,有效挽回了國家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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