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或妻一方為被執行人,配偶方的財產會被法院執行嗎?

waiwai2000


夫或妻一方為被執行人,那這個債務應當屬於夫或妻一方的個人債務。

那配偶方的財產是否會被執行,那自然還是要看這個財產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若是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另一方的債務自然不應當執行。若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就有可能被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四條規定,對被執行人與其他人共有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並及時通知共有人。

從該規定可以看出,共有財產屬於可以被執行對象,法院應當及時通知共有人。實踐中,即便共有人對法院的執行行為提出執行異議,一般也都有被駁回。當然,因為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共有屬於共同共有,是不區分財產份額。若是想要保障自己的權益,根據規定可以提起析產訴訟,訴訟期間中止對該財產的執行。


葉律師


從事法律方面在職fg。

答案,被執行可能性大。

理由,一,審判階段,可能會被列為被告,夫妻雙方當事人都系被告,如生效法律文書判項雙方當事人共同給付金錢債務,那當然同時被執行了,執行中視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用老百姓話說,誰有錢執行誰,

二,執行階段,原告拿著生效文書,執行依據只有夫妻一方當事人有給付義務,從程序上看,執行只能執行夫妻一方。但是別高興太早,依據浙江高院出臺的解釋,可以以夫妻共同財產的理由凍結配偶一方名下的財產,當然配偶一方依據民訴法可以提執行異議,針對執行行為也好,針對執行財產也好,法院有義務15天之內審查。總之配偶財產被執行可能性大,當然也不排除作為被執行人一方財產夠,也就不存在執行配偶財產可能,這種可能性在司法實踐中也是存在的。


熱熱的弟弟


夫或妻一方為被執行人,配偶方的財產會被法院執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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